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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协议书

苏州金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景瑞望府一期一标段结构改造项目

施工班组

施工班组:

建设工程项目部对劳务班组安全协议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苏州金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苏州金固劳务公司

甲方将本建筑 瑞望府一期一标段结构改造 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劳务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景瑞望府一期一标段结构改造项目

工 程 地 址:常州市景瑞望府一期一标段

承 包 范 围: 整个项目劳务

1、 承 包 方 式: 劳务 总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15年1月至工程完工为 止。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0次。

2)死亡、重伤事故0次。

3)轻伤负伤频率≤3‰。

4)集体中毒事故0次。

2、安全达标:

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0%。

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3、文明施工达标:

1) 安全标志配备率50%。

2) 火灾事故0次。

3) 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3 治安、劳务达标:

1) 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0次。

2) 刑事案件发生0次。

3) 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以上8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

按承包工程款结算总金额的0.5%~3%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不低于5000元) 。

四、乙方安全责任: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

规、条例、规定。

2、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

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50人以上规模必须配备专

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生

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

4、 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

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5、 乙方应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

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

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

行。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安全技

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自身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乙方应有甲方同意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才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和

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甲方提供。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验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种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

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条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墙内管线的保护,甲方对墙内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7、乙方在签订建筑劳务施工合同和本协议后,应自觉地向当地劳动保护监察科及有关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同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细则如下: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罚100元/人次。

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处罚100元/人次。

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处罚200元/人次。

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总包方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

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处罚500元/次。

1.5 现场临电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不得使用家用插板、不得使用二芯线等)、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1.6 未经项目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处罚200元/次。

1.7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处罚200元/次。

1.8 不得将白色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快餐盒、筷、塑料袋等),处罚200元/次。

1.9 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罚款500元/次。

1.10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次。

1.11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罚款1000元/次。

1.12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罚款1000元/次。

1.13 在木工房、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未批准使用明火的,罚款1000元/次。

1.1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或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罚款1000元/次。

1.15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新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以资料为凭据),罚款500元/次。

1.16 苛扣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罚款5000元/次。

1.17 未做到落手清的,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罚款200元/次。

1.18 进入施工现场前不及时提交或协助项目部办理相关资料的(三类

人员上岗证、三级教育、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罚款200元/人次。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所罚金额将在项目结算款中已2倍倍率扣除。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阻止或终止设施。

19、其他:

未尽事宜,按苏州金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建筑劳务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劳务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劳务公司(盖章)

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 日期:

2015年 1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