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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民主推荐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办及内设县级机构中层领导职数缺额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眼建立竞争择优、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大力选拔政治坚定、工作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激励其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坚持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建考察组

组建考察组,具体负责推荐考察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推荐职位

本次民主推荐职位设公务员职位、参公职位、事业职位三个类别。

(一) 公务员职位:

1、机关科长5名,副科长2名。

(二)参公职位:

1、副科长2名。

2、办公室主任1名。

(三)事业职位:

1、科长1名、副科长2名。

2、副主任1名、副科长1名。

四、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含享受职级待遇)两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干部或者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晋升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

(四)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担任相应职务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时间、方式及程序步骤

(一)时间

从2011年8月 日启动,9月 日结束。

(二)方式

本次民主推荐工作分类别分职级采取民主推荐、差额考察、党组研究任职的方式进行。

(三)程序及步骤

1、宣传动员。召开会议或通过公开栏公布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对开展推荐考察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2、开展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会人员按设定的拟推荐职位(职级)数进行投票推荐,多推无效。会议投票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向党组汇报推荐得票情况。分类别分职级,按照得票从高到低确定述职和第二轮民主推荐人选。

3、开展述职和第二轮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及个人述职会议。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待定。第一轮推荐入围人选进行口头述职,述职顺序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德才表现、主要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下步工作打算等。

会议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按设定的拟推荐职位(职级)数进行投票推荐,多推无效。

4、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党组汇报述职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分类别分职级,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重点考察对象。

5、重点考察。考察组根据《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

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待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参加考察的范围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及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考察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向行署办党组汇报。

6、决定任命。党组根据《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考察情况,结合各岗位人员需求,充分酝酿后,决定拟任职人选及岗位,报组织部预审同意,并在公示栏公示7天。对公示期无反映人员经行署办党组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命。对任用人员进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回原岗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热情支持,积极参与。严格执行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民主推荐对象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做到不骄不躁,积极参与推荐,接受组织挑选。

(二)要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规定,严禁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严禁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拉票,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拉票,严禁参与、帮助他人拉票。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有拉票行为的,不得列入被推荐对象;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的,取消其拟任人选资格,已决定任用的,取消其任用决定。

(三)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的参与评价和推选优秀干部。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考察情况、会议讨论研究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