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汉穆拉比法典由

得分

一、填空

1、《汉穆拉比法典》由

2、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3、是印度最古老最神圣的法律渊源。 《摩奴法典》 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4、佛教经典称“三藏”,即、、。

5、四大种姓是前三者被认为是生人 ,第四种姓被称为 非再生人 。

6、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 《德拉古法》 的颁布。

7、雅典的诉讼分为和 两种。

8、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

9、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10、古罗马法上婚姻经历了由向

11、西欧复兴罗马法运动中形成的学派主要有。复兴初期的中心是 意大利波伦亚大学 。

12、在古罗马居民要成为完全的权利主体必须具有 自由权 、 市民权 和 家庭权 三种身份权。

二、名词解释

1、《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为了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等,制定了《汉穆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石柱上,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共828条。是楔形文字法律的最集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已知的奴隶制最早期、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它统一了两河流域的法律,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缓和了阶级矛盾,巩固了王权。

2、楔形文字法:

楔形文字法律是指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古代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奴隶制法律的总称,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

3、《乌尔纳姆法典》:

约公元前22世纪至21世纪,两河流域南部的乌尔第三王朝的国王乌尔纳姆创制了《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这部法典除序言外,有29个条文,宣称他的统治权力来自神授。《乌尔纳姆法典》的出现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发展开创了法典化的新时代。

4、《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约形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它较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该法典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传播到东南亚及远东地区。

5、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根据婆罗门教法的规定,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是截然不同的。最高种姓为婆罗门,即祭司种姓,掌握宗教祭祀大权;第二种姓为刹帝利,即武士种姓,掌握军政大权;第三种姓为吠舍,从事商业或农业生产,属平民种姓;第四种姓是首陀罗,从事低贱职业,多数为奴隶。婆罗门教法所推崇和维护的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社会基本制度。

6、贝壳放逐法:

公元前509年,雅典执政官克里斯提尼改革后不久,实行了“贝壳放逐法”,先由民众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进行表决。表决是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被放逐的人名,票数超过6000者,被放逐国外10年。这是雅典直接由公民维护民主制度的措施。

7、《十二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叶,由于罗马平民的斗争,元老院成立10人委员会,制定成文法《十二表法》,它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对侵犯人身和财产的各种行为,规定了惩罚和损害赔偿条款。规定了债务奴役制,对贵族的司法专横作了一些限制。《十二表法》是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标志,它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是罗马最早的立法文献。

8、罗马法的复兴:

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期,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作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其作用与价值日意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如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9、《优士丁尼法学总论》:

东罗马帝国时期, 皇帝优士丁尼成立了法典编篡委员会, 其中的《优士丁尼法学总论》以盖尤斯同名著作为蓝本, 参照其他法学家的著作改编而成, 它是阐述罗马法原来的法律简明教本, 是官方指定的教科书, 具有法律效力,它和其他三部汇编法律统称为《国法大全》。

三、简答题

1、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在结构、体系上比较完整一般分为三部分:序言、法典正文和结语三段论。

(2)法律的内容涉及面较广。

(3)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的汇编,并没有规定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

(4)虽被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但内容中宗教色彩并不浓厚。

2、古代印度法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1)与宗教密不可分

(2)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将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是“种姓法”。

(3)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上是它们的混合物。缺乏独立地位。

3、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希腊没有形成统一的经济前提,各城邦在政治上是独立的,使得希腊境内始终未能出现统一适用的法律制度。古希腊法是指各城邦法律的组合。

(2)法官缺少对法律条文或法理方面的深入研究,没有形成在社会上占重要的地位的法学家集团。是具体规范的堆积,也未能形成比较系统成熟的成文法典。

(3)古希腊法深受哲学、政治学的影响,注重强制法的“正义”观念,在法的适用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4)古希腊法中公法比私法发达。

(5)希腊成文法出现很早,但保留下来的十分零散。

4、列举罗马法的分类。

(1)按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

(2)按法律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按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4)按法律立法方式的不同分为:市民法和长官法(5)按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

容所作的分类:人法、物法、诉讼法的分类。

5、罗马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罗马私法极为发达完善。

(2)立法形式灵活简便,独具特色。

(3)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4)深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语。

(5)卷轶浩繁、规模巨大的法律编篡

五、论述题

1、试分析雅典“宪法”的

一、民主性

(1)形式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等。

(2)民众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广泛职权。

(3)国家公职人员均由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凡属重大公务,均由集体决定、集体负责。

(4)由公民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直接维护民主制度。

二、局限性

(1)“宪法”虽然赋予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平等权利,但事实上能够参加民众大会享有政治权利的只是年满18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占公民一半以上的妇女和未成年人,占总人口9/10的奴隶和外邦人(不享有公民权)没有政治权利。

(2)参加民众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津贴,但让农民、手工业才不顾农时和生产,每隔10天就前往雅典城郊广场去开会,仍然是难以做到的。

(3)虽然形式上任何公民都可提出方案,并参加讨论表决,但议案须经复杂的立法程序才能成为法律。

(4)国家公职人员虽然是经选举产生的,但担任公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因此,雅典宪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