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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评选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区文明办、区妇联的指导下,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长沙市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岳麓区文明办、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岳麓区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梅溪湖街道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市、区两级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最美家庭、两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按人口数的8%左右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暂定为:润龙社区10户;阳明山庄社区10户;联络村5户;中塘村5户;梅园社区5户;金茂社区5户;嘉顺社区5户;骑龙社区5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沈毅担任顾问,程勇为组长;彭波、刘建新任副组长;张海双、杨旭、文海聆、颜勇、罗旭东、张正杰、胡玫英、易晓玲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街道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4月底开始启动,各村、社区要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5月8日前,各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居民)代表和妇女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街道文明办、妇联。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5月17日前,街道文明办、妇联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街道网站和街道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街道批准后,6月中旬对全街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五)择优上报。各村、社区评议上来的所有家庭中,街道评选组委会择选三个家庭,上报区文明办、区妇联。

六、职责分工

1.街道文明办: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做好活动策划。

2.街道妇联:做好活动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3.街道党建办、卫计办、综治办负责资格审核。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街道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三是各村、社区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各村、社区单位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所有材料于5月15日前报街道文明办。

附件:2017年度岳麓区文明家庭登记表

联系人:胡玫英、赵 树

电 话:88815600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梅溪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