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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很重要,它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对于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充分认识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落实关键措施,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刚才,市计委唐耀平副主任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部分企业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无论是认识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很强的推广意义。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龙头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XX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关于农村工作“三化一转移”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乡镇工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通过“1510”工程的实施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了龙头企业自身的加快发展;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促进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座的各位,以及关心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宏观发展环境,还是自身发展条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党的十六大特别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应对入世,仍然是农业发展面临的最大背景;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任重道远。立足这样的背景,来考虑解决“三农”问题,一个最根本、最现实的途径,就是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江泽民同志曾多次强调,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这是第三代党和国家领导集体,基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科学分析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销售、提供服务等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规模和成效。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都具有重要作用,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这几年,我市的龙头企业发展步伐是快的,数量明显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对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我们的差距还很大,任务还十分艰巨。这就需要我们用现代农业、市场农业的眼光和标准,重新审视和衡量,进一步提高对发展龙头企业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发展龙头企业,有利于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保持了较高幅度的增长,但来自于农业的收入增长缓慢,主要是因为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国外发达国家农业产值比一般为1:3,而我市只有1:1左右;食品工业产值一般为农业产值的2倍,而我市食品工业产值不到农业产值的一半。这在经济学上称之为“产业空洞”。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农产品加工业不发达、得不到后续环节的附加值,深层次的原因是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难以对接。而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发展龙头企业就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的要求组织农业生产,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大大提高比较效益。具体表现为增加农民的“四个收入”:一是农产品收入。发展龙头企业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市场风险,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如金坛市晨风集团、新北区三新园艺有限公司在蚕茧价格进入低谷时,按照合同价格收购,每担蚕茧比市场价上浮200元,保护蚕农利益。二是增值收入。通过加工转化多次增值,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如溧阳市天目湖鹅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农户饲养的四季鹅,加工成风鹅系列产品,提高四季鹅的价值,企业、农户都受益。三是分配收入。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和返利等方式,给农民直接带来实惠。如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成立了养鸡合作社,年初与养鸡户签订合同,以保护价收购,年终拿出公司盈利部分对养鸡户进行红利的再分配。四是劳务、工资性收入。农产品加工业前向和后向的关联度都很大,通过前向、后向产业环节的延伸,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如重啤集团溧阳市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的需要,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1000多人,去年公司发工资就达1200万元,人均工资收入1万多元。
其次,发展龙头企业,有利于推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以“公司+农户”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突破了原有社区的格局,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合与合作的新形式,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小生产的弊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形式的创新。通过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形式,又可以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形成区域规模和产业规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科技的创新。有的龙头企业组建了自己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有的通过与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建立产学研基地,自主研究开发核心技术,成为新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四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管理体制的创新。龙头企业突破了农业内部的农工商综合经营,实现了农业、工业、商业三大产业之间的真正联合,这一过程势必冲击现有部门分割管理的现状,有利于促进改革形成新的农业经济管理格局和产业组织方式。五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由于龙头企业的带动,农户能够获得较稳定的收入,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户投资农业的能力,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高的信誉和更多的融资渠道,能够聚集更多的资金,通过项目投资、向农户发放生产扶持资金等方式,直接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这方面,江苏晨风集团已经有成功的实践。该集团实施建设的“江苏晨风蚕桑科技示范园”,20XX年已完成投资已完成投资1亿多元,已有7个蚕桑科技示范园建设完成,至20XX年底,集团已累计投入1.65亿元,建成7个千亩以上蚕桑丰产方、10个500亩以上蚕桑丰产方和200个100亩以上蚕桑丰产方和4个现代化的茧站。同时,过去几年中对新栽桑蚕农都有资金补助,提高了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的投资。
第三,发展龙头企业,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农业综合竞争能力。当今农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不仅是单个产品的竞争,而是集生产、加工、销售、科技为一体的整个产业体系的竞争。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它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在于,它具有开拓市场、科技创新、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任务,其经济实力强弱和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一个地区农业发展的档次和水平。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产业链。农户按照龙头企业要求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其产品质量和成本效益远远高于传统分散条件下的农产品,既形成规模,又创出品牌。通过培育和推动龙头企业按照专业化分工实行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形成强势企业群体,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市农业的竞争力,而且有利于我市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发展龙头企业,有利于吸引和引进国外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宽对外合作领域,形成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从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必须加快培育,扶优扶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之所以短短几年时间就能取得如此迅猛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通过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较低的市场成本就能获得长期、稳固的生产来源,这是其他行业的企业享受不到的;同时,农民由此获得的收益要远远高出长期以来经营传统农业的收益,龙头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因此得到了较好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那么,企业与农户、基地之间建立怎样的利益机制,才是联结的最佳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到底怎样运作,才是最佳模式?这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和实践中的难点。“公司+农户”中的这个“加”字,是定位于“保护帮助关系”,还是“市场交换关系”,对此作出科学的界定至关重要。综合考虑龙头企业自身的发展实际和农民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工商企业与农户的“市场交换关系”,应该承担“保护帮助”的职能。而两者之间要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就必须把握好这样几条原则:一是企业和农户自主。政府不搞“拉郎配”,用行政手段去干预。二是多种形式。买卖关系、契约关系、“一体”关系,都允许存在,由双方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长期的分工与协作中协商确定,由浅入深,逐步加强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三是把握方向,注重引导。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再通过价格保护和“二次分配”,与农民实现利益互补;也可以通过农户生产要素入股,与农民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目前要着力指导和帮助龙头企业规范订单农业的发展,做好合同鉴证或公证等服务工作;加强诚信守法意识的教育,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
龙头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和产业辐射作用,关键是要扮好几个角色。首先,龙头企业应该是农民的组织者。龙头企业,包括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要通过体制创新,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组织农民按规定标准生产,实现“企业-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和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其次,龙头企业应该是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者。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载体,应该加大农业先进技术引进和研发的投入,并搞好对基地、农民的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第三,龙头企业应该是农产品市场的开拓者。龙头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和产品的销量、订单的数量,直接影响着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要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即从先组织农民种养、后找市场,向先争产品销售订单、后按“订单”组织农民生产的转变;从注重国内市场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重的转变。要引导消费,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新产品的品质、功能、价值,诱发市场需求。第四,龙头企业应该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先行者。农业的标准化建设,不仅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参与竞争的“通行证”,而且是关乎一个农业产业安全的“生命线”。对此,我们既不能持消极态度,也不可过于乐观。近年来,我市的农业标准化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开端,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建设水平十分滞后。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我们的龙头企业,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理应成为全市实施农业标准化的主体和先导,在下一轮的加快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解决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扩大基地建设规模等问题,更要解决标准化生产建设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抵御国外农产品的冲击,并积极拓展国外市场。
关于龙头企业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问题,从其在整个产业链所处的位置、发挥的作用和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要具备一般企业发展的必然因素外,还要着力做好“三篇文章”:一是建设产业基地。抓好基地建设,是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随着无公害农产品建设力度的加大,市场准入制度的逐步推行,建立优质、安全的生产基地显得十分迫切。没有稳固的原料基地,企业的正常生产就得不到保障;没有优质、无公害的原料基地,企业产品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产品的品牌优势、竞争优势和企业的形象也难以确立。为此,龙头企业绝不能因一时的、局部的利益而忽视基地的建设,要将基地的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来抓,加大投入,加强基地设施建设,加强对基地、农户利益的保护以及专业生产的培训和指导,特别是要及早启动建设自己的无公害生产基地。二是依靠合作组织。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中介组织的主要形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农民和企业都需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中介服务。这些专业合作组织不仅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也能帮助龙头企业与农户打交道,扩大基地规模,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保证生产原料的稳固供应。龙头企业要取得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企业自身与合作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利益分配和基地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协调服务的作用。当然,龙头企业也可以牵头组建协会、行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中介组织,从而逐步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新体系。三是筹集发展资金。龙头企业要做大做强,无论是建设基地、开拓市场,还是进行技术改造、上新的项目,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撑。解决资金问题,除了靠自身的积累,更要积极融资,主要是应采取合资、合作的办法,广泛吸纳“三资”的投入。各级政府也要针对部分龙头企业融资难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贷款担保机制,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溧阳市已在这方面先行了一步,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营造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
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今天请大家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群策群力,促进全市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要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规划是整个农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从某种意义上讲,规划就是环境,就是商机,就是效益。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是整个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下的一个专题规划。各地要把握好总体规划与专题规划相互配套的关系,着眼于产业的整体开发,合理制订本地龙头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培育力度,力争使每一个优势主导产业都能形成一批龙头企业群,从而构筑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具有现代农业特征的农业产业新体系。各地在规划的实施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市场竞争、公开公平的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配置资源,对所有的企业一视同仁,谁有能力谁牵头、谁带动农民致富就扶持谁,从而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发展龙头企业的积极性。
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近几年来,省、市及各地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龙头企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使企业该享受到的政策都能享受到。同时,在企业融资、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研究制定加大扶持的具体政策措施,便于操作。凡符合贷款条件的龙头企业要列为信贷优先支持的对象,增加贷款投放。龙头企业发展所需非农用地指标,要予以优先安排。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用电按规定享受农用电价格,计划内用水继续减半征收水资源费。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龙头企业。市里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龙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引进、科技创新及基地建设等贷款贴息。各地也要筹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对于国家和省级涉农项目及资金,要优先安排龙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项目、省安排的各类科技开发项目,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平等竞争。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发展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要不断创新龙头企业工作的理念,提高指导、服务水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群众、基层和企业的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并予推广。要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全年目标要求,建立考核管理体系,明确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今年,市政府决定由市计委牵头组织开展龙头企业评比活动。
同志们,做好今年龙头企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龙头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