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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潍坊市综合督导自评纪实

潍坊市 2012 年县市区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纪实表自评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潍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 O 一二年十月说明1.《潍坊市 2012 年县市区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纪实表》 (以下简称“ 《自评纪实》)根据《潍坊市 2012 ” 年县市区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制定。 ” 《自评纪实》的有关内容及评估要求与《方案》 不一致的,以《自评纪实》为准。 2.要认真组织自评,如实填写《自评纪实》 。有关附表及数据,县、乡、校要相互衔接。若内容较多,可添加附 页。 3.要按表中规定的项目逐一填写,不要有漏项。有小数点的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自评得分”一栏若 划横线,则此处不需打分。 4.《自评纪实》封面“自评单位”加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印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市、区) 长(管委会主任)签字。 5.《自评纪实》及自评报告一式二份于 11 月 20 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其中,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 2012 年来县市区(开发区)的教育亮点工作概述(可以包含《方案》外的内容) ,字数不超过 1000 字; 第二部分以《方案》的内容为主,重点报告相关指标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的打算。2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 分值 自 评 纪 实 自评 得分B1 学校安全稳定1.学校安全稳定 (1)校车工程(60 分) ①校车安全管理情况(10 分) 本项采取扣分制, 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速超 员、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每起 扣 2 分;被媒体曝光的,扣 3-5 分;接送学生车 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扣 3 分,有师生重伤或死 亡的,此项记零分。 ②校车配备工作进度(10 分) 考核 8 月底前配备情况,以配备计划 80%为 计分基准,完成 80%以上,计 10 分;达不到 80% 的, 以实际配备数与 80%配备计划数的比值计分。 ③校车配备工作完成情况(40 分) 截止 11 月 10 日, 全部完成校车配备任务的, 计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每缺 1%,扣 5 分,最多 扣 40 分。 没安排校车配备工作的奎文区, 此项目得分 为市辖区、开发区的平均分。 (2)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40 分) 对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情况进行抽查 (每县 市区抽查 1 处高中段学校,2 处初中学校,2 处 小学,1 处幼儿园;无高中学校的多抽查 1 处初 中学校) ,量化计分,取平均分按满分 40 分折合 后作为最终得分。 (3)加减分项目 ①工作经验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转 发的, 每次加 1 分; 创新经验并提供会议现场的, 每次加 1 分; 经验做法在市教育局召开的会议上 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的,每次加 0.5 分,在市政 府或省教育厅及以上单位部门召开的会议上交 流发言的,每次加 2 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 4 分。1001.学校安全稳定 (1)校车工程一项不自评。 (2)辖区内共有学校、幼儿园 所,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 所。其中高中段 学校 所,达标 所;初中段学校 所,达标 所;小学 所,达标 所;幼 儿园 所,达标 所。 (3)年内创新工作经验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转发 次;创新经验并提 供会议现场 次;经验做法在市教育局召开的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次;在 市政府或省教育厅及以上单位部门召开的会议上交流发言 次。 (附单说明时间、地 点、会议名称、转发文件号、经验做法名称等,同一经验做法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计分)3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②每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案件扣 3 分; 每发生一起 到市教育局、市信访局、省教育厅或省信访局、教育部 或国家信访局上访案件分别扣 0.1、0.2、0.5、2 分, 信访减半扣分, 集体访加倍扣分, 重复上访实行累计制。 此项最高扣 10 分。 ③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失误导致校舍倒塌、火灾、 触电、溺水、交通事故、踩踏、食物(饮用水)中毒、 化学实验品中毒、 流行性传染病等事件造成师生伤亡或 重大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分别扣 5-20 分。 ④所辖学校、 幼儿园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安全 责任事故、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发生群体性非正常上访 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安全稳定工作年度督导 考核记零分。 ⑤发生本细则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安全稳定事故, 经市教育局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扣分。 上述加、 减分项目均分别计算, 各项之间互不影响。分值自评 纪 实自评 得分B2 育人制度落实2.育人制度落实(60 分) 根据《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督导考核办法》计分。602.育人制度落实 本指标不自评。-B3 学生体质3.学生体质(30 分) (1)学生体质监测制度落实情况(5 分) 检查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2 分)和每年四次视 力检测(3 分)是否落实并有改进措施,酌情计分。 (2) 《山东省中小学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 活动”专项检查评估方案》的落实情况(25 分) 其中,组织领导(3 分) 、活动保障(3 分) 、激励 机制(4 分) ,酌情计分。体育师资配备(5 分) ,场地、 器材(10 分) ,根据标准化学校验收中相关指标得分情 况计分。 4.规范办学(30 分) 根据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和省市通报情况计分。3.学生体质 30 本指标不自评。-B4 规范办学304.规范办学 本指标不自评。-4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5.人生规划指导(30 分) (1)开展人生规划指导工作(10 分) :学校按规定开设人生规 划与职业指导课程,计 8 分;每有一个班级未开设课程或无故不按课 程表上课,扣 1 分,扣完 8 分止。按规定将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 列入网上课程表,计 2 分;每有一个班级的网上课程表中无人生规划 与职业指导课程或更新不及时,扣 0.5 分,扣完 2 分止。 (2)落实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10 分) ①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学生毕业去向表格(5 分) :根据上报表 格时间及上报数据和学生去向准确与否计分。 ②积极动员未升学毕业生到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注册学习或依托 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5 分) :查看相关培训资料、图片或查询 职业院校学籍注册信息计分。 (3)控辍工作(10 分)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巩固率情况进行 计分,年平均巩固率达到 98%及以上的计 1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最多扣 10 分。 6.职普比例(10 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数占应届初中毕 业生总数的比例达到 40%及以上的,计 7 分,不足 40%的县市按比例 计分; (2)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比例达到 45% 及以上的计 3 分,不足 45%的县市按比例计分。 市辖区、开发区计分办法: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 校的学生数占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计分,达到或超过 40%的, 计 10 分,达不到的按比例计分。分 值自评 纪 实自评 得分B5 人生规划 与职业培训405.人生规划指导 (1)开展人生规划指导工作不自评。 (2)落实毕业生去向:本年度共有未升学毕业生 人,占应届毕 业生比例为 %;依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 次,共培训 人。 (3)控辍工作见附表 1。 6.职普比例 (1)应届初中毕业生 人,升入中等职业学校 人,后者占前 者的比例为 %。 (2)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人,高中阶段在校生数 人,前 者占后者的比例为 %。 市辖区、开发区只填写第一项。_B6 信息化和 科技创新教 育7.班班普及多媒体教学(6 分) 其中班班通设备使用和维护各 2 分, 按市要求管理使用好教育信 息化“三费”2 分,分别按达标学校比例计分。 8.校校普及网络教研(5 分) 其中每学段建成 1 套数字化录播系统,每学段完成市分工的 30 节网上公开课建设任务, 3 分, 得 每少建 1 套数字化录播系统扣 1 分, 扣完 3 分止;每少完成一学段网上公开课建设任务扣 1 分,扣完 3 分 止。网络教研占 2 分,按达标学校比例计分。 9.科学家进校园大手拉小手(4 分) 按行动完成情况比例计分。 10.科技创新活动普及(5 分) 其中科技创新教育系列活动占 3 分,按参与学生比例计分;科技 创新竞赛活动占 2 分,按实际获奖数量计分。207.班班普及多媒体教学 所属中小学校 所,完成教师数字化教学基本能力全员培训的学校 所,占比例为 %;完成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带头人培训的学校 所,占比例为 %;完成小学班班通设备维护明白人培训的学校 所,占比例为 %。班班通设备使用达标的学校 所,占比例 为 %,班班通设备维护达标学校 所,占比例为 %。按市要求 管理使用教育信息化“三费”的学校 所,占比例为 %。 8.校校普及网络教研 数字化录播系统的建成情况为:高中建成 套,初中建成 套, 小学建成 套。 网上公开课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为: 高中完成 节, 初中完成 节, 小学完成 节。 网络教研达标学校 所,占比例为: %。 9.科学家进校园大手拉小手 “科学家进校园大手拉小手”行动科普报告完成 场,完成比例 为: %。 10.科技创新活动普及 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参与学生数量 人,占比例为: %。5填报单位:指 标 计分办法 11.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0 分) (1)及时足额拨付(10 分):中小学公用经费在每季度按时 足额拨付的计 10 分。否则,有一次拨付不及时或拨付不足额扣 2.5 分,本项最多扣 10 分。 (2)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 分) :初中、小学生均公用 经费比省定最低标准分别每提高 10 元得 1 分, 每类最高得 10 分, 本项最多得 20 分。达到或超过省示范县标准的,本项计满分; 没有达到省定最低标准的,本项不得分。 (3)生均公用经费增幅(20 分) :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比上年分别每增加 1%得 0.3 分,本项最多得 20 分。达到或超过 省示范县标准的,本项计满分。 分值 自 评 纪 实 自评 得分11.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情况(单位:元) 小学 50 2012 年 2011 年 2012 年 比 金额 2011 年增减 比例 情况 (详见附表 2-1,附表 2-2) 12.学生资助 (1)成立学生资助机构的文件名称及文号: 独立法人资格证书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相对固定工作人员且熟悉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人。 (列出姓名及 分工业务。 ) (2)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见附表 3-1、附表 3-2。 初中B7 义务教育公用 经费B11 学生资助12.学生资助(20 分) (1)机构队伍建设情况(10 分) 。学生资助机构有编委批复 计 1 分, 有独立法人资格证书计 2 分, 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计 2 分, 有相对固定且熟悉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3 人以上计 5 分, 否则酌 情计分。 (2)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10 分) 。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 部落实到位,计 10 分。每有一项落实不到位,从本指标得分中 扣 4 分,扣至本指标 0 分止。 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13.学校标准化建设(50 分) 按完成比例计分。 (1)寿光、诸城、高密(三者为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和青 州市(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 “400 所农村小学” 基本实现标准化计 30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5 分,扣完为止; 其它中小学基本实现标准化计 20 分,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扣完为止; (2)其它县市区“400 所农村小学”基本实现标准化计 50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5 分,扣完为止。20B12 学校标准化 建设5013.学校标准化建设 (1)寿光、诸城、高密、青州“400 所农村小学”标准化规划任务为 所,自评基本达标 所,完成任务比例为 %;其它中小学标准化规 划任务为 所,自评基本达标 所,完成任务比例为 %。 (2)其它县市区“400 所农村小学”标准化规划任务为 所,自评 基本达标 所,完成任务比例为 %。6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 分值 自 评 纪 实 自评 得分B13 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14.幼儿园建设(县市 35 分,市辖区、开发区 45 分) (1)幼儿园建设 ①年度规划建设任务(20 分) :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年度新 建、改扩建处数,计 20 分;否则,完成任务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最 多扣 20 分。市辖区、开发区按本项满分 30 分计算,完不成任务最多扣 30 分。 ②超额完成(5 分) :完成处数比计划每增加 1 处,计 0.5 分。最多计 5 分。 (2)乡镇中心园通过省级验收(10 分) :按达标乡镇占总乡镇处数比例 计分。 非法幼儿园清理取缔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较大影响的,扣 1-5 分。 50 15.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县市 5 分,市辖区、开发区 10 分) (70) 生均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最高的, 5 分, 计 其他按与最高者的比例计分。 市辖区、开发区按本项满分 10 分计算。 16.幼儿教师队伍(县市 10 分,市辖区、开发区 15 分) (1)新进幼儿教师(5 分) :年内新进公办幼儿教师占新进教师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 15%, 5 分; 计 否则, 得分=5 分×本县市区新进幼儿教师比例/15%; 市辖区、开发区按本项满分 10 分计算。 (2)非公办教师工资(5 分) :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中非公办幼儿教 师月均工资最高的,计 5 分,其他按与最高者的比例计分;非公办幼儿教师 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的,本项不得分。 新进幼儿教师超过 15%的,酌情加分。14.幼儿园建设 (1)2012 年共规划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处,实际完成 处,完成率 %,得分 。超额完成 处。 (2)共有 处镇街,中心园通过省级验收的有 个。 (详见附表 4-1、4-2。 ) 15.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 2012 年财政性教育投入(本级) 万元,财政性学前 教育投入 (本级)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投入 万元, 建设投入 万元, 教师培训 万元, 学前教育经费 万元, 其它 万元。 16.幼儿教师队伍 (1)年内新进幼儿教师 名,占新进教师总数的 %。 (见附表 7) (2)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中共有非公办幼儿教师 人,人均月工资 元。 (详见附表 4-3)--B14 城区学校 建设和校舍安 全工程17.破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 (县市 10 分,市辖区、开 发区 20 分) 根据城区学校实际班额情况计分。 18.校舍安全工程(10 分) (1)2012 年省平台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任务完成情况(6 分) :其中:项目开工率 100%得 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项目竣工率 100%得 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 扣 0.2 分,扣完为止。 (2)2012 年省校舍维修改造数据库规划完成情况(4 分):按照规划完 成情况计分(没有 2012 年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任务的县市区此项计 10 分)。 每 有一个项目未开工扣 2 分,未及时竣工扣 1 分,扣完为止。 2009-2011 年存在校舍安全规划任务没有全部竣工项目的,本项不得 分。工程进展需及时录入全国、省平台,不及时录入的,以全国、省平台进 展为准。 19.专项规划执行情况(县市 10 分,市辖区、开发区 20 分) 《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 》教育用地凡有 1 处被挤占、挪用而变 更用途的,该指标不得分。_17.破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 本项不自评。 18.校舍安全工程 (1)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 年,共规划项目 个, 开工 个,竣工 个,竣工率 %。2012 年,共规划项目 个,开工 个,开工率 %;竣工 个,竣工率 %。 (2)2012 年省校舍改造数据库完成情况见附表 5。 19.专项规划执行情况 是否存在专项规划教育用地被挤占、挪用而变更用途的 情况: 。30 (50)7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 分值 自 评 纪 实自评 得分B15 中等职 业学校建设B16 民办学 校建设B17 新教师 录用20.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0 分) 生均占地面积达到 33 平方米计 6 分、生均建筑面积达到 20 平方 20 米计 6 分、生均实训设备值工科和医药类专业不低于 3000 元(其他 (0) 专业不低于 2500 元)计 8 分;达不到的按比例计分。市辖区、开发 区无此指标。 21.民办学校建设(20 分) 县市:举办一处“四独立一分离” 、办学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的民办普通高中并招生,计 20 分;举办一处民办普通高中并招生, 但“四独立一分离”不达标、办学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等不符合规定 要求,每存在一项扣 2 分;开始建设一处民办普通高中、未招生的, 计 10 分;没建设民办普通高中的,计 0 分。 市辖区、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符合规定要求的, 20 计 10 分;对未签订责任书、以纸笔测试学科文化知识和依据学科成 绩录取学生、不按规定时间组织报名和录取学生、招生广告不符合规 定、违规收费的,每发现一处学校扣 2 分,扣完 10 分止。民办培训 机构管理符合规定要求,计 10 分;对学校标识统一、招生简章备案 宣传、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收费公示、安全保卫及任课 教师情况公示、任课教师带工作证上岗等要求,每发现一处学校不规 范,扣 1.5 分,扣完 10 分止。 22.新教师录用(30 分) (1)按中小学在校生与教师 500:1 的比例补充合格新教师的, 得 20 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得分=20 分×(本县市区的比例/0.002) 。 (2)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收的教师分配到农村任教的比 例达到 70%及以上的,得 4 分;否则,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30 最多扣 4 分。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 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落实到位,计 4 分。任一方面不 能落实到位,本项不得分。 (4)按要求完成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计 2 分,否则不得分。 23.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20 分) (1)工资水平及增幅(20 分) :根据县市区工资水平和较上年增幅 计分。工资水平(10 分) ,县市、市辖区、开发区分别计分,达到最高 水平的计 10 分,其它按比例计分;增幅(10 分) ,人均月工资与上年同 期每提高 1%计 1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各项工资政策执行到位的,本 项得满分。 (2) 县域内教师工资标准不统一的, B18 指标得分中扣 10 分, 从 扣至该指标 0 分止。 (3) 教师的 10%工资待遇没落实的, B18 指标得分中扣 10 分, 从 扣至该指标 0 分止。 24.教师社会保障政策落实(20 分) 2012 年按时足额缴纳教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计 20 分;否则,每有一项未及时(或足额)缴纳扣 10 分,有一项县域内标 准不统一扣 10 分,扣至本项 0 分止。 820.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共占地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 训设备值为 元,学生总数 人,生均占地 平方米,生均建 筑面积 平方米,生均工科和医药类实训设备值为 元,生均其 它专业设备值为 元。 (详见附表 6)21.民办学校建设 民办普通高中建设情况(县市填写) :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及培训机构管理情况(市辖区、开发区填 写) :22.新教师录用 (1)2012 年补充录用新教师 人,按生师比 :1 的比例 补充。分配到义务教育学校的有 人,其中分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 校任教的 名,占比为 %。 (2)本年度新教师招录工作由 部门(人社、教育二选一) 发布简章,牵头组织。 (3)本年度应安排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人,实际安排 人。 (详见附表 7) 23.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 (1)教师 2011 年 10 月份人均月工资: 元, 2012 年 10 月 份人均月工资: 元; 2012 年 10 月份比 2011 年 10 月份提高金额: 元,提高比例 %。 (详见附表 8) (2)城乡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是否统一: (3)是否全部落实教师工资 10%津贴: 24.教师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1)2012 年,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教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 是否拖欠: (2)2012 年,是否统一城乡教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 房公积金标准: (详见附表 9)—B18 教师 待遇40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25.培训经费和培训工作开展(20 分) (1)培训经费(10 分) :师均教师教育专项经费(财政预算内)最 高的,得 10 分,其它按与最高者的比例计分。 (2)培训工作开展(10 分) :圆满完成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培训 2 分,根据集中培训、校本培训情况酌情计分。远程研修 8 分,根据学员 作业完成情况计分,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 2 分,无高中的 区,小学、初中各 3 分,幼儿园 2 分。 26.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100 分) (1)建立起校长后备人才库并组织相应的培养培训,得 10 分,按 规定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组织公开选聘空缺的校长岗位,得 10 分。 (2)全面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并按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考核评价、职 级晋升、任职交流、培养等制度,视完成和制度建设情况计分,本项最 高得 30 分。 (3)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得 30 分;按要求发放 到位,得 10 分。 (4)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优秀校长延长任职年龄制度,得 10 分。 存在校长管理权限没有实现管人管事相统一、 校长岗位出现空缺没 有从后备人才中公开选聘、 校长职级绩效工资未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或执行政策不到位、校长任职年龄仍然参照党政干部任职年限采取“一 刀切”情况的,本指标不得分。 27.中考改革(60 分) 按规定实行多次考试制度;按规定对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呈现;按规 定实行高中学校自主多元录取;按规定分三至五个组合进行录取;按规 定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按规定将综合素质认定结果纳入录取;按规定 将体育与健康纳入录取;按规定落实指标生政策;按规定将社会满意度 作为评价初中学校的指标; 按规定将升入职业学校的学生作为评价初中 学校的指标;按规定对招生录取方案、综合素质认定标准、各类录取标 准以及其它应公示的内容在高中学校、 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及当地新闻媒 体上公示;其它按规定要求执行的情况。 以上规定中,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 10 分,一项以上未落实的,从 第二项开始分别按 20 分、30 分扣分,扣完为止。其中第 3、4、5、10 项,即高中学校自主多元录取、组合录取、综合素质纳入录取且与语数 英等值、落实公示制度中的任一项指标未落实的,及未将中考录取时间 提前 2 天报市教育局的,扣 60 分。 28.普通高中星级学校创建(40 分) (1)申报情况(10 分) :得分=各普通高中本年度申报总星数÷各 普通高中可申报总星数×10。 (2)创星情况(30 分) :开展星级学校评估活动,组建专家评估队 伍,对各学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复评验收( “规范办学”指标除外) ,根据 验收得星情况计分,计算公式为:得分=各普通高中本年度得星总数÷ 各普通高中申报总星数×30。分值自评 纪 实自评 得分B19 校长和 教师培训2025.培训经费和培训工作开展 (1)教师教育专项经费为 元,师均经费为 (2)培训工作开展不自评。元。-B20 校长职 级制改革10026.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1)是否建立起校长后备人才库: 是否组织了相应的培养培训: 是否按规定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组织公开选聘空缺的校长岗位: (2)是否全面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3)校长职级绩效工资是否纳入财政预算: 财政批复总额为: 是否按要求发放到位: 发放时间到位的时间是: 。 (详见附表 10) (4)是否落实了优秀校长任职年龄制度:6027.中考改革 本项不自评。_B21 重点项 目推进4028.普通高中星级学校创建 本项不自评。_9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 分值 自 评 纪 实 自评 得分29.督学责任区(20 分) (1)运行正常(8 分) 。定期开展工作,实现责任区工作常态化。 (2)保障有力(6 分) 。从领导重视、条件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 计分。 (3)作用明显(6 分) 。根据责任区工作产生的影响和实际效果分 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分别计 6 分、5 分、4 分。2029.督学责任区 本项不自评。-30.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10 分) (1)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工作(5 分) 。已完成本轮中小学教师职 称竞聘工作的计 5 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职称竞聘工作程序(5 分) 。做到职称政策、程序方法、操作 过程、竞聘结果“四公开” ,教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计 5 分。 否则,酌情扣分。 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或来信来访反映违反政策操作的问题,经查属 实的,酌情扣 1-5 分。1030.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1)是否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分级竞聘工作: 是否按要 求落实了工资待遇: (2)教师职称竞聘是否一校一方案,并经过全体教职工 85%满意度 通过: (3)高级、中级资格教师中只评未聘的人数为 人,高级、中级 资格待聘任教师化解情况:B21 重点项 目推进31.国家教育考试管理(10 分) (1)保密工作(2 分) :未发生保密事故的,得 2 分。发生失密、 泄密、试卷丢失等保密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2)安全工作(2 分) :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 2 分。因考试组织 不力,在考试期间发生人员安全等责任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3) 标准化考点建设 (2 分) 按时、 : 按标准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 经验收合格的,得 2 分。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或在 考试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造成工作损失的,每考点扣 1 分,最多扣 2 分。 (4)考试管理(4 分) :各项考试工作组织规范,管理有序,考风 考纪良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得 4 分。否则酌情计分。 另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舞弊行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 每发生一起扣 2 分;发生团伙作弊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 3 分;高考 每出现一个非优秀考点,扣 1 分;根据省考试院对我市高考质量管理 目标评价的反馈,视情况扣 1-3 分。最多扣至 0 分止。 32.信息宣传(20 分) 根据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计分。 33.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40 分) 根据《潍坊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计 分。1031.国家教育考试管理 本项不自评。_20 4032.信息宣传 本项不自评。 33.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 本项不自评。_ _10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34.课程建设(30 分) 根据督导评估细则计分。分值 30自34.课程建设(30 分) 本项不自评。评 纪 实自评 得分 _35.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50 分) (1)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10 分) 。县(市)政府制定本地职 业教育发展规划计 10 分,没有制定的计 0 分。 (2)区域特色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25 分)。有市级认定的 特色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1 个计 18 分,有重点建设的县级特色品牌 50 专业(以文件公布为准) ,每个计 3 分。该项最多计 25 分,无市级特 (0) 色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的最高计 15 分。 (3)资源开放与社区教育培训(15 分) 。有面向社会开放的职业 院校培训基地 2 个以上,并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技能培训,酌情计分, 最多计 9 分;有基本的社区教育网络,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培训,酌 情计分,最多计 6 分。 36.素质教育示范实验区(40 分) (1)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机构建设情况(8 分) 。 (2)2012 年“素质教育示范实验区”工作配合情况(12 分) 。 ①重视素质教育示范实验区建设工作 4 分。有具体可行的年度实 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每学期都有实验区建设总结,计 4 分;否则不得 分。 ②相关信息或成果经验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网站 相关栏目推介,或在《基础教育课程杂志》发表。根据用稿情况计分, 最高计 4 分。 ③积极配合全国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潍坊监测中心开展各项工 作。能积极参加研发相关监测工具、规划监测内容与监测形式、整理 监测数据等工作;能积极配合潍坊监测中心组织并实施各类中小学生 学业质量分析监测工作。根据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分别酌情计分,最高 计 4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可直接得满分: ①本年度,承担过市教育局或市教科院组织的综合性教育研讨会 议,为市级以上研讨会议提供过素质教育现场。②在教育部组织的全 国会议上,介绍过本地素质教育经验。 (3)2012 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情况(10 分) 根据 2012 年潍坊监测中心组织的潍坊市中小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 素质抽样监测结果计分,最高计 10 分,其它按与最高的比例计分。 (4)2012 年全市各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情况(10 分) 根据 2012 年潍坊监测中心组织的潍坊市各县市区学前、小学、初 中、高中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计分,最高的得 10 分,其余按与最高的比例计分。35.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1)是否制定了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市级认定的特色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 个,县级特色品牌专业 个。 (3) 面向社会开放的职业院校培训基地 个, 是否有社区教育网络, 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培训:B21 重点项 目推进4036.素质教育示范实验区 本项不自评。_11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 分值37.市政府教学成果奖 本项不自评。自评 纪 实自评 得分 -B22 创先争优37.市政府教学成果奖(20 分) 根据 2012 年内市政府教学成果奖县市区教师人均获奖点数计 分。集体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 120 点、100 点、 80 点、60 点计算,个人奖点数按集体奖点数的三分之一计算。获 奖点数最高的,得 20 分,其他按与最高点数的比例计分。 38.表彰奖励推广(20 分) 政府表彰奖励推广:年内(2011 年 11 月—2012 年 10 月)县 市区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以文件、会议形式表彰、奖励、推广的每次分别得 10 分、6 分、3 分。 教育部门表彰奖励推广: (2011 年 11 月—2012 年 10 月) 年内 县市区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不 包括内设机构和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文件、会议形式通报表 彰、奖励、推广的每次分别得 8 分、4 分、1 分。 80 以上不包括学校和教师个人受到的表彰、奖励;没有文件的 (60) 不予认可;同一经验做法的表彰奖励只取最高级别。本项最高得 20 分。 39.职业技能大赛(20 分) : (1)县市政府建立技能大赛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举办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5 分) 。根据技能大赛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情况以 及技能大赛举办情况计分,最高 5 分。 (2) 根据各级技能大赛获奖点数计分。 潍坊市级技能大赛一、 二、三等奖对应的点数为 2、1、0.5;山东省级技能大赛一、二、 三等奖对应的点数为 6、5、4;国家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对 应的点数为 9、8、7。根据获奖数计算出各县市总点数,点数最高 的计 15 分,其它县市按比例计分。市辖区、开发区无此项指标。 40.教育创新(20 分) :根据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获奖情况 计分。 41.家长满意度(30 分) 根据电话访谈调查情况核算计分。 42.群众满意度(30 分) 根据市政府组织实施调查并提供的成绩计分。 43.舆情评价(20 分) 根据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计分。 44.行风评议(20 分) 根据市纪委组织的行风评议情况核算计分。38.表彰奖励推广 详见附表 11。39.职业技能大赛 建立技能大赛制度和激励机制情况: 举办技能大赛情况:-40.教育创新 本项不自评。 41.家长满意度 本指标不自评。 42.群众满意度 本指标不自评。 43.舆情评价 本指标不自评。 44.行风评议 本指标不自评。_ _ _ - -B23 家长满意 度 B24 群众满意 度 B25.舆情评价 B26.行风评议30 30 20 2012填报单位: 指 标 计分办法(1)省教育工作示范县(20 分) 获得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称号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奖励 20 分;创建省教育工作示范县,通过省复评验收的奖励 20 分,通过 省初验的奖励 15 分,通过市初验的奖励 10 分。该项最高奖励 20 分。 (2)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县、示范乡镇(20 分) 年内获得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县荣誉称号的, 奖励 20 分。 县域内每有一个镇(街道)获得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镇(街 道)荣誉称号的,奖励 5 分。该项最高奖励 20 分。 (3)省督导评估受检(30 分) 在 2012 年省对市教育专项督导评估中,直接受检的县市区奖 励 10 分, 有单项受检项目的奖励 3 分; 市成绩维持上年度名次的, 直接受检的县市区再奖励 10 分,单项受检的县市区奖励 3 分;根 据县市区自评成绩进行奖励,最高奖励 10 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省对市教育专项督导评估中受检扣分的,视情况加重扣除该受检 县市区在本方案相应指标的分值。分值自评 纪 实自评 得分20关于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的情况为:20是否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县: 辖区内获得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镇(街道)的有:30本项不自评。—J 奖励指标2012 年省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为: (4)省、市督导发现问题整改(30 分) 根据省、市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计分,最高奖励 30 分。302011 年市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为:—合计1310 (12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