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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合同文件中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内容。

一、工程概况

中海万锦城项目三期位于上海市闸北区,项目占地24,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1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8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324平方米。物业类型由5栋16至33层高层及3栋公建配套用房组成。

二、报价范围说明:

(一) 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招标文件所说明的中海万锦城三期桩基和围护施工等一切相关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2、 执行及完成中海万锦城三期PHC 管桩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自行对基坑围护工程进行设计,提出经济合理的基坑围护工程方案,基

坑围护工程造价较低的投标单位将优先获得中标资格;

3、

4、

5、 设计及深化设计包括降排水系统,包括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等; 为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之放线定位; 为满足本工程施工、施工机械运行及材料运输所必需的场地平整、场地

硬地坪以及施工结束后的破除、清理及外运工作;

6、 桩基检测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破坏性静力抗压承载力试验的检测配

合),负责但不限于提供满足本工程桩基检测需要的桩机、送桩杆、相

应配重、桩机操作人员,提供和加固临时道路、桩头土方开挖、截桩

等,并负责桩基检测期间的水电费用,以满足检测设备的进场和检测需

要;

7、 配合发包人办理桩基工程招投标手续,获取政府中标通知书所需之一切

费用(招标代理费由发包人承担,中标交易费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应由

发包人承担的部分),以及政府要求办理的一切其他相关手续,并承担

相应的费用(若相关费用由发包人代缴,则代缴费用按发包人实际支出

费用在结算时从合同价内扣除);

8、 按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进场并完成本工程,包括多次进场,次数

不限,按实际工作需要。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开通,发包人无法提供施工用电,承包人须自行解

决用水用电,所需之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若施工现场准备柴油发电

机作为施工电源,则承包人须妥善解决发电机的噪音问题,所需费用已

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0、 发包人将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于承包人参考之用,发包人不对其准确性负

责,承包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现场自然条件影响因素应包括在投标

总价内;

11、 在该区域范围内或周边的绿化、树木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处理,发包人认为有必要保存的树木应进行良好的迁移或保护,由承包

人负责保护,所需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2、 负责办理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区)质检站、安监站、建委主管

部门、派出所、街道、环卫、市容、基坑评审部门等)要求办理的一切

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除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以

外),若相关费用由发包人代缴,则所发生费用将从承包人投标总价内

扣除;

13、 负责对场地内及周边地区的公共设施、地下管线、绿化苗木的保护及修

复工作,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4、 承包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本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否

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费用和索赔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保障

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此的相关责任,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5、 拟建场地内普遍分布有第①1层杂填土,一般厚度一般为2.18m ,局部

厚度较大为4.00m 左右,含较多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局部揭露大块

混凝土块及旧基础,土质松散且不均匀。承包人可在投标书内对处理上

述地下障碍物的费用单独立项报价,但该项报价为包干价,结算时无论

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16、 在完成桩基工程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3个月以内的窝工、停

工、机械设备租金及折旧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仓储、运输、工资及

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费率变动及其他任何停工损失所产生的费用,

发包人均不作任何补偿,承包人须把此项风险因素考虑在投标总价内;

17、 投标总价中应包含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该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缴纳。若

本工程不能单独办理招标流程所需各项手续,须与其他主体工程(如总

承包工程)联合办理招投标手续,承包人投标总价须包完成本工程所需

招投标流程所需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保险、中标交易费、应由

发包人缴纳的费用等。待办理招标流程时,上述款项发包人将直接从合

同总价内扣除支付给上述主体工程承包人。取费标准按政府相关规定执

行,计算基础为本工程合同总价,若具体费用无法直接计算,按合同总

价进行折算;

18、 承包人自接到发包人正式通知起七天内必须进场,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

在投标总价内;

19、 承包人在回标前已清楚了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与其他施工

单位之间的配合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0、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承包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

发包人;

21、 在土建总承包单位进场前,负责对工程桩等及现场标高点、测量基准点

进行保护,施工完成并会同土建总承包单位共同复核后,移交土建总包

管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2、 对因断桩及检测不符合要求需进行的补桩及承台加大的费用按下述原则

处理:

(1)、 因桩偏位导致承台加大,或经检测不符合设计要求需补桩处理的

费用以及承台加大的费用由桩基承包方承担;

(2)、 因地质条件变化太大(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地质勘察报告未反映的

地质条件时)导致断桩,任意一个承台(承台个数不限)的第一

根断桩均由承包人承担补桩及承台加大的费用;若在确认不属于

承包人操作及技术原因后,对于第二根及以后的断桩而产生的费

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23、 本工程为PHC 管桩,承包人需注意采取可靠措施,消减挤土效应对周边

建筑物及管网的不利影响(如:设置应力释放孔等),并采取信息化施

工,同时将施工完监测数据报发包人归档,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内;

24、 承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品牌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安全

可靠的情况下在高大设备上悬挂楼盘/企业的CI 形象标识等。

25、 承包人提供之投标总价已综合考虑了所有现场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垃圾清理、场地处理、施工道路、临水临电接驳及使用费、施工排水

等)。

26、 现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出场出入口按发包人提供的出入口布置图布

置,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本处大门;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场地管

理,并承担本标段范围内的材料、机械看护及其他相关单位施工配合,

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27、 采取适当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文明施工,既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同时

也须保证他人的安全;

28、 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与总承包人及其他分包

人的配合协调工作;

29、 负责每日及竣工交付时因本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确保竣

工交付时的场内清洁;

30、 服从发包人和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

31、 满足技术要求所需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二) 工作界面描述

1、

土方开挖不属于承包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