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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福利待遇标准

福利待遇标准

1、目的

为规范各员在司期间享受福利待遇,特此拟定本标准,以作为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推行,各部门遵照本标准执行。 4、定义

5、内容

备注:新增岗位,如不在上述岗位之列的,根据其岗位性质参考上表确定。

5.2福利待遇标准一(根据岗位/职务享受)

5.2.1话费补贴与电话卡 5.2.1.1话费补贴

A. 管理类二级及以上人员,可享受100元/月话费补贴; B. 管理类三级人员,可享受50元/月话费补贴;

C. 个别岗位因岗位性质原因,可享受50元/月话费补贴,如驾驶员、招聘专员、综合外勤、综合前台、财务出纳、招投标助理。 5.2.1.2电话卡

A. 营销类人员统一配发电话卡,根据各销售方案享受不同额度的话费管控。如销售或综合部无方案的,参考以下:大区经理、项目经理、招商主管等可享受200元/月额度,区域经理可享受150元/月额度,销售员/业务员可享受100元/月额度。(见习岗位参考正式岗位执行)

B. 技术服务人员统一配发手机卡,可享受100元/月的额度。 C. 采购人员统一配发电话卡,可享受100元/月的额度。

D. 管理类个别人员因工作需要配发电话卡,标准:一级可享受400元/月,二级可享受200元/月,三级可享受100元/月。

5.2.2油费补贴:非住宿的、管理类二级及以上人员:可享受油费补贴500元/月。 5.2.3住房补贴:管理类二级及以上人员,在嘉兴地区无住房的且不享受住宿福利的,可申请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标准:800元/月。

5.2.4公积金补贴:

A. 管理类四级及以上人员、技术类工程师级及以上人员,由公司全额代缴公积金。 B. 工龄5年及以上员工,申请缴纳公积金的,由公司承担50%。(如员工个人放弃缴纳公积金的,不予另外补贴。)

5.2.5带薪年休假

A. 管理类三级及以上人员、技术类工程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B. 带薪年休假标准:5天/年,嘉兴地区以外的人员可额外增加5天/年;享有带薪年休假的人员,工龄每满1年,可增加1天/年,最高增加10天/年。

C. 个别部门如有特殊规定的,按审批单执行。 5.3福利待遇标准二(普遍性福利待遇)

5.3.1学历补贴: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可根据国家认可的个人最高学历原件享受学历补贴。

5.3.2技能补贴:凡公司员工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自转正之月起可根据获得的证书

原件享受技能补贴。职称与职业资格,二者可并列享受,同一类别内以最高级别为享受标准。

5.3.2.1副高级职称评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正高级类职称评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5.3.2.2因公司需要、由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证书考试/考评的,如获得证书不在补贴之列的,由经办部门提报申请,给予一次性补贴200元。

5.3.3全勤奖:月全勤奖:100元/月;季度全勤奖:150元/季度,仅限生产。 5.3.4交通补贴:不享受厂车接送、住宿福利、油费补贴的员工,凡到司上班,均可享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4元/天。个别岗位(如值班门卫、货车驾驶员等)不享受交通补贴。 5.3.5社保: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商业保险。嘉兴户籍以外的个别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200元/月补贴。

5.3.8高温补贴:每年7-9月发放,按每月40元标准发放。

5.3.9就餐补贴:值班或加班的人员,公司未提供就餐的,予以补贴6元/顿。 5.3.10加班补贴:生产一线类人员(含班组长),一周连续加班5天及以上、无缺勤(含加班出勤)的,每周给予50元奖励,生产统计后,于工资内发放。

生产一线类人员(含班组长)因工作需求加班时间超过22时的,另给予夜间伙食补贴6元/晚,生产统计后,于工资内发放。

5.3.11员工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奖励(员工信箱):

A. 员工实名向公司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工艺改进方法/效率提升办法等,奖励50元/条;如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条。

B. 员工实名向公司提出公司隐患或不合理之处的,经公司查核属实的,奖励50元/条。 5.3.12春节期间,户籍为江浙沪外员工配合公司工作/生产安排,坚持到岗的,经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福利补贴:

A. 离岗时间要求:在公司统一放春节假的基础上予以放宽5天,即正常放假提前3天离岗、正常返岗延后2天到岗。如农历腊月廿八放假、新年初八上班的话,农历腊月廿五离岗、新年初十到岗的话,可享受福利补贴。

B. 根据员工户籍所在地与公司距离远近,享受不同额度的补贴:⑴云贵川哈,享受300元/人补贴;⑵江浙沪以外的其他地区,享受200元/人补贴。

C.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在返岗1个月后,可至人事处申请补贴。

5.4年终奖励

5.4.1年终奖金

5.4.1.1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方案一:

5.4.1.2标准:根据在职员工连续工龄确定年终奖,以月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次叠加。

5.4.1.4年终奖金计算公式:月工资标准×工龄倍数×出勤情况。

方案二:

5.4.1.2

5.4.1.5计件岗位年终奖根据全年平均工资确定月工资标准。

5.4.2年终红包

年终红包适用于公司管理干部、技术工程师、个别特殊岗位人员,公司根据其工作情况予以确定年终红包金额,并由公司直接发放。享受年终红包的人员不再享受5.4.1年终奖金。

5.5住宿

5.5.1普通员工可申请一般宿舍(6人间),配置基本硬件(床、衣柜、办公桌、网络、空调、热水器)。

5.5.2管理类三级人员可申请单间宿舍,配置基本硬件(床、衣柜、办公桌、网络、空调、热水器)、床上用品、电水壶或饮水机。

5.5.3管理类二级及以上人员可申请两人套房或三人套房,配置如下:

两人套房:单间配置外,另配置餐桌椅、茶几、洗衣机、厨房设施、冰箱、沙发。 三人套房:单间配置外,另配置洗衣机、沙发。

5.5.4招待用房间,一般作为招待外来公司培训人员使用,相关用品由综合部安排配置。 5.5.5费用:免收住宿费,水电费自理。 凡配置床上用品的,由综合部在首次配置时一次性予以配置,期间如有更换的,由住宿人员自理。人员离职时按采购价格扣除床上用品费用;离职人员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可免收其费用。

5.5.6管理类人员晋升的,由个人至综合部处申请、经人事处核查其申请资质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管理类人员新进的,由人事处提请申请经审批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不符合申请资质人员申请住宿的,联络单另行审批,按审批后执行。

5.5.7住宿方面其他事项按照《宿舍员工管理规定》执行。 5.6人员外出费用报销标准:餐费按15元/人/餐、住宿按160元/间。如部门有政策规定的,按部门政策执行;如参加其他组织机构组办的会议等需要统一住宿的,按组委会住宿标准处理。

5.7本标准涉及事项的核算方式按《薪资核算管理办法》执行;部门已有相关政策的,按审批单执行,审批文件至人事处备案。以上如有未涉及内容,另行联络单报批处理。 6、附件

7、相关文件

7.1《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7.2《宿舍员工管理办法》 7.3《手机卡管理办法》 8、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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