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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第二阶段方案

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

查摆问题、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方案

查摆问题、分析评议阶段阶段(以下简称“查摆分析阶段”)是“队伍建设年”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既是评学先进阶段的进一步深化,又是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基础。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对于巩固扩大评学成果,找准、找实问题,打牢整改落实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真诚征求意见,真心帮助提高,真情奉献社会,保证查找问题准确,分析原因到位。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争当各级机关部门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争当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

二、总体安排

时间安排上,该阶段从4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边议边改。该阶段要把握好深入体察民情、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自查材料、开好专题生活会、提出

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八个环节。

(一)深入体察民情(4月1日—30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农户、下企业、蹲基层”,以实际行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至2个乡镇,并在联系乡镇确定1个村或1个企业作为联系点,室主任、正副科级检查员每人确定一个村或者企业作为联系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要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一个联系点。要驻村入户,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增进感情、锤炼党性。

(二)广泛征求意见(4月1日—30日)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开展“五查摆、五改进”,认真深入地开展自查。“五查摆、五改进”,即:查摆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查摆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查摆服务发展意识是否超前,查摆工作能力是否适应,查摆廉洁自律是否做到;改进思想作风、改进学风、改进工作作风、改进领导作风、改进生活作风。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要重点召开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部门和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特邀监察员等方面的座谈会,诚

心诚意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有利于讲真话、实话,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分析和整改打好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要如实反馈。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的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反馈。对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督导组组长与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反馈。

(三)积极开展谈心活动(5月1日—7日)

谈心是一种双向交流的过程,是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谈心活动作为进一步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的重要渠道,作为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作为交流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相互促进的良好契机,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敞开心扉,积极主动地开展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必谈、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必谈、与群众之间必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谈必谈。争取通过谈心,进一步找准查深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要事前有准备、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心得,防止走过场。

(四)撰写自查材料(5月8日—15日)

每个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五查摆、五改进”的要求,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撰写自查报告,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纪检监察干部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听取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对自查报告的意见,领导干部还应征求分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的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查材料,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自查材料;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室负责人的自查材料。审阅自查材料要充分体现“上级点”的要求,切中要害、突出重点,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增强针对性。自查材料联系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透的,要认真进行修改。自查材料,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自查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五)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5月16日—20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尊重纪检监察干部的民主权利,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教育活动的热情。要在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好专题生活会。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准备好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分析,逐个评议。班子成员要以普通纪检监察干部

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纪检监察干部意见。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两争”(争当各级机关部门的表率,争当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作为主题,把群众意见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点。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自查报告。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应在半个月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请县纪委领导、督导组参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按照“五查摆、五改进”的要求进行,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纠纷。

(六)提出评议意见(5月21日—25日)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要组织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一定范围人员参加,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要进行谈话教育,重新撰写自查报告。之后,各单位要召开班子会,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讲评、纪检监察干部互评的情况和征求到的群众意见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贯表现、评议情况,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实、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评议意见。

(七)反馈评议意见(5月26日—28日)

对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评议意见,要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八)通报评议情况(5月28日—31日)

民主评议后,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会议和书面的形式通报民主评议纪检监察干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原则上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致。通报民主评议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方向,评议结果。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书面报县活动领导小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查摆分析阶段的工作,环节多,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查摆分析阶段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要制定出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具体时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征求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议边改,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查摆分析。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随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保证每个环节、每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学习贯穿始终,充分运用好在学习讨论基础上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检查和

分析评议,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等多种方法,找准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本单位的其他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在查找问题时,要摒弃私心杂念,诚心诚意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估价自己,实实在在的把问题找准。

(三)要正确处理活动与工作的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合理安排工作和活动时间,保证每个纪检监察干部人人参加分析评议,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体察民生、查摆问题,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和反腐倡廉歌曲传唱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的革命传统意识。

(四)坚持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要坚持边整边改,立说立行,切实把整改工作贯穿活动的始终。委局机关各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推出新的工作举措,列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加以重点解决,力争在工作中形成若干个亮点、精品。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督查结果要在机关内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以作风转变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