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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财产犯矫正案例

第八章 财产犯矫正案例

一、算危害帐感受“痛苦”,知亲人盼悔过求新

一、基本情况

周犯,1975年3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山东人,2001年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2年11月19日入监服刑改造。

二、事实经过

周犯自入监后改造表现一般,无违纪违规行为,性格内向,不喜欢和民警、其他罪犯言语,平时民警进行教育都没有什么明显效果。平时找其谈心沟通,哪怕谈的再多,道理再深,他总是以简单的点头或“是”来作答,谈话效果一般。经过民警技巧性的谈话和不断的深入了解,终于找到周犯寡言的症结所在。周犯在入狱前一直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从老家出来打工就是想赚点钱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状况,根本没有想过去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的。有一天,因为和几个打工工友一起喝酒,喝酒当中不知谁提议去弄点钱去,糊里糊涂的他便跟着他们去了,他也不敢偷,就在被偷的那个厂门口为他们望风。案发后,他被稀里糊涂的给判了14年。判刑后,他想不通,他才拿了几百块钱却要付出14年自由的代价。他心里不服,所以不愿意和民警多说话。周犯被判刑罚后,也不敢告诉家里人,因为怕家人责怪、怕乡亲们从此瞧不起他。后来,通过民警采用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后,周犯逐渐打开心扉,主动接受改造。

三、原因分析

1、对犯罪和法律的认识错误。周犯的沉默寡言是源于对自己的罪行和法律的认识错误。从周犯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周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楚,在他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帮别人放风,从来没有想过去犯罪,所犯的又不是重罪,不应当被判这么长的刑期,因此在服刑的过程中有抵触心理。周犯在犯罪时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没有得到改变,并且延续到监狱服刑期间,对监狱的改造带来了难度。

2、害怕被欺骗,以沉默保护自己。周犯寡言的另一原因是怕被欺骗,以沉默保护自己。周犯觉得自己实施盗窃的帮助望风的犯罪行为时,其他共犯并没有告知他将会被判14年如此重的刑罚,因而有欺骗之感。在监狱服刑期间,他怕其他罪犯欺负他、再骗他,所以更不愿意和其他罪犯打交道。因此,他试图以沉默、寡言的方式保护自己。

3、周犯只求尽早服完刑,消灭他犯罪的事实。周犯被判刑罚后,不敢告诉家里人,因为怕家人责怪、怕乡亲们从此瞧不起他。他心里只是想:就一样太太平平地把官司吃掉,就当什么也没发生,以后就流浪天涯,再也不想回到家乡亲人身边。 从周犯产生抛弃家人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周犯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不想承担任任何家庭、社会责任,这非常不利于周犯的改造。

四、矫正方法

1、认知疗法——帮助周犯算算危害帐,进一步端正他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

心理学上的治疗方法认知疗法适用于精神正常的盗窃犯。这种治疗活动的主要内容首先是知道罪犯认识盗窃活动的重要性。其次,指导盗窃犯对其物质欲望进行自我控制。再次,让盗窃犯了解被害人的痛苦。最后,知道他们学习更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

本例中,监狱就很好的运用了心理学上的认知疗法。监狱当时正在在全监罪犯中开展清算犯罪危害帐活动,引导该犯从个人角度算一算这次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让他听一听我们监狱2000多名罪犯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经济类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亿零618万9千8百余元;涉毒资金8千8百31万余元,涉案毒品价值9百69万6千3百余元;盗窃犯罪涉案财物总价值4千7百66万244元;因暴力犯罪造成被害人134人死亡、162人重伤、142人轻伤,涉案金额2千8百39万8786元,需承担的民事赔偿1千3百31万4891元,需承担的医疗责任11万5千5百余元。为了让周犯切实了解其对社会的危害,监狱让企业给周犯算算他给他们带来的危害,因为他们的犯罪,使得他们厂无法正常开工,停产一个月,近300名民工失业一个多月,直接损失达到150多万元。

通过这次清算危害帐以后,周犯痛切地说:“过去我老是认为自己轻罪重判,心里非常委屈,甚至有些怨恨,觉得自己吃官司承受的痛苦太多了。通过这段时间的教育,特别是这次清算危害帐活动,给我带来很大的震动。我接受刑罚的同时,我的被害人也在承受着由于我的伤害给他们带来的痛苦,我是罪有应得呀。” 周犯对自己的犯罪开始有了新的认识,感到心平了,气顺了,开始与周围的环境也融洽了

2、情感施教——与周犯亲属联系,用亲情拯救周犯

监狱在征得周犯同意后,给周犯父母写了一封信,谈了周犯的情况,尤其是他现在的思想和顾虑,希望他们能给予他一次悔改的机会。过了半个多月,一天监狱接见楼通知民警,周犯父母从老家赶来接见。当周犯兴冲冲地赶去接见的时候,他惊呆了。只见他父母衣衫褴褛、满脸污垢,原来在赶来路上他们的盘缠被偷了,两位老人是一路要着饭步行到这里的。听到父母的遭遇,周犯痛不欲生,他恨那些小偷,也更痛恨自己的犯罪。当民警把自发捐助的1000多元钱递到周犯父母手里的时候,周犯当即跪在他的父母面前,发誓一定要痛改前非,更好报答父母和民警的恩情。

从此以后,民警和罪犯都觉得周犯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改造开始积极起来了,愿意主动与民警经常沟通教育了,与其他罪犯的关系也变得融洽了,他对自己的改造开始有了自信和目标了。 1

五、评价与建议

1、建立信任关系是矫治开始的前提。本例中管教民警多次与周犯接触,效果都不大,甚至无功而返。但是,管教民警都没有灰心,认为不是罪犯周犯的态度问题,可能还在于我的工作方法对路不对路的问题。管教罪犯在多次与周犯谈话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不懈的找周犯谈话。后来,管教没有专门找他到办公室里谈,而是转换思路,在他的劳动工位边,我一边和他一起劳动,一边和他聊起了家常,但他还是很简单地点点头。虽然效果不明显,管教我没有放弃,经常在有空时到他身边去询问情况或聊聊天,逐渐周犯死板的脸上开始出现笑意,也开始进行简单的回答了。终于在一天我值班的晚上,我们又进行了一次促膝长谈,周英开始和我主动的沟通。谈话中,终于知道了该犯不愿意与民警沟通谈话的

1 吴宗宪:《中国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51页。

原因了。

对于性格较内向,沉默寡言的罪犯,监狱管教要有足够的耐心,与其建立信任的关系。在进行罪犯心理矫治活动时。首先,要在矫治人员与罪犯之间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减轻对立意识,起码使罪犯对矫治人员有信任感,相信矫治人员能够保守所了解到的罪犯的个人隐私和秘密, 相信矫治人员有真诚帮助他们的愿望, 相信矫治人员所说的话是有价值的, 相信矫治活动对他们是有益处的。矫治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专业技能,要有平等、热情、诚恳、耐心的态度,要着便装,淡化警察角色,增加亲和力, 努力维持与罪犯之间的积极矫治关系。

2、提高认知水平,加深对危害性认识。长期工作实践证明,组织罪犯开展犯罪危害性教育对罪犯认罪服法和积极改造起到了无可替代的教育作用,尤其是对盗窃等财产型罪犯作用尤为明显。案例中,周犯经过监狱组织的清算犯罪危害性活动看到了犯罪对他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更通过父母的被害加深了对危害性的认识,同时也触发了他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这也告诉我们,每一个罪犯的改造其实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和方法,我们要改造好罪犯必须用心去寻找罪犯改造中情感、认知、行为等各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把他们罪犯工作的突破口,力求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虽然周犯思想上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最多只是不懂法。但是为了帮助周犯真正树立在刑意识,使他能抛弃思想包袱在改造上轻装上阵,必须解决他的认罪和改造态度问题。

3、关注每个罪犯,关注服刑全过程。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在以往的个别教育工作中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好坏二头罪犯上,忽视了中间平时改造表现一般的绝大多数罪犯,使他们成为我们工作中“被遗忘的部落”。同时,我们在开展矫正工作时也往往就事论事,把精力放在罪犯发生思想问题、出现违纪或其他可能影响罪犯改造的情况的时候,而忽视罪犯思想的变化过程,导致罪犯对民警产生了“老实被人忘,无事谈不上”的不良影响,不仅影响了管教民警在罪犯中的形象,还挫伤了一部分要求改造的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因此管教民警不仅要做好对主动认罪、自觉改造的罪犯的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积极改造,也要做好对后进罪犯、问题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让他们树立信心,弃恶图新,更要做好对那些平时默默无闻的占绝大多数的罪犯的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营造良好改造氛围,确保改造秩序的稳定,树立风正、气顺、劲足的改造风气。

4、要用心去触摸罪犯的思想脉搏。只有心与心的交流和碰撞才能产生思想的火花,同样要深入、真实、准确地去掌握罪犯的思想,管教民警就必须用心去体会,用心去触摸。绝大多数罪犯出于本能或其他原因,一般不愿意主动向民警暴露思想,即使有这个想法,也必然有一个时间的过程,尤其是一些恶习较深、有着丰富反改造经验或不认罪的罪犯更是不愿意让民警掌握其思想动态。况且罪犯的思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罪犯的改造过程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刚入监时,由于缺少社会支持, 导致罪犯产生悲观绝望情绪、孤立无助感觉。罪犯由于角色的转换, 心理落差大,较难适应监狱生活,易产生失落、恐惧、悲观、怨恨、焦虑、抵触等多种消极情绪。罪犯面临着来自监禁环境、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压力, 在服刑期间被剁夺了人身自由, 并且与家人、社会处于隔离状态, 在劳动场所强制劳动改造, 这种特殊的处境,使罪犯的心理状态错综复杂。有些罪犯进入监狱后,感到自己“一辈子完了”,从而灰心丧气,产生绝望心理, 这种心理导致他们对一切都感到没有兴趣, 整日

愁眉苦脸,混刑度日,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 ,不知道自己的生活目标是什么, 易产生孤独、苦闷、抑郁心理。所以管教民警要树立“一切为了罪犯”的思想,真心诚意地去关心罪犯的生活、卫生、劳动和改造,及时肯定罪犯的每一点滴进步,对罪犯所犯的错误则要耐心开导,说服教育;要做一个有心人,对罪犯的改造经常做到细致观察,及时掌握罪犯思想的每一点变化,加以引导,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对少数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挫折的罪犯,要毫不气馁,持之以恒,用民警的真心真情去感动他、融化他;要科学认识罪犯,针对不同罪犯的思想特点做好分析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善于运用科学、艺术的教育方法去开展个别教育工作。

5、要知道盗窃犯对物质欲望的控制,知道他们更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

要给盗窃犯灌输正确的财产观,人的欲望时无限的,个人必须有一定的意志力去克服超常态的无知欲望,君子可以爱财,但要取之有道。当然,盗窃犯罪产生的根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经济的贫穷。要改变他们贫穷的现状,就要使他们改掉坏习惯,形成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技能。例如,在交友的选择上,不应当交由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的朋友。

二、悔罪思过劳其心,行为养成规其行

一、基本情况

吴犯,1963年4月出生,已婚,江苏淮阴人,高中文化。1991年到盗窃判刑2年,1994年因盗窃判刑3年。 1999年8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吴犯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9月被中级法院驳回上诉。2000年1月24日,移押至监狱服刑改造。

二、事实经过

吴犯自入监以来,改造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经常出现违纪行为。 2000年9月20日,因劳役不认真被其他罪犯指出,心存不满并出手殴打他犯,态度恶劣,并伴有危险性行为,被上铐12小时。2001年6月12日,该犯由于不服民警管理,拒绝参加生产劳动,被送监狱严管。2001年8月27日,该犯在监房内散布消极言论,公开扬言拒绝劳动,且不服民警的教育、无理取闹,被监狱严管一个月,并处记过处分一次。

2002年10月,吴犯因为多次违纪被调入分监区,情绪十分低落,纪律散漫,劳动上毫无紧张感,一天要借故上十几次厕所,每天欠产几小时,当月累计欠产上百工时。民警对他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但效果不明显。有一天,吴犯不仅欠产,还出现了大量劳动次品。受到值班民警批评后,显得十分激动,公开叫嚷:“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会让你收不了场的,”并用头撞玻璃进行自伤自残。

在一次谈话过程中,吴犯向我表达了想争取减刑的内心愿望。我问他既然想减刑,又为什么不能好好地积极改造?吴犯对我表示:自己调入监狱以来,经常被无故调动,改造环境相对不稳定,一直处于“新收状态”,对自己取得改造成绩十分不利。由于自己持有这样的观点,因此对立情绪十分明显,情绪不稳定,导致自己劳动态度极不端正,多次出现质量问

题。

该犯平时喜欢写写稿子,但由于种种原因,该犯一直没有被排进通讯组。在一次谈话中,我告诉该犯现在分监区能写文章的人不多,希望该犯能发挥自己的特长,一方面为分监区做点事,另一方面也为自己争取一点奖分。该犯愉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写出了许多受到民警和罪犯欢迎的宣传稿件,还主动承担分监区的黑板报工作。吴犯还自费订阅了《超硬材料与宝石》等杂志,准备趁现在加强学习,出去以后以此谋条生路,为自己的未来着想。

虽然吴犯的改造起步比较晚,也走过了一段弯路,但自从吴犯觉悟后,他对参加劳动的思想认识和劳动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变,他终于明白:“端正劳动态度,养成劳动习惯,不仅是自己改造的需要,更是自己未来的需要、家庭幸福的需要。”也正因为吴犯开始从劳动中享受到健康和快乐,使他的改造信心迅速增强,情绪迅速稳定下来,改造表现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三、原因分析

1、惧怕劳动、劳动态度不端正才是造成其目前改造状况的根本原因。吴犯认为频繁的调动影响了他的正常改造,是监区民警故意在“整”他。吴犯在前面的改造中一直为其消极改造寻找各种客观理由,并以不间断的违纪来强化其内心的“不满”,根本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犯罪给社会、给国家、给他本人带来的危害,甚至还根本没有做好服刑改造的各种准备。虽然已经服刑改造2年多了,但从本质上讲,吴犯还只是处在改造的适应期阶段,他的心还没有真正用在改造上。所以,对吴犯的改造必须以劳动矫治为抓手,转变其思想,规范其行为。

经过教育,该犯的情绪有所稳定,平时也能按规定参加生产劳动,服从民警安排。但该犯对自己的要求不高,对自己的劳动欠产不以为然,总是以年龄偏大,曾经长期吸毒导致体质差等作为辩解理由。对此,民警没有简单地给他讲大道理,而是对他摆事实,让他自己看一看、想一想自己不肯劳动带给他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一直小毛小病不断?为什么其他吸毒罪犯来监后基本没有了生理反应,而你身上为什么还有?自己老婆为什么因为苦苦相劝不成,一气之下用自己吸毒来报复你,现在也身处大墙?

2、家庭亲情是吴犯改造的主要影响因素。一天监区民警在报纸上偶然看到吴犯儿子的照片,说是社区街道如何帮助问题少年的。民警便拿着报纸,正告他:“你的刑期还有几年,不应该这样不求上进,何况你还有个儿子在社会上等你回去。如果你再不改变自己,那么等你回家时可能只有到监狱才能见到你的儿子。”听到民警的话,他惊呆了。

为了解决他的心病,监区民警主动联系他户籍所在街道,请他们帮忙把吴犯儿子带到监狱,由监狱帮助吴犯一起来做他儿子的规劝教育工作。接见时,吴犯十分焦急,希望儿子能听他劝告及时悔改,但他儿子“我不是跟你们父母学的?你自己管不好,又有什么资格来管我?”的反问彻底把他砸醒了。见状,民警趁热打铁,一方面规劝吴犯儿子,一方面教育他要做儿子的榜样,要和儿子一起比谁改得好、改得快。

吴犯真正想改了,他从下半年开始,该犯逐渐能完成每天的劳动指标。该犯还曾经主动递交了一份建议书,提出了自己对分监区当前生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看法,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虽然未被采纳,但也可以看出该犯的积极性较前一段时间已经有所提高。

3、该犯平时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是影响该犯改造的一个主要问题。为此,监区

民警曾多次向其指出这个问题,同时在这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引导和教育,要求他相信民警,及时与民警沟通,不要憋在心里。2003年8月,该犯儿子来接见,该犯见其儿子脸上有一条很长的疤痕,便急着问其原因。原来其儿子在外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烟灰缸砸伤脸部,现在正在打官司进行索赔。该犯回监后,闷闷不乐,若在以往,该犯肯定会因此而闹情绪。但这次该犯能主动找民警谈话,并征求民警对此事的看法,从中可以看出,该犯自我控制情绪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

四、评价建议

贪图享受、好逸恶劳,是我们对盗窃犯的习惯性评价。事实上,盗窃犯的好逸恶劳、追求不劳而获等不良思想对其改造心理和行为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消极影响,如投机改造、不踏实、好表现、喜欢不良攀比、恶习难改等。

为了更好矫正盗窃犯的恶习,我们必须对他们强化劳动矫治:

1、进一步优化劳动过程管理的改造功能. 如对罪犯进行计件工时考核,确定劳动定额、劳动考核、劳动奖励、计分考核;对盗窃犯的投机取巧、偷工减料等行为强化处罚等。

2、开展以“在劳动中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的分类教育. 包括:劳动对个人社会化的重要作用;劳动对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意义;怎样在劳动中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习惯与思想改造的关系等;组织他们有意识地针对其过去各种不良习惯和恶习进行学习讨论,要求盗窃罪犯在劳动中养成良好习惯,要开展治理懒惰、贪婪、散漫、投机改造、混改造等恶习的专项活动;针对罪犯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思想问题为基本教育素材,将道德、法制教育内容融合其中,给他们正确的行为导向。

3、初步形成盗窃犯的自我改造机制。要求盗窃犯自觉遵守与严格要求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把劳动质量、责任心同他们的犯罪原因和危害紧密联系起来,组织他们在教育中引导、剖析,在生产劳动中加强自我管理。

4、开展“个人道德、社会公德”教育,组织他们算算社会、家庭和个人三本帐,使他们对过去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还可以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大家进行“如何控制自己的非份欲望”演讲征文等活动,使罪犯读书明理、读书悔罪。

5、让罪犯学习和掌握一技之长。根据这部分罪犯文化程度低、没技术的特点,把组织他们学知识、学文化、学技术作为一项现实改造目标,组织他们学习一定的职业技能,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社会生存能力,减少今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三、不知悔过四次逃跑,抓住“症结”首次减刑

一、基本情况

陈犯,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未婚,江苏苏州人,小学文化。1981年因盗窃判刑2年,1983年因脱逃罪、盗窃罪、诈骗罪判刑6年,1988年因惯窃、诈骗被判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2年,因脱逃被加刑4年,连同残刑合并执行20年。2000年9月因盗窃罪、脱逃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七千元。2000年12月28日被移押至监狱服刑改造,刑期自2000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6日。

二、事实经过

陈犯多次服刑改造,犯罪劣根性极深,反改造经验非常丰富。从1978年到1980年的两年时间里,就被南市区公安分局处理过8次之多。1980年10月在少管所服刑时,因受不了监狱的严格管教,便策划同监舍少年犯一起逃跑,抓回关禁闭期间仍不思悔改,溜到民警办公室盗取警服后脱逃。捕回加刑后,被押往青海省唐格木农场改造。1987年刑满释放不到3个月,又因盗窃被判刑20年。在服刑改造期间,多次采取割静脉、吞刀片等极端方式抗拒改造,后被移押到新疆农一师十四团改造。1991年10月19日,陈犯乘机翻越围墙逃跑,被加刑4年6个月,捕回后仍不思悔改,发誓还要逃。1999年1月的一天晚上,陈犯从其关押的新疆农一师夏合里克监狱越墙逃跑,他游过了1800多米宽的塔里木河,又花了15天的时间穿越了沙漠,最后躲在一辆货运火车上逃到了上海。在其脱逃的1年间,先后作案10余次,其中盗窃9次,诈骗5次。

来监后,陈犯多次在罪犯当中流露自己绝不会放弃再次逃跑的念头,认为自己受不了监狱的苦日子,只有逃出去才能过上自己喜欢的吃香喝辣的生活。在日常改造中,由于陈犯有相当丰富的改造经验,很快适应了监狱的改造生活,虽无大的违纪违规行为,但行为散漫,不注意小节,经常在罪犯当中讲粗话脏话、摆老官司腔调,不能处理好与其他罪犯之间的关系。同时,陈犯认罪态度消极,经常散布反改造言论,还扬言:“这辈子就交给人民政府了,我一定要搞到底”。据耳目反映,该犯曾向厂方师傅打听监狱的交通线路,并多次观察、打探监狱的地下管道情况,存在着逃跑的企图。

在落实相应防范夹控措施的基础上,监区领导借一次谈心的机会,直截了当地谈到监狱可能发生罪犯逃跑的方式和路径,把陈犯想到、没想到的各种方法路径以及目前监狱针对这些情况所采取的防范控制措施都告诉了陈犯,同时又对陈犯数次逃跑的原因也从自己的理解角度作了深刻剖析,明确告诉他这些情况在这里绝不可能出现,也希望陈犯不要再以身试法。民警的做法让陈犯惊讶,从中感受到监狱管理的细致和民警的自信,脱逃的自信受到极大打击,在其他罪犯前哀叹道“这样看来,我是很难从这里逃出去了。”

日常管理过程中,民警坚持做到严格管理与以理服人相结合,一方面对其严格管理,尤其对其不良改造言行的考核和处罚,让该犯充分认识到“改造要靠自觉遵守纪律、不良言行有害于改造”一方面充分了解该犯的思想及改造动态,善于捕捉其改造中的每一点滴进步,利用他身上的闪光点做好文章,教育过程中以鼓励、肯定为主。同时还注意让该犯开展情绪自我调节,引导其在自己的改造中懂得趋利避害。

民警坚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不因为他的种种劣迹而歧视他,相反在日常的管理中还处处体现着对其人格上的尊重:在生活、学习、劳动各方面给了他足够的关心和帮助,帮助他解决日常生活用品,多次带其去医院治疗糖尿病;在劳动过程中为其安排最适合的劳动岗位,做到从易到难,逐渐提高技能,使该犯看到自己的能力,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解开了心中的疙瘩,陈犯的改造变得主动起来,自信心明显增强。通过自己的努力,多次被评为监狱的改造积极分子,并因次受到减刑司法奖励。

三、原因分析

1、陈犯矫正存在的主要不利因素。1)该犯反改造经验丰富,爱冒险,且该犯多次脱逃成功的经历和体验强化了他的冒险心理,极有可能再次铤而走险。2)该犯一直在狱内服

刑改造,缺少家庭生活和亲情关爱。1983年脱逃加刑后被押往青海省唐格木农场改造,因为父亲没来送行,便对家人开始产生怨恨,其家人也因其对家人伤害至深而与之断绝联系。

3)该犯自尊心较强,但又常常感到自卑。来监后内心存在强烈恐惧心理,担心民警因为他的前科劣迹、逃跑经历而对其“另眼相看”,内心充满绝望,思想上存在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4)由于长期服刑,沾染了许多恶习,对自己失去自新的信心和希望。同时对民警的管理和教育抱有成见,尤其对个别民警的打骂行为恨之入骨,容易产生报复心理。5)随着该犯年龄的逐渐增大,开始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今后出狱后的生活问题。

2、陈犯矫正存在的可利用因素。1)该犯内心迫切渴望家庭亲情,尤其在自己感到年龄将近50、身体状况又不太好的情况下,这种愿望就更加强烈。2) 从其几次逃跑行为来看,大多是其对个别民警的报复行为所致。只要民警坚持做到严格文明管理,就不会激发该犯逃跑的行为动机。3)该犯在少管所服刑时曾遇到一个社会帮教老师,有二十多年来,这位老师一直在开展对他的帮教,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联系,是该犯比较信任的人。

3、“希望得到民警和家人的亲情关爱”和“民警尊重其人格,执法公正”是教育转化陈犯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民警积极寻求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主动帮助寻找那位曾经帮教过陈犯20多年的王老师,使该犯的改造有更多的动力,从而唤起该犯重新做人、踏实改造的欲望,加快改造步伐。民警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找到了那位王老师。当陈犯看到一直心里挂念的王老师真实地站在他面前向他问好时,他惊呆了,突然放声大哭,跪倒在王老师的面前。民警的不歧视、帮教老师的真诚关心,使得陈犯逐步稳定下来了。为了彻底解决陈犯的后顾之忧,民警通过王老师积极与陈犯的父母、兄弟进行联系,主动反映陈犯的思想和想法,希望他们能给以陈犯必要的关心和同情。被民警的坚持和真情而感动,陈犯的母亲、弟弟终于来监狱看望断绝20多年亲情的儿子。听着母亲迟到了20年的教诲,陈犯痛哭流涕,表示一定要珍惜这份来自不易的亲情,用心改造,报答政府和亲人。

四、评价建议

民警通过抓住陈犯“尊重罪犯人格、杜绝体罚打骂”、“渴望亲人谅解、渴望亲情关爱”两个主要内在需求促成其从坚决逃到不想跑的转变,从中体会到:一个罪犯可以没有改造的想法或行为,但他肯定存在着内在的不同的需求,这就为我们开展矫正工作提供了一个切入点和可能。

1、学会对罪犯内在需求的辨别和利用。需求是人的行为动机,也是罪犯改造行为的动力来源,要让罪犯改造有希望,则必须满足罪犯改造中有各种合理的需求。罪犯在服刑期间存在着各种需求,这些需求因其内容、实现方式的不同会对罪犯的改造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要象解剖麻雀一样对罪犯的真实狱内需求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罪犯需求与其现实改造表现之间内在联系与影响,掌握罪犯改造需求形成、发展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要学会甄别、评估罪犯的狱内需求,以帮助其确立积极健康的罪犯需求,巩固其良性需求,转化其中性需求,根除其不良需求,惩罚和打击罪犯不法需求,力求使罪犯的良性需求成为其主要需求,并占主导地位。

2、坚持对罪犯开展相关内容的“需求教育”。“需求教育”是指监狱及民警针对罪犯服刑改造过程中的各种现实需求进行针对性的说服教育与引导培养、传授知识和学教技能的活动,应引导罪犯从在服刑期间自身主要矛盾出发,控制和改造自身需求结构,规范改造需

求的基本内容,使罪犯理解并明确服刑改造对个人需求的基本要求,并引导他们的需求与监狱、社会要求相一致,充分激发罪犯改造需求的动因作用。还应有意识地引导和帮助罪犯正确认识自己的改造目标,制定好个人矫正计划。

3、因人而异,多管齐下,促使树立罪犯的改造需求。第一,坚持开展有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转变并矫正罪犯原有对社会、生活态度、个人前途的错误认识。第二,加强对罪犯的法制教育,提高罪犯知法守法意识,帮助罪犯算好危害帐、经济帐、亲情帐、前途帐,促使其深刻认识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强化其违法犯罪的羞耻感。第三,坚持依法治监,民警必须做到严格管理、公正执法,规范对罪犯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注意运用并发挥正反激励对罪犯改造的教育管理作用。第四,鼓励和引导罪犯积极参加文化、技术等学习活动,努力改善和提高罪犯的综合素质,提高罪犯对改造需求的起点和目标。第五,引入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罪犯开展社会新生教育,让罪犯了解社会发展形势,感受社会对罪犯改造的要求和压力,促使其自觉向社会要求靠拢。第六,积极营造监狱风正气顺、文明向上、和谐健康的改造氛围,让罪犯能进一步树立改造自我的信心和希望,从而激发其自我改造的内在动力。

4、坚持公平原理,促进罪犯改造需求机制的良性运行。我们在激发罪犯改造需求、促进罪犯自觉改造的过程中应坚持做到:坚持改造表现标准〈即善行〉体现机会均等。民警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对罪犯不计历史表现,不计刑期前科,让每一个都可在同一起跑线努力;公开等级条件,增加目标的透明度,这样既可防生个别罪犯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又可防止个别民警凭感情办事;推行考核、评价民主,及时公布结果,允许罪犯申辩,认真合理复审,以保证考核、评价的准确与公正。

四、民警关心用其长,大墙之内忙发明

一、基本情况

惠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1年10月25日,因盗窃汽修厂配件,价值5万余元, 受贿3700元,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事实经过

服刑期间,惠犯共完成108项技术发明,完成技术革新31项,14项获得国家专利证书,被监狱民警称为“大墙内的发明家”。他发明的“节水龙头”、“光控式剪板机防护栏”等都已在监狱投入了使用。惠犯在监狱里掌握了很多技能,又搞了多项发明创造,这使得他对生活充满信心。惠犯说,出狱后他还设想建立“凤凰涅”新生基金,用于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技术教育。

三、原因分析

刚入监时,民警了解到惠犯有文艺天赋,就将他安排到文艺队。在文艺队的一年时间里,惠犯拉大提琴、弹电贝司,积极参加监狱的演出。可管教民警总是觉得惠犯闷闷不乐,情绪悲观、失落。狱警了解到,当了近20年的厂长的惠犯,积攒了很多的管理经营理念,却无法施展。而且,惠犯觉得自己已经迈近中年,出狱后都60多岁了,什么事都干不了。为了

打消惠犯消沉的情绪,分监区长一直以来都特意留意相关信息,希望能为其提供帮助。恰逢《北京日报》上刊登了“‘小天鹅’洗衣机提建议”的有奖征集活动,分监区长便建议惠犯发挥自己的企业管理特长。惠犯共提出了12条建议,分监区长亲自进城为其投递了信件。在此次活动中,惠犯获得了金奖。后来,分监区长替他出席了颁奖仪式。此次成功让惠犯感到了他活在世上的价值。

通过此次的事件,监狱民警认为应当充分发挥惠犯的特长,实现其自身价值,于是建议惠犯将二监新建的厂房利用起来。为了弥补惠犯在机械基础知识方面的空白,管教民警们有的帮他买书,有的给他咨询、送资料。为了让惠犯专心搞研究,分监区长向监狱打报告,将他调离文艺队。在掌握了机械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后,搞点什么发明成了第一道难题。当惠犯对不知做什么产生疑问时,分监区长建议,从节约材料上开始动手,比如将包装物、塑料瓶和罐头瓶等利用起来。 惠犯于是在监狱相继发明了微型充气浮桶,单袋式救生衣,折叠钥匙。不久后,分监区长对惠犯提出了新的课题,让他针对食品加工产品防腐剂超标问题,研究一项无毒保鲜的发明创造。通过反复比较、研究,惠犯设计出以有益健康成份为主料配方的保鲜技术研发方案,新方案得到了监狱领导的肯定和赞许,分监区还为此专门腾出一间房,作为惠犯的实验室。实验需要鸡鸭鱼肉、啤酒和蔬菜等原材料,惠犯随时需要用什么,民警就专门给他准备。在管教民警的不断鼓励下,惠犯用两年的时间,经过1000多次实验,终于研制成功“喷雾灌装营养性食品保鲜剂”。

四、评价与建议

1、要适用最适合罪犯的个性化矫正措施。

惠犯刚入狱时,被分在文艺队,因为无法施展拳脚,对生活缺乏兴趣,意志消沉。幸好管教民警及时与其沟通,发现了他思想上的动态,并发现了他创造发明上的天赋。这给我们的经验是,对于罪犯的引导要恰到好处,要具有适当性即要根据罪犯的自身特征,选择最适合罪犯自身特色的方案加以引导。如果最初适用的矫正措施不适当,要及时予以修正,切不可强求。要在充分了解罪犯内心需求的基础上,切实为他们提供发展和改善的机会,而不可盲目得强迫其发展。促动其发展的前提是找准其根源,否则不能产生应有的矫正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2、要充分发挥矫正目标的激励作用。

惠犯的发明如果不是管教民警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没有管教民警不止一次的、连续不断得为惠犯提供书籍、场所、点子,循循善诱的引导惠犯,激励惠犯发明创造,也是不可能有成就的。这充分说明了矫正目标在矫正激励中的重要性。矫正没有目标,矫正活动的意向就不明确,就不能调动服刑人员内、外两个方面的接受矫正的积极性,就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效果。通过沟通活动,矫正工作者要使矫正的根本目标和服刑人员个人的目标达到一致,充分发挥矫正目标激励的引发功能、导向功能、诱发功能、聚合功能。在本例中,监狱就是为罪犯设定了持续的、不间断的、由简到难、梯度的矫正目标,不断激发其内在潜能,促使最大限度得发挥特长。持续的矫正目标激励可以使服刑人员保持动机强度的递增趋势。矫正工作者在运用矫正目标激励时,应使服刑人员的矫正目标量化、层次化。通过量和层次的不断变化,使服刑人员保持动机强度的递增趋势,提高激励的有效2

2 宋行:《服刑人员个案矫正技术》,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第144页。

性。本例中,若没有管教民警一次次主动的要求惠犯发挥自己的发明天赋,给惠犯提供多次的发明点子,惠犯也不可能在监狱中能够发明108项技术发明。对于有特殊才能的罪犯,要帮助他们克服惰性,为他们分阶段得设定具有阶梯性、层次性的目标,推动、促动他们不断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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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言一行学做人,一笔一画梦成真

一、基本情况

方犯,苏州人,27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死缓。

二、案例描述

方犯学过散打,好动。刚到监狱时常常觉得慌,坐不下来了,总想找人试试拳脚,唯一能看懂的就是小人书。这引起了管教民警的注意,管教民警为了让他坐下来,最后确定引导他画画。没有画画的书籍,管教民警就一本本的给他买;没有画画老师,管教民警就一次次地纠正他拿笔的姿式、下笔的方向。方犯最早临摹《芥子园画谱》,连里面的文字说明都看不懂。没有专业的绘画老师,管教民警们就四处托人帮他买画册临摹。方犯画了几个月没有长进,思想上出现情绪波动,管教民警们还及时给他做思想工作。渐渐地,方犯从绘画中悟出了不少做人的道理,绘画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从那时起,他开始尝试着给专业刊物投稿。2002年7月,方犯的山水画《当代陶源》被美术界的权威刊物《美术报》刊发。此后,他的作品频频在国内绘画大赛中亮相,至今已有50多幅作品获奖。如今,方犯画的老虎在圈内已经小有名气,敦煌、西安等多家美术馆都收藏了他的作品,前来约稿的媒体更是每月都有。

三、原因分析

1、动中融静,动静结合。苏某刚进监狱时,是一个好动的人,爱好散打,经过监狱服刑期间后,性格中融入了许多静的因素。这给我们的管教经验是对于好动、好打架,具有一定攻击性和暴力性的罪犯,我们应当适当培养其静的方面,抑制其好动、好斗的情绪,让其心灵在监狱的改造中渐渐地沉静下来,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其在出狱后的人身危险性。相反,如果罪犯性格比较沉静、孤僻、喜欢一个人,监狱就应当适时得培养其动的方面,鼓励其多多与监狱狱友、民警、家人沟通,同时引导他们多参与一些集体的、需要互动的活动,培养罪犯与人相处的能力。总之,监狱应当根据其性格特征为其制定相应的矫治方案。

2、矫正反复,须具耐心。反复是服刑人员矫正中的规律性问题。因为服刑人员的矫正收获,总是以其放弃原有的行为习惯、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为前提的。因此,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常会对矫正行动产生怀疑、动摇、缺乏足够的耐心、毅力而丧失信心。监狱工作者应针对服刑人员的反复,适时通过解释、安抚、正向的激励或反向的惩罚等方式,帮助其找回自信、希望、强化其正向的矫正行动。本例方犯在改造过程中,也出现过情绪的反复与波动。管教民警一次次得在其思想上做工作。对于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罪犯而言,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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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上,第145页。 宋行:《服刑人员个案矫正计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页。

矫治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困难,罪犯情绪上的反复也是常有的事。管教民警在坚定自己信心的同时,也要坚定罪犯的信心,树立罪犯一定能做好,一定能做到的信心,给罪犯以坚定下去的勇气。或许,一年、二年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够有所改观。

3、长期鞭策,消除其懈怠。罪犯的改造需要民警的信赖、信任,而只有罪犯对民警、改造政策产生信赖感、信任感,才会自觉地加入积极改造的行列。让罪犯学画画只是一个手段,重要的是画画对其心理、行为及提高认知上的重要作用。几个月过去了,方犯的画画似乎不见长进,这使他一度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太笨,想放弃。这时狱警主动找他谈心,鼓励他,并告诉他:“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是不容易的,只要毅力、意志、决心,不怕困难,循序渐进就一定能够获得成功。”在狱警经常的检查监督之下,他一有空闲时间就学习画画,并且管教民警不断叮嘱他要坚持学,不能懈怠,每天汇报。慢慢地,学习画画成为了他改造生活的重要部分。在获得一定的小成绩后,监狱要给予其及时的鼓励和奖励,现在,只要一有空他就会沉浸在自己的画画小天地里。每当作画时,他的心情是最快乐的。是画画改变了他暴躁的性格,是艺术的魅力使他苦闷的情绪获得了释放,让他从画画中领悟生活,感受生活的真谛。

4、美育教育,净化心灵。本案中,方犯的成就与监狱对其采取特殊美育教育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罪犯有好的情绪,他的认知方面也往往容易走向积极,反之,则容易走向消极。艺术能通过自身所包含的情绪来影响人的情绪,而且对人的认知也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力。美育教育是借助于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人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美育有助于人格构成因素的培养,能够促进感性与理性的协调发展,能够通过情感的提升恢复人格的完满。方犯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开展艺术绘画教育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罪犯的身心特征,进行包括影视作品、艺术作品、图书、绘画、雕塑等各个方面的美育教育,这些能改善一个人的审美心理,增强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美育教育的对象也不应是单一的,个别的,应当有更多的罪犯受益,更多的罪犯接受美的熏陶和教育。美育的开展途径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开设美学常识课程、开展美育活动等。让美学来感化罪犯,让美学在罪犯的头脑中留下美的烙印,让罪犯在感受美的同时,逐渐开始重塑自我,洗涤人生。 5

四、评价与建议

1、为罪犯创造一个适当的改造环境,并帮助其适应新的环境。罪犯需要监狱民警的主动引导,而监狱的主动引导也是应尽的职责。在监狱管理的范围内,罪犯被动的表现是自然地,因为罪犯无时无刻不受到监狱的管束,人身自由剥夺后产生的消极心理也再所难免。至此,监狱民警就要担当起主动积极引导罪犯的职责,为其营造一个适合其改造和发展的环境,为其改造和发展提供外在的条件和机会,为其提供一个能锻炼其心智与心境的良好场所。在这样一个环境内,罪犯的身心自然可以舒坦。刚开始,这一环境可能是陌生的,罪犯一时还无法适应。但在营造这一良好环境后,随着狱警帮助其适应新环境的次数的增多,罪犯的态度和心态会慢慢的得到改观和释放,狱警苦心培育的新环境可以使罪犯渐渐收放自如,得心应手。

2、个别化教育方案为罪犯找到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像方犯这样具有极大特殊性的罪

5 冉祥华:《美育的当代发展》,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第120页。

犯,其矫正服务与措施必然也具有特殊性。实际上,中国监狱矫正正朝着,也应当朝着个别化教育的方向发展。罪犯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IEP) ,是指为每名罪犯制定一份适应个体特征的教育矫正文件。其内容包括该罪犯人狱基本情况评估,阶段性矫正计划与总结,矫正动态性记录与措施,以及其它为之提供的特定矫正服务与措施。IEP 的思想、目标、原则、基础理论很大程度上符合我国传统的“因人施教”的教育改造原则。它能顾及到每个罪犯所具有的不同的认知水平、能力发展水平、认识活动特点以及他们的需要、性格、兴趣、爱好、习惯等实际,是能为每个罪犯提供最少受环境限制、最大程度实现‘面向全体’的最先进的最科学的教育改造模式。”苏犯改造成功的一大原因就是监狱机关充分了解了苏犯的生活经历,了解了其需要、性格、兴趣等,为方犯配置了最适合他的矫正方法,因而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在我国,目前对IEP 的研究还没有统一的意见,但最大程度地对罪犯实施IEP ,在世界范围内已形成趋势,它也应成为我国教育改造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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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苏省南京监狱课题组:《罪犯矫治观念的继承与创新》,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三期,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