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空气净化器销售合同

销 售 合 同

甲方:北京百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星光工业园区 地址:

联系人:(授权) 陈强 签约人:

联系电话:010-52428566 [1**********]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销售“怡福源”牌空气净化器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 货物及规格:

赠送滤芯40套。

二、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自合同签定后 7 日内,将空气净化器送至乙方单位,由 甲 方 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

依据本合同所列的产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

四、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总价人民币 129480元 (大写:人民币 壹拾贰万玖仟肆佰捌 拾 圆整)。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64740元为预付款,货到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账号:1100 1018 7000 5302 7542

户名:北京百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合同违约处理:

合同签订后,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生产此设备,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设备配置,如有更改,乙方有权要求进行相应赔偿。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安装设备并付给甲方货款,如无故违反本合同规定,不给甲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款10%的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产品免费维护两年,两年内产品发生的非人为损坏甲方负责免费更换新机,两年后如仍需甲方维护,甲方收取相应的耗材成本。

七、此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中文书写,一经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