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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具有特定功能或属性的事物,在外部环境和自身行为的作用下,足以保持其完好状态,免遭非期望损害的现象。

2、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4、安全生产法规: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两种。

5、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6、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7、安全生产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

8、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9、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

10、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11、风险:是危险源危险程度的衡量也称危险度 。

12、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3、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4、安全标准的含义是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改善生产工作场所或领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免受各种伤害,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所指定并实施的相关准则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