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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农村全面推进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结合我县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各乡镇推开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工作。

  一、工作目标

  我县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的目标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6月底前完成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建立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壮大农村反假货币专业力量,提高广大农户反假货币意识和技能,实现协调管理、宣传教育、反假成效均有突破。

  二、组织体系

  (一)县信用联社在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农村反假币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反假货币培训、宣传、教育和总结表彰活动。县信用联社反假货币职能部门负责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通报情况,并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

  (二)成立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农村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确定一名领导为组长,当地农村信用社主任为副组长,公安、司法、财税、教育、工商、邮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各村委会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在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组织实施当地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不断健全反假货币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当地农村信用社。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通报情况,并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反假货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告工作,定期编报反假货币工作简报;落实反假货币工作宣传和技能培训;完成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当地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与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建立乡镇反假货币联络员队伍。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由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和信贷员、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人员、各村委会和社区干部、农村治保员、学校辅导员、现金流量较大的企业财会人员、乡镇消费维权监督员和“万村放心店”业主兼任。其职责分别为: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信贷员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人员协助办公室做好日常反假货币宣传、技能培训和信息搜集工作;村委会、社区干部和农村治保员协助本村(社区)负责人做好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基层的反假货币工作动态,学校辅导员、企业财会人员、乡镇消费维权监督员和“万村放心店”业主协助做好反假货币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各乡镇应在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科技、教育、文化“三下乡”活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切实推开以下具体工作:

  (一)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反假货币技能知识培训。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系统的反假货币联络员进行本外币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各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进行反假币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聘为农村反假货币宣传员。各乡镇反假货币技能培训教育要求在5月中旬前完成。二是规范乡镇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管理,临柜窗口假币收缴、鉴定业务按规定流程操作,减少柜面假币纠纷。

  (二)丰富宣教形式。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以今年5月份的全国农村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在营业场所长期张贴反假货币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和鉴别仪器,临柜人员要加强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各乡镇、村要设置反假货币宣传栏,在农村普及爱护人民币、反假货币常识和法律知识。有条件的可通过乡村文化站播放反假货币宣传片,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农民观看;反假货币联络员要走村串户,在田间地头口传手授防伪知识、分发宣传资料。开展假币案例反面教材的宣传,结合真人真事,加深农户的反假货币意识;要坚持提升反假货币意识从校园抓起的思路,建立学校反假货币教育基地,每所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知识宣传讲座,发挥学生主动宣传反假货币的辐射效应。

  (三)优化结算方式。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快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推广和丰富非现金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流通。大力宣传使用非现金结算手段的快捷、方便和安全等优点,提高农户使用非现金结算的主动意识。

  (四)加强服务监督。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临柜窗口人民币管理结合服务工作,提供残损币兑换服务,主动告知客户在人民币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利及义务,提高服务透明度,承诺服务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人民币管理工作水平。

  (五)强化技术支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临柜窗口应按规定摆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验钞机,为顾客提供假币鉴定工具。同时,规模较大的集贸市场、农业大户、企业和“万村放心店”应适当配备验钞机,方便农民及时识别假币,提高农民反假能力,遏制假币在农村的流通。

  (六)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各乡镇、部门间反假货币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搜集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互通假币案件线索。发生假货币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县人民银行报告。

  (七)实施考核奖励。每年由县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事项另行通知),对农村反假货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是当地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网络体系建设的全面推开,要求5月上旬必须完成组织架构的建立工作。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督查,定期对各乡镇反假网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二)注重部门协作。县信用联社要切实履行业务主管职能,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公安、司法、工商、税务、教育、邮政、国有商业银行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假币犯罪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组织有关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识别假币的方式;各乡镇应注重和体现各项工作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站(点)和“万村放心店”在农村反假货币宣传中的触角延伸作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农村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要突出本辖区内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工作重点或亮点,加强调研,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分别报县信用联社(XXX5021833,传真5022143)、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XXX5128816,传真5128817)。

  (四)做好总结交流。针对当前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剖析我县农村假币犯罪和反假货币工作的特点,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分析的前瞻性,为反假货币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工作信息素材。及时进行网络建设工作的总结和报告,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导,积累日常活动的文档、影像和视频等资料。各乡镇农村反假币网络建设情况要求于6月底前书面报县信用联社和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