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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职工食堂经营方案

为强化政府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公务活动接待和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用餐,特制定本经营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的规定,本着节约接待开支,提高用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服务优质、方便高效、经济实惠的单位内部接待服务机构,高质量为单位做好后勤接待服务工作和为干部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用餐服务。

二、运行模式

(一)经营方式:食堂经营实行面向社会承包,在承包期间政府免收承包费,经营中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经营自负盈亏。

(二)服务范围:单位干部职工生活用餐,单位接待用餐和会议用餐。

(三)服务方式:干部职工生活用餐实行自助式服务,随到随吃,现点现炒;接待和会议用餐根据规格和规模按办公室或接待单位要求进行准备。

三、管理要求

(一)承包人须具备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条件,具体从事餐饮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二)食堂内的电器、炊具等设施政府提供给承包人管理使

用,损坏赔偿。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而配置相关设备的,由承包人自行配置。

(三)食堂须保证全天营业,备足随时可用的菜,随时提供快捷的用餐服务。用餐时间为:上午12时—13时40分,下午17时30分—19时30分。干部职工的生活用餐不得提前。

(四)原则上干部职工的生活用餐和单位的接待、会议用餐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

(五)食堂要保证饭菜质量,备足、配全新鲜饭菜,确保不变质。

(六)单位食堂禁止对外营业,仅限于本单位。

(七)食堂接待用酒原则上用XX酒和XX酒,由食堂提供并保证质量。

(八)接待、会议用餐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经营补助标准

(一)单位每月补助食堂大米200斤。

(二)单位每月补助食堂煤气罐3罐。

(三)水电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五、接待方式及标准

(一)干部职工生活用餐按实际点餐费用,以现金支付。食堂每天餐前准备荤、素菜8-10道以上,供干部职工选择,随到随炒。

指导价标准:纯荤(猪肉10元,牛肉14元)、纯素(4元)、荤素搭配(7元)、凉拌(3元)等,饭钱在内,每餐提供免费汤菜1个,如需另点汤菜(3元)。

(二)接待及会议伙食

一类: 200元每桌

1、伙食标准:14个炒菜(可重复)、2个汤、餐巾纸4包

2、荤菜火锅1个、8个炒菜(可重复)、1个汤、餐巾纸4包 以上餐标均含米酒3斤或包谷酒2斤和饭。

二类:150元每桌

1、10个炒菜(可重复)、2个汤、餐巾纸4包;

2、荤菜火锅1个,6个炒菜(可重复),餐巾纸4包;

以上餐标均含米酒1.5斤或包谷酒1斤和饭。

三类:90元每桌(即会议伙食标准)

1、7个炒菜(可重复)、1个汤;

2、荤菜火锅1个,4个炒菜(可重复);

在承接来宾就餐服务时除收取的上述餐费外还可享受下列补助标准:一类餐补助30元/桌,二类餐20元/桌,三类餐10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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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