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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

ICS 03.120.10

A 00

备案号:

DB51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982—200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旅游道路分类...............................................................2

5 一般规定...................................................................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川九旅游道路建设示例.................................. 12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公路的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旅游道路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起草人:张谷、陈加林、宋铭、吴勉、游勇、冯文生、费麒、刘萌、徐蓓兵、文学菊、陈栋、陈璇、庞君。

本标准由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依据旅游道路建设、景观以及管理与养护的特点,规定了四川省旅游道路的术语、定义、分类和一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旅游道路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6153-1996 饭馆(餐厅) 卫生标准

GB 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2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J 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的设计与施工规范

JTG B 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 03—200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G D 20-2006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 30-200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 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 70-200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JTG D 80-200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JTG D 81-2006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J 073-96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J/T 006-9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H 11-2004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LB/T 002—1995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 007-2006绿色旅游饭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四川省旅游条例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道路

旅游道路主要是指城市间、城市与旅游区之间和旅游区内连接各景点,符合使用者的审美要求并为游客提供符合生理、心理需求的服务设施、旅游交通标志等的道路。

3.2

旅游道路管理

旅游道路管理是相关部门按权限依法对旅游道路进行建设、营运、管理和养护的活动。

4 旅游道路分类

考虑道路功能、在路网中的地位和相关参考指标,并综合旅游交通需求等因素,将旅游道路分为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和景区专用道路三类。

表1 旅游道路分类表 类别

干线公路

集散公路

景区专用道路

5 一般规定

5.1 道路建设

5.1.1 道路通行

5.1.1.1 路线设计

1)路线设计应根据旅游道路等级及其功能,正确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确保行驶安全、舒适。

2)道路选线必须由面到带、由带到线,在对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调查与勘察的基础上论证、确定路线方案。

3)路线线位应考虑同农田与水利建设、城市规划的配合,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物、自然保护区,保护环境且同当地景观相协调。

5.1.1.2 路基路面

1)路基路面应根据道路功能、道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及路用材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

2)路基设计应重视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的设计,取土、弃土应进行专门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和诱发路基病害。

3)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相协调,避免因深挖、高填对其造成不良影响。干线公路宜采用浅挖、低填、缓边坡的路基断面形式。

4)公路路面保证交通顺畅,使车辆按照一定的速度行驶且实现全天候安全通车。

5.1.1.3 桥梁

1)桥梁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水文、地质、通航、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

服务内容 具有严格的出入控制,保证能以较高速度不受干扰行驶较长距离,主要包括国道、高速公路等。 连接干线公路至旅游区的公路。 包括景区内连接各景点道路等。

2)特大、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河段,不宜选择在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

3)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并考虑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养护等因素。

4)桥涵的设置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考虑排灌的需要。

5.1.1.4 隧道

1)隧道应根据公路功能和发展的需求,遵照安全、经济、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结合隧道所处地区的地形、地质、施工、运营、管理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

2)隧道选址必须对该区域的自然地理、场地与生态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进行勘察,取得完整勘察基础资料,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3)隧道的标高和平面位置应根据公路等级、路线总体设计方案确定,选在地层稳定,利于设置洞口、洞口两端接线、防灾救助系统、管理养护等设施的地段。

5.1.2 标志标识

5.1.2.1 交通标志

1)一般规定

a)根据道路的设计车速、几何线性、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和交通组织的状况等

因素确定旅游交通标志设置地点。

b)旅游道路交通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等)

和交通标线(包括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等)图文参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c)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公路上各种形状路口信号灯的设置,交通信号灯具体设计及安装参考《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2004)。

2)设置方法

a)标志的设置不得侵占公路建筑限界,标志牌不应侵占路肩或人行道,应确保净空高度。

b)标置的设置数量应平衡、均匀,避免信息过载或疏漏。重要信息可重复设置。在特殊情况下,

应根据交通标志的重要性划分层次,保障重要标志的位置。

c)在设置交通标志时,应注意与交通标线的配合使用。交通标志的设置还应与周围环境、其它沿

线设施协调配合。

d)道路全线应采用统一的设置标准、版面规格,在特殊情况下,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与统一性发

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交通标志的可读性和视认性。

e)交通标志的版面设计应以驾驶人员在计算行车速度下行驶时能及时辨认标志信息为基本原则,

同时力求使版面美观、醒目。

5.1.2.2 景区(点)标识

1)一般规定

a)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一般应设置在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以及干线公路上。 b)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一般应单独设置并与其它道路交通引导标志保持一定距离,确保所有

标志的可视性。在道路的交叉口处,如与其它交通标志冲突时,可设在离其它标志60m以外的范围或交叉口下游。

c)现有道路条件无法单独设立旅游景区的交通引导标志时,可采用与一般指路标志组合设置。

2)设置方法

a)标志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有关旅游区指引标志的设置规定。

一般对于主要旅游景区(点)的引导应由远至近依次引导。

b)根据到达旅游景区(点)的空间距离设计旅游景区(点)标识的指引方式。离旅游景区(点)

500m范围以外的指引标志一般采用旅游景区(点)距离方向标志;离旅游景区(点)500m以内

的指引标志应使用景区(点)方向标志。所有引导线路上的交叉口均应设置景区(点)方向标志。

c)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以初次游客通过导引系统即可达到目的地为准。重要交通节点、主要旅游景点前至少应有两次以上警示标志;在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第一次出现后,每个交叉口应连续设置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为使驾驶员有机会确认,应在直行路段上适当距离(3-5km)增设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或方向标志。

d)到达旅游景区(点)位置时,指引标志应结合停车场指引标志进行综合设置。

3)版面设计

a)旅游景区(点)名称以省地名办提供的正式命名为依据,按照标准地图标注地名。重要景区(点)

及旅游道路用中英文、中外文等语言简要标注。

b)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行车速度确定字高,再根据字数和图案确定版面大小。

中文字高一般采用25cm-40cm,英文字高为汉字字高的一半。

c)旅游景区(点)名中文名称超过6个字时宜采用简称。无法采用简称时,可调整文字的高宽比,

但文字高宽比不宜小于0.7。

d)旅游景区(点)英语名称过长时宜采用简写,简写应符合英文习惯。

e)旅游景区(点)的指引标志的版面内容严禁带有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形符号等。

4)标志和标杆的材料

a)标志板材料

ⅰ)标志板的铝制材料选用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有关规定。

ⅱ)旅游景区(点)标志应采用三级或四级以上反光膜,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有关规定。

b)支持方式

ⅰ)标志的支持方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有关规定。

ⅱ)单柱式:标志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单个小型尺寸的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

ⅲ)双柱式:标志安装在两根立柱上,适用于多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时使用。多个旅游

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时,景区(点)的数量不应超过3个。

ⅳ)悬臂式:标志杆适用于单个或多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志组合使用,组合使用时引导的旅游

景区(点)不应超过2个。

ⅴ)附着式: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附着式标志杆适用于多个旅游景区(点)指引标

志组合时使用。

5.1.3 安全保障

5.1.3.1.1 安全防护设施

a)在旅游道路的危险地段合理设置护栏、隔离栅、桥梁护网、防眩设施、轮廓标和活动护栏等交

通安全防护设施,干线公路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具体建设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b)安全防护设施在充分考虑道路条件、交通条件的前提下,要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颜色适宜、

形体美观,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对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c)根据路侧情况和旅游道路的景观要求,合理选用路侧护栏形式。在陡坡地带优先采用波形梁护

栏,与道路线形相协调;在缓坡地带,通过修建缓边坡或蝶形边沟作为安全设施,移走路侧障碍物、巨石或树木,无法移走的障碍物,以反光材料警示。

5.1.3.1.2 安全预警设施

a)距旅游道路危险地段200—400米处开始布置警示标志牌,且应不少于两次警示,使驾驶员在到

达危险地点以前获知信息;警示标志牌要醒目,颜色、形状、图形符号、尺寸大小能引起驾驶员注意。

b)在道路的转弯地带,要保证有良好的交通视线,如有阻挡交通视线的路侧障碍物,则要求移走,

无法移走的障碍物,以反光材料警示;同时在急弯处应设置交通反光镜,使驾驶员预知前方来车路况。

c)在多雾多雪等特殊地区,在交叉路口、急转弯处、危险地点设置颜色适宜的纳米警示灯,同时

路面要糙化,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d)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预警设施:

ⅰ)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运行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必要时宜在长陡下坡路段的起始端前设

置试制动车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ⅱ)风、雪、沙、坠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路段, 应设置防风栅、防雪(沙)栅、防落网、积雪标杆

等交通安全设施。

ⅲ)公路养护作业时,应设置限制速度等醒目的交通警示、诱导等交通安全设施。

ⅳ)公路改(扩)建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应进行专门设计。

5.1.4 旅游服务

5.1.4.1 旅游服务系统

旅游服务系统包括医疗救助服务设施(医疗站)、卫生服务设施(旅游厕所)、车辆安全保障服务设施(加油站、维修站)、餐饮购物服务设施(餐饮购物点)、旅游信息服务设施(旅游咨询点)、旅游休憩服务设施(休息凉亭、观景台)、通讯服务设施(通讯基站、电话亭)和其他附属设施。

5.1.4.2 旅游服务设施设置

旅游服务设施分为一级服务站和二级服务站两个等级。一级服务站包括加减速和贯穿车道、服务设施联系道、停车场、加油和加水设施、汽车修理站、餐饮和卫生设施、休息设施、紧急救援设施、通讯基站及电话亭等;二级服务站包括医疗站、旅游厕所、加油站和加气站、维修站、餐饮购物点、旅游咨询点、休息点和观景台等。

5.1.4.3 旅游服务设施布局

a)干线公路可结合沿线的加油站建立一级服务站。一级服务站的布设原则为:

ⅰ)服务区平均间距为50km-100km,停车区平均间距为25km。服务区与停车区一般按交替布置考虑,

两处服务设施(服务区与停车区或停车区与停车区之间)的间距可在15~30km之间;

ⅱ)在交通量达到20000辆(标准小客车)的规模之前,服务区中的餐饮、加油设施可考虑每隔100km

建设一处,加油设施宜为50km一处。

ⅲ)在交通量达到25000辆(标准小客车)的规模之后,餐饮、加油设施应达到50km一处。 b)集散公路每隔100—160km(约2小时车程)建设二级服务站。

c)公共汽车停靠站应根据沿线城镇分布、出行需求、并结合服务区或互通式立体交叉设置。

5.1.4.4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1)一级服务站

a)加减速和贯穿车道

服务设施进出口设置加减速车道。应在紧靠干线公路主线车道处宜设置贯穿车道,贯穿车道与干线公路主线车道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采取隔离措施,与服务设施内部其他设施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b)服务设施联系道

ⅰ)服务设施联系道开口应设置在服务设施中后部,开口处应设置控制车辆出入的设施。

ⅱ)联系道的宽度应能容纳大型车辆以20km以下的时速安全通过,联系道下穿主线时,下穿涵洞的

高度应能允许大型车辆安全通过。

c)停车场

ⅰ)停车场在平面布设上宜紧靠加减速和贯穿车道。停车场应设置明确的入口和出口标志及标线,

除入口和出口外,其余部分应与其他设施相隔离。

ⅱ)服务区的停车场应根据车辆的类型做功能区隔。小汽车、大客车和大中型货车应分区域停放,

并控制出入。大客车停车区域原则上应设置在靠近公共厕所一侧。

d)加油和加水设施

ⅰ)加油和加水设施的平面布设位置宜在靠近服务设施出口一侧,加水设施的平面布设位置不宜考

虑在加油设施的行车方向正前方或正后方。

ⅱ)加油和加水设施行车方向正前方和正后方不宜布设其它设施。如需布设其他设施时,应在该设

施与加油和加水设施之间采取隔离措施,禁止车辆直接通行。

e)汽车修理站

汽车修理站设置位置应方便对故障车辆的维修服务,与被服务的交通流方向相吻合,并应与加油站和停车场之间以安全距离区隔,维修车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f)餐饮和卫生设施

ⅰ)在平面布置上,应使餐饮和公共厕所与下客处之间的步行距离控制在10米以内,在空间布置上

餐厅和公共厕所应保持相当距离,二者之间应设置直通通道,且该通道应采取避雨措施。 ⅱ)干线公路服务设施的餐厅和厕所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

g)休息设施

休息设施应布置在绿化条件较好,观景角度较佳的位置,并不应紧靠加油站和变配电房。 h)紧急救援设施

根据救援设备的类型和规格设置紧急救援区。

i)通讯基站及电话亭

无线通讯信号应覆盖旅游线路,信号畅通稳定。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2)二级服务站

a)医疗站

ⅰ)可利用旅游道路沿线各市、州、县、镇、乡的现有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站。

ⅱ)结合旅游道路沿线标志牌标识距离最近医院的地址和医疗求救电话;沿途配备急救车、救护工

具、汽车施救工具、氧气设备等基本的医疗急救设施,在有条件的高海拔山区应配备高压氧舱,急救车配备GPS定位设备、无线通讯设备。

ⅲ)配合旅游车辆保险服务,为参保游客提供24小时救援呼叫、救援方案制订和咨询、安排入院、

通知家属、转送回原居住地等多项服务。

b)旅游厕所

ⅰ)旅游厕所的设计标准参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科学规范建设生态旅游厕所。 ⅱ)旅游厕所的外观要求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及风格与当地文化氛围相协调。

ⅲ)旅游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

c)加油站和加气站

ⅰ)加油站建设标准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的设计与施工规范》(GBJ50156-2002)

ⅱ)结合二级服务站建设,除加油外,还能提供休憩、快餐、购物、旅游信息、旅游厕所、汽车检

修、医疗、救援拖车等服务。

ⅲ)加油站建设规模可根据旅游道路上交通量的大小而定,一般以每日服务300-500辆为限,最大

规模控制在1000辆为宜。

d)维修站

ⅰ)维修站可结合二级服务站建设,或在旅游道路沿线重要旅游城镇,扶持兴建汽车维修服务站,

服务设施齐备,抢险迅速,服务规范。

ⅱ)在旅游道路沿线设求救电话号码提示牌及距离最近维修站的地址和路程信息牌,旅游手册上明

确分区域的求救电话和各汽车修理厂、维修站的联系电话。

e)餐饮购物点

ⅰ)结合旅游服务站建设旅游餐饮购物点或结合沿线的农家乐及旅游小城镇、集镇建设旅游餐饮购

物点。

ⅱ)餐饮购物场所要求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当地自然及文化环境相协调。 ⅲ)餐饮场所应达到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规定的要求,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

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餐饮服务中排出的气体要达到排放标准。

ⅳ)旅游商品种类丰富,质量良好,具有区域特色。

f)旅游咨询点

ⅰ)在旅游服务支撑中心、旅游服务重点城镇、机场、车站、饭店以及景区、景点、交通要道等旅

游者集散地建旅游咨询服务点,采用自助信息中心的形式,建立信息亭,并在沿线的相关标识牌上标注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ⅱ)旅游咨询服务点配备能熟练使用中英文交流的信息解说员,同时为游客提供专用电脑,保证预

装有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日文、法文、俄文、韩文等语言的操作系统。

g)休息点和观景台

ⅰ)集散公路沿线两侧结合地形条件,选择合适地点设置休息点、观景台,应避免设置在视距不良

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

ⅱ)休息点、观景台应与公路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具有停车场所,将游客活动范围控制在合理区域

内,保证行车安全。

ⅲ)在沿线相关标识牌上标识休息点、观景台、汽车旅馆及自驾车营地等休憩点的信息。

5.2 道路景观

5.2.1 通道自身景观

5.2.1.1 设置原则

a)结合自然景观的视觉特征、地形地貌等合理布线或选线,保证线形和谐、连续、流畅,使行车

视线畅通。

b)公路用地范围内宜绿化的地方均应绿化,包括主线(中央分隔带、边坡)和互通、服务区、收

费站。

c)栽植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绿化植物材料的选择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配置应符合

公路功能要求;用于公路绿化的苗木花草必须是优良品种。

d)公路主线每侧栽植乔木1-2行,条件较好的,可适当加宽林带。须用大苗栽植。

5.2.1.2 建设标准

1)路侧绿化带景观

a)主线绿化用地率应达到25%以上,主线绿化带任一侧连续宜林空白段长度不超过20米,1km路段内

两侧累计宜林空白长度不超过200米。

b)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率在90%以上,保存率在85%以上。树木高低错落有致,线型顺适,花草整

齐美观。绿化植物生长茂盛,基本无病虫害。

c)绿化植物选择应考虑植物的色彩、景观尺度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色彩的选择应避免特别鲜艳的

颜色和容易引起视觉疲劳的色彩植物。

d)路侧绿化景观尺度与道路行车的速度相协调,车速越快,景观变化节奏越快,要求绿化设计的

景观尺度越大。

e)取土场的绿化应与公路景观营造相结合,利用植被恢复为公路景观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2)中央分隔带景观

a)注重植物的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达到交通防眩的要求,以丰富景观、提高行车安全为前提。 b)土层厚度应达60cm以上,起防眩作用的绿色植物高度不得超过1.60m,宜绿化地表应采用草坪或

地被植物覆盖,其上可间植花灌木或草花。

c)配置的各种植物应耐热、耐干旱瘠薄、耐修剪、生长较慢。

e)中央分隔带宜采用常绿低矮的灌木、草坪、花卉等组合成几何形式、自由曲线式等形式多样的

图案和景观小品,并且与环境相协调。 3)边坡景观

a)根据不同位置、不同边坡情况等采取不同的防护型式、绿化形式和植物种类,形成良好的边坡

景观。

b)根据不同类型边坡选择不同植物。混凝土和喷射砂浆的边坡、路堤或路堑边坡的护坡道、平台、

碎落台宜选择攀援或悬垂的绿化植物;高路堤、较陡的边坡和峡谷底部宜选择乔木和灌木。 c)通道裸露边坡通过营造人工植被进行绿化,以固土护坡、防止雨水冲刷,保护生态环境。 4)附属设施景观

附属设施景观包括管理区、服务区、收费站景观等。

a)绿化应采用自然式布置,除道路、铺装场地以外可绿化用地以草坏或地被植物覆盖,上植乔灌

花。

b)根据各功能区要求,选择不同风格的观赏树种和花卉,散植或分片丛植、群植,各具特色,围

墙四周栽植高大乔木。

c)树种及花草应选择树形优美、色彩鲜艳丰富、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品种为主。 d)附属设施的建筑风格反应所在区域的建筑风貌和文化特色。 5.2.2 通道两侧自然景观 5.2.2.1 设置原则

a)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以保证成活率,并与周围自然环境相一致。 b)采取自然栽植方法,在树种选择、种植规律上与周边环境一致,增加工程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度,

弱化“行道树”等人工绿化痕迹。

c)通道两侧的绿化应避免形式和内容上的单一化,沿线景观具有带状性、动态性、四维性和多元

性。

d)采用“露、透、封、诱”的设计手段,通过近景远景的结合,借景障景的运用,营造出纯朴自

然而多变的自然景观。

5.2.2.2 建设标准

1)地形地貌景观

a)对旅游道路景观视线进行控制及利用道路绿化栽植诱导,展现具有地域特色的地形地貌景观。 b)利用绿化植被和农林经济生产恢复被破坏的山体边坡,恢复和强化地形地貌特征。 2)林地景观

a)在林地景观路段,应矮化两侧绿化植物以取得良好的观赏视线,使公路线形空间在竖向与林地

景观形成协调的过渡。

b)在接近林地景观路段的两侧绿化景观应适当渐变密植,缓解林地景观产生的暗洞效应和明洞效

应。

c)林地景观路段的绿化植物选择与该路段林地植被统一,形成公路绿化与自然景观浑然一体的景

观效果。 3)荒地景观

a)荒地景观路段栽植背景林木,并利用自播繁衍的植物种类增加其植物多样性,丰富空间景观层

次。

b)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和人工构造物的进入,保持旅游道路景观的自然野趣特征。

4)农田景观

a)农田景观路段两侧绿化间距至少为20米,达到田园风光的良好观赏效果。

b)结合道路沿线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增加特色农产品种植,形成特色农业景观。

c)果园路段设置观光休息平台,提供临时休息和服务的休闲环境,并利用平台为沿途特色农产品

提供广告宣传。 5)水域景观

a)水体水质良好,水域景观路段观赏视线通透。

b)水体周围整体应以绿化为主,宜选择常绿、枝叶浓密、色彩鲜艳丰富、观赏价值较高的植物品

种,以保护水域自然风光特征及其完整性。

5.2.3 通道两侧人文景观 5.2.3.1 设置原则

a)通道沿线展示原生人文景观,减少现代建筑,避免给游客视觉和心理污染。 b)通道沿线的人文景观突出地域文化,富有艺术美感,展示民俗风情。 5.2.3.2 建设标准

1)城镇景观

a)沿道路两侧城镇建筑的高差韵律变化自然,对天际轮廓线不利地段尽量通过植物对其进行遮挡

和弥补,或增加透景视线,或利用建筑高度改造限制等。

b)旅游道路选线尽量靠近城镇标志性构筑物,尽量保证城镇标志性构筑物景观视线的通透。 c)保护原来老街的空间肌理和空间尺度,展示各种生活景观要素,活化空间气氛。

d)注意沿街建筑的细部处理,注重街道空间的节律变化,保持街道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产生

一望到底的单调画面。

e)缺乏对景和视觉中心的地段应设置一定的对景物,如招牌、植物、小品等以弥补空间的不足。 2)乡村景观

a)通道沿线展示保持完好的乡村传统习俗,包括农耕生产、生活方式、宗教、歌舞、服饰等。 b)民居建筑体现乡土特色, 形成联户成片聚落景观。 3)工矿企业景观

a)企业施工时产生的砂砾碎石,不能倾倒于道路两侧,避免损坏道路两侧山体、植被,影响景观

环境。

b)对于道路两侧有碍观瞻、布局零乱的工厂或人工建筑物,应通过适当的路边设施或绿化将其封

挡、遮蔽,以满足视觉景观的整体要求。 4)名胜古迹景观

a)通过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旅游道路,应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保护原有自然状态和重要历

史文物遗址。

b)旅游区入口位于通道一侧时应组织好道路交通与入口空间人流交通的关系。

c)远离道路的旅游区或名胜古迹可设置广告宣传牌,发挥通道的景观展示功能和广告宣传效应。 5)其他民居建筑物景观

a)通道沿线民居建筑格调对旅游区主题形象有烘托效果,功能性建筑选址隐蔽或外观美化。 b)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建筑特点,对于桥梁栏杆和民族村寨附近的栏墙等结构物进行特殊设计,突

出特有的民族文化和建筑风格。

c)控制通道两侧新建房屋的建设位置、数量及规模,禁止新建房屋体量过大并过分靠近公路,对

已建成的靠近公路的房屋进行整改,使旅游道路与周边建筑具有隔离带和缓冲区。

5.3 道路养护与管理 5.3.1 管理制度

a)旅游道路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等。

b)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及责任追究制。

c)制定交通事故、道路桥涵养护突发事件、灾害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强化应急处理

能力,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d)建立反应迅速、覆盖全面、设施齐备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实施必要的快速、有效救援及安全

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瞒报和迟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e) 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妥善解决旅游道路上有关旅游纠纷问题,维护游客的旅游交通合法消费权

益。

f)加强对旅游道路的数字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程度,实时掌握客流量和客车运行状况。 5.3.2 基础设施养护管理

a)做好预防性养护,加强动态管理和病害监测,建立公路路况评价机制和桥梁技术状况预警机制。

定期评估检查路网养护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b)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合理确定公路、桥涵的

最佳养护时机和周期,加强日常养护工作,在汛期、黄金周、旅游旺季加强不定期检查,及时安排养护工程。

c)重点加强隧道、高路堤、高边坡、地质复杂路段等控制性工程的检查、监测和养护力度。 5.3.3 安全管理 5.3.3.1 驾驶员管理

a)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及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必须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足额保险。

b)坚持驾驶员合格上岗制度,规范驾驶,杜绝违章操作和超速行驶,杜绝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

驾驶240-300公里(3-4小时),须休息10-20分钟。

c)驾驶员综合素质较高,掌握沿线旅游景区的基本情况,对游客文明礼貌,讲普通话,具有简单

的外语问候能力。

d)驾驶员无条件接受游客的安全监督,将游客对驾驶员的投诉情况纳入驾驶员考核管理内容。 e)车内应有明显标牌,标明汽车公司名称、驾驶员姓名以及投诉电话。 5.3.3.2 车辆安全性能监督与控制

a)实施旅游客车报废与注销制度,定期检修保养,杜绝“病车”。

b)合理设置电子眼,查处超速车辆。旅游客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表明的最高时速,旅游旺季及“黄

金周”期间、重点危险地段须低速行驶,严禁超速。

c)加强行政监管,旅游客车不得超过核定游客数量,严禁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d)对通行车辆进行安检,妥善处置装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e)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实行交通管制。 5.3.3.3 道路治安管理

a)加强治安安全教育与引导,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强化治安管理措施。 b)配备交通勤务及公路巡逻车辆,保证旅游道路良好的治安秩序。

c)加强对治安隐患较大地区的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打击路霸、抢劫、勒索、敲诈

游客等违法现象,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游客的不法行为。

5.3.4 车辆营运服务管理 5.3.4.1 安全服务

a)车内应设急救箱,配备日常应急的药品和医疗设备。 b)乘务人员具备基本的抢救、护理等医疗知识。

c)乘务人员主动为游客宣传旅行安全知识,提高游客在特殊交通情况下的自身保护能力。 5.3.4.2 宣传与预告服务

a)对游线行程、沿途景点、文化特色、民俗风情等内容进行宣传与预告。 b)采取影像、广播、乘务人员口头讲解等多种形式。 5.3.4.3 娱乐服务

a)车内配置相应影视音乐设备,性能良好。结合线路的自然、人文环境,适时适地播放反映地域

特色、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的歌曲、影像等宣传资料。 b)提供报刊杂志,增加游客途中乐趣。 c)杜绝低级庸俗、不健康的影像。 5.3.4.4 清洁卫生

a)客车外部干净、整洁,外观色彩图案优美和谐,车体广告规范。 b)玻璃窗宽大明亮,无污点、无水锈、无裂痕。

c)车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异味、无污迹、无灰尘、无杂物。 5.3.5 社区管理

a)旅游道路沿线社区和谐稳定,居民文明友好。

b)整治路边环境,路面通畅,道路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c)路边营业销售点设置合法规范,经营环境整洁美观,无非法营业销售点和无流动商贩。

d)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态度文明礼貌,严禁围追堵截游客和旅游车辆,杜绝欺客宰客、假冒伪劣、

缺斤短两、强行交易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e)发挥社区能动性作用,鼓励社区公众参与确定旅游道路建设方案。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川九旅游道路建设示例

一、坚持环保选线,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运用运行车速理论进行了安全性检验,采取优化线形组合、设置减速振荡线和限速标志等综合措施予以改善。

二、合理掌握标准,灵活运用指标 1、工程艰巨路段,灵活运用次要技术指标

为保证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的最大化,设计中对曲线间直线长度、回旋线长度及超高渐变率等适当进行了降低。

2、雪害路段,加宽路基

为保证行驶安全,结合地形条件,设计中将四段积雪结冰严重路段的路基宽度加宽至10m,并调整了纵坡。 三、注重路线连续流畅,优化路线线形

川九路改建设计中较多地采用不对称平曲线(S形、卵形、C形、凸形及复合形平曲线),以提高线形的连续性;注重平纵线形配合,提高线形流畅性及与自然地貌的协凋性。

四、灵活确定边坡坡率,改折线为曲线边坡,恢复自然地貌景观

川九路在路基边坡坡率的确定上,充分体现灵活性原则。

川主寺至弓杠岭段为高山草甸区,地形平坦,对于低填和有条件的路堑路段尽量放缓边坡,形成有效路侧净空区和缓冲带。

边坡设计不采用千篇一律、规则的几何折线形边坡,

坚持因地制宜,顺势圆滑,改折线形边坡为曲线形边坡。坡角、坡顶不设折角,采用贴切自然的圆弧过渡,尽量与自然地形、路线所经地带的地貌相适应。

五、积极探索坡面防护新技术,提高防护绿化效果

川九路在边坡防护上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探索加固和绿化相结合的坡面防护新技术,配合路段自然环境,设计了花池墙、阶梯栅栏挡墙等新型防护结构形式,丰富和美化了路容景观。

六、分段研究区域生态特点,营造“动感”旅游景观

总体及景观设计中结合各个生态区域地貌单元特点,努力营造与之配合协调的景观特色带、景观特色点和景观过渡带,以营造形态、色彩和质地不断变幻的公路动感行驶环境。 1、川主寺至弓杠岭段——高原草甸景观特色带

公路两侧仅种植与草甸主要草种相同的披碱草,并在草坪上零星散植或丛植高山柳灌木,形成自然过渡。

2、弓杠岭至红岩林场段——高山峡谷森林景观特色带

路边草坪中散播当地生红、黄、蓝、白、紫等各色野花,约每2km 更换品种,构成沿线相间变化的林带色谱。

3、红岩林场至九道拐段——甘海子湿地景观特色带及九道拐景观特色点

景观设计除在公路两侧全面植草外,在草坪上以灌木和野花组成花坛,与路边各种造型、装饰风格各异的构筑物一起,形成丰富多彩的路边景观。设计引入园林小品化设计手法,清除回头曲线内土堆和

灌木丛,点缀成花草坪,并随机设置大小不一的漂石、块石、卵石。

4、九道拐至漳扎段——干旱河谷景观特色带及藏羌民族风情景观特色点

该段景观设计以生态民族文化为主题,采用透景、造景方法,去除公路右侧遮挡河水的高大杂草,并在河水长距离裸露的路段右侧间隔种植乔、灌、草,每段10~20m使河流间断透出,营造出若隐若现的神秘气氛。在经过村寨的路边则采用各色野花和绿草构成具有藏羌文化特点的图案,如白色哈达、藏袍裙边花饰等,并以藏式风格适当装饰经过藏族寺庙附近的挡墙,赋予公路文化特色。 5、漳扎至终点段——市镇景观特色带

设计采用街道环境景观设计手法,路左边坡以植草和花卉为主,在边坡上用色叶灌木和草花构成大色块的造型图案,坡脚采用灌木烘托。路右侧在花池、花坛中种植低矮灌木和草花,使街景更加鲜艳多彩。

七、采用“露、透、封、诱”的设计手段,突出自然景观

对于沿线较好的自然景观(如山川、草甸、河流及森林等),使其充分现露出来;对于有碍观瞻的滑坡、不可绿化的裸岩或人工建筑物,通过适当的路边设施或绿化将其封挡、遮蔽;对于较易忽视或远离公路的美丽景观采用特征植物、特征构筑物或观景台

进行诱导。

通过创造通透的视觉效果,让驾乘人员感召大自然的生命力,营造“动”的氛围。如清理河道和路侧障碍物,让游客看见湍流不息的河流,听到河水潺潺的流水声,时刻感受到“动”的氛围。

八、挡墙、栏杆设计为具有藏羌建筑风格,赋予公路文化内涵

为了展现藏羌民族特有的文化和建筑风格,结合藏羌少数民族建筑特点,对于桥梁栏杆和藏羌民寨

附近的挡墙等结构物进行特殊设计,使游客在川九路上行驶,就能感受到特有的藏羌民俗文化。

九、绿化要适地、适树,适量

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以保证成活率,并与周围自然环境相一致。取自然栽埴方法,在树种的选择、种植规律上均与周边环境一致,突出“自然”,增加工程与周围环境的

融合度,避免“行道树”等人工绿化痕迹。

十、设置人性标志牌,激发游客兴致

考虑到川九路重要的旅游特性,结合公路沿线分布的个同景观特色,设计具有鲜明图案、简明易懂、可视性良好的个性化版面。

在满足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考虑到周边环境景观要求及道路使用者的美学欣赏特点,在标志牌的整体设计上,采用双面形式。

十一、修整遗留的取弃土场,绿化恢复自然景观

改建工程首先尽量回填原来遗留的取土坑,并进行绿化;实在无法回填的,将边坡清理成缓坡,修

复成自然地貌,然后绿化美化。对于路侧弃土堆原则上移走绿化,不能移走的,修整为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的原地貌后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