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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内部信访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都要重视信访工作,主动配合信访局做好有关工作,支持区信访局行使职权。

二、个别群众来访由秘书科专人和领导跟班秘书接待,3-5人来访的,视来访反映的情况,由领导跟班副主任接待;群访由秘书科直接通知信访局负责接待,由副主任、主任负责劝访;一般情况下,未经区信访局提出处理意见,办公室不安排区领导接待。

三、领导批示、批转的人民来信,由领导跟班秘书负责登记、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四、领导批示给值班室、公开电话、信息督查科和其他科(室)处理的人民来信,由承办科(室)根据领导要求直接办理。对涉及全局的、重大的、有影响的问题,承办科(室)要与区信访局保持联系、互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