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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两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中国近两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温家宝说,从去年到今年,一共先后出台了三次调控措施。

以下为近两年中国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或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货币政策:

2011.02.18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于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02.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02.08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其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2011.01.28 上海和重庆正式实施房产税,深圳宣布成为第三个房产税试点城市。

2011.01.27 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部征收营业税。

2011.01.26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同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2011.01.25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01.14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12.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于26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0.11.15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根据通知,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0.11.03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0.10.19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

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09.29 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2010.09.27国土部: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2010.09.18 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坚决抑制投机性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0.09.08 京沪先行启动空置房调查空置率数据暂难出炉

北京媒体日前援引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的话表示,关于空置房的调查,是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委托几个试点城市的调查总队来做,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四五座城市。

2010.09.04 首批十城市土地规划获批 102市须上报总体规划

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杭州、南昌等10个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志着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进入批准阶段。

2010.08.02 国土部发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

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2010.07.12 银监会: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二套及以上房贷政策。

2010.06.18 七部委: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二是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三是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2010.06.13 住建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2010.06.04 住建部: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0.05.26 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要按照发票金额来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销售合同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的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2010.05.04 三部委: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2010.06.04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0.04.20 住建部: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向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010.04.17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5 国土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4.13住建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止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1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机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4.02 财政部: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03.22 国土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2010.03.12 国土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03.10 国土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

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

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1.21 国土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01.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01.1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0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01.10 国办: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加强监控跨境投融资活动,防境外“热钱”冲击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