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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铺现金管理制度

关于店铺现金管理制度

1、 店铺现金管理制度及交接程序:

1)专卖店收银统一由当班一名店员负责。

2)无论任何情况下,现金必须保存在上了锁的抽屉里。

3)收银抽屉钥匙也由此收银同事全权负责保管。

4)营业开门后,收银同事验收昨日余留款时必须通知店长或资深,在其陪同下一起验算前一班余留现金货款, 并按收款类别(即现金、信用卡等),核对销售金额是否与所收金额一致,如有不同,即时通知前一班店长及收银员,查明原因。

5)如收银同事没有通知店长或副店私自点钱者,发生问题由此收银员承担责任。

6)在核对金额时,如发现有假钞,第一时间通知昨日收银员及店长,证实无误后,由昨日收银员承担此假钞责任。

7)当班收银员每天必须在下午银行下班前对当天营业款进行存储,由当班店长或副店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没有对当天营业款进行存款者,且没有知会自营督导的情况下,当班收银员及监督者各罚款50元,作为警惕。

8)如因没有对当班营业款进行存储而发生意外事件,此营业款由当班收银员及当班领班人(即店长或副店)各承担50%的责任。

9)当天存款后,剩余下的营业额如有超过3000元的,必须知会负责人。如没有超过3000元,由当天收银同事对此现金进行全权保管,保存某一隐蔽地方,第二天告知第二天接班收银同事。

备注:店铺可以不分收银员,但出现问题而纠缠不清的情况下,责任由其当班的两位员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