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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李俊小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兆成(校长)

副组长:马义彪(副校长)

组员:

杨占军 翁延 马世展 雷旭峰 万千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千同志兼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雷旭峰为网络安全员,有关科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平安校园、综治内保等安全工作,并指导学校综治办公室和以下安全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考核任务。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马兆成(校长):对学校综治及安全工作负主责,负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条件,保障教育工作良好的安全局面。

2、马义彪(副校长、):分工负责组织建设、教育督导、校车管理、学生上灶及餐厅管理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防范工作。

3、杨占军(政教主任、安全员)负责处理综治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分工负责交通安全、卫生防疫、传染病预防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防范工作。做好疫情通报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联系工作。

4、翁延(教导处主任):分工负责教育教学活动安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信访、维稳纠纷排查调处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

防范工作。

5、方文才(总务主任):分工负责学校校产与管理、基建、校舍、食堂、饮用水卫生、消防安全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防范工作。

6、雷旭峰(工会主席):分工负责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教育宣传、师资培训、集会集队、楼道安全及紧急疏散演练、学生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防范工作。

7、万千(少先大队辅导员):分工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防雷、防触电及灾害性恶劣天气学生安全预防教育工作;分管学校少先队工作及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安全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各单位责任人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做到既分工又协作,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对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失位、失策、失管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 俊 小 学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