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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求真务实 开拓进取
努力做好今年国税稽查工作
-XXX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部署20XX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省局决定把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列作今年召开的重要会议之一,同意市、州国税局分管局长和部份县国税局稽查局长参会,体现了省局党组对稽查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局主持工作的明普同志将代表省局党组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XX年国税稽查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在省局和总局稽查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努力加强稽查制度建设、稽查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促进全省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加强与税收征管和地税稽查、公安经侦等部门的内外协作,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大力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年共对77,570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总额70,034万元。查处偷税案件6,372件,7名涉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是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效显著。按照总局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税收专项治理的部署,我省由省局稽查局牵头,征管、税政、法制、计财等部门通力合作,调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能手,以省局稽查局或市、州稽查局为执法主体,分3批对101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30,389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向成都、乐山、绵阳等6个市、州国税局发出了10份稽查建议书,成都、乐山等国税局一把手高度重视,管理部门狠抓整改,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二是一批重大案件被依法查处。南充、内江等11个市联合行动,摧毁了一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的犯罪团伙和网络。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资阳市润利水泥厂、达州昌野药业公司做两套帐,泸州江阳区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等重大涉税案件。三是一批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被充分曝光。省局在税收宣传月中召开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曝光了攀枝花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绵阳众诚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两大案件。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共曝光涉税违法案件200余起,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引导纳税遵从,促进诚信纳税起到了积极作用。
  稽查创新工作大力推进。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创新稽查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新成果和新经验。一是一级稽查体制逐步完善。我省中心城市成都实行了城区一级稽查。凉山、甘孜建立了富有民族特色的一级稽查模式。自贡、眉山、广安、宜宾、雅安、攀枝花等市积极规范完善现行体制。二是警税协作机制初步建立。省局与省公安厅、省地税局通过大量的调查论证,制定了《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工作协作暂行规定》,并于9月初召开了全省警税协作工作会议,为我省警税协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三是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四川省国税系统大要案件管理办法》,基本规范了涉税大要案件的管理;制定了《四川省国税系统稽查建议制度》,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文书。省局稽查局结合重点检查的实施,印发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建议书》和《行政复议答复书》范例文本,规范了稽查文书格式,提高了稽查案卷质量。
  稽查执法服务全面规范。省局稽查局作为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三个试点示范单位之一,把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暨加强行风建设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同“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工作有机结合。制定了加强举报工作管理、推行稽查业务“四公开”、建立稽查工作“四告知”、实行审理执行限时制、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拓展稽查服务领域等七条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各市州国税稽查局也积极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服务。眉山市国税稽查局建立了廉政监督卡制度;广元市国税稽查局创新稽查服务理念和稽查执法的内外监督手段,建立了稽查项目制度;达州市国税稽查局认真落实稽查业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稽查制,把“一切为了纳税人”落到了实处。
  稽查信息化建设再见成效。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积极规范金税协查系统的管理,大胆创新,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信息专网,有力地推动了稽查信息化建设。一是省局稽查局针对成都、攀枝花等市协查节点设置上的特殊性,本着实事求是、为基层排忧解难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层上,提出了解决方案,为总局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各市州国税稽查部门健全了协查机构,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20XX年,全省通过协查系统委托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6,624份,受托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6,753份,通过协查系统提供案源查补税款535万元,罚款32万元。三是建立重点检查信息专网。省局稽查局借助行业网建立了“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网站”,各检查组和相关市州国税局均能及时通过该网上报检查情况、资料信息、数据报表和政策请示,省局协调组办公室通过该网站及时下发稽查文书、工作要求和答复政策请示,提高了重点检查质量和效率。
  稽查队伍建设再上台阶。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通过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借助创建载体,全面提高了稽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了稽查干部政治素质的提高。省局稽查局党支部和广元市国税稽查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党组织。开江县国税稽查局局长赵元惠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共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示范岗”称号。省局稽查局干部赵连刚、甘孜州国税稽查局干部陆雅丽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二是坚持查训结合,提高干部业务技能。稽查骨干队伍在三批重点检查的实践中得到了锻炼,省局稽查局把一大批经过实战检验的稽查骨干调整充实到了省级稽查人才库和推荐到总局稽查人才库。绵阳、南充、遂宁、德阳等市进一步健全了稽查干部能级管理制度,激发了稽查干部的学习热情。三是各级国税稽查局积极响应省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和推进创新创业的号召,大力开展“精品稽查局”创建活动。省局印发了《四川省国税系统“精品稽查局”考核验收标准(评分办法)》,各地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增添措施,注重“过程”,精细管理,夯实基础,狠抓落实,掀起了创建热潮,深化了稽查系统的文明创建,推进了稽查工作向前发展。
  回顾过去,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在内的全体稽查干部的心血和汗水,也包含着地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体稽查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省地税局、省公安厅领导和地税稽查、公安经侦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地区国税部门的领导对稽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稽查局的职能把握不准,主要表现在收入任务吃紧的地区给稽查部门下达高指标的收入任务,而忽视稽查执法;收入任务偏松的地区不希望稽查部门开展检查,害怕暴露征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二是一些稽查部门自身定位不准,没有准确理解新征管法赋予稽查局的法定职能和总局的授权性职能,围绕征管、稽查的业务边界争论不休,使稽查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同级征收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工作效率低下。三是稽查工作基础不牢,基本情况不明,基本规定不懂,基本数据不清,特别是稽查程序意识还有待加强,稽查取证还有待规范,稽查案卷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稽查人员数量下降过大。据人事部门统计,20XX年底全省国税稽查人员合计2,289人,与20xx年底3,222人相比,减少933人,下降29%。同时,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稽查工作的需要。五是稽查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总局要求处罚率要达到15%,省局也将此项指标纳入了目标考核,但去年全系统平均处罚率仅为10.9%,与总局要求差距甚大。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当前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税制改革逐步深化,税收事业的发展面临大好机遇。稽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工作的大好形势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上确立了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稽查局的法定职责,加固了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的地位。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xx〕124号)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局的职责分工,即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检查处理由基层税务征管机构负责;二是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的部署由稽查局牵头统一组织。同时明确,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是征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上述规定既确定了稽查局与征管部门在职责分工上的划分原则,也明确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是稽查工作的内部流程,使新形势下稽查部门正确履行自身职责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在各级国税机关领导长期关心和有力支持下,我省一级稽查体制初步建立,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办案经费逐年增加。稽查队伍的战斗力有了明显加强,特别是一批业务骨干在实战中茁壮成长,使我们具备了稽查工作不断走向胜利的人力、物力保证。几年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断增强。在打击涉税违法斗争中,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为搞好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艰巨性。一是税收秩序的好转有赖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好转,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仍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由于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经济成份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化,而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则尚不完善,一些领域、地区内税收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仍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二是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仍将长期存在。去年,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77,570户,发现有22,279户存在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近年来,我省查办的大要案件几乎件件典型,如攀枝花“1.15”、绵阳“7.19”、成都“5.18”、成都“5.28”等专案。去年泸州又破获了一件涉嫌巨额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典型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智能化、团伙化作案趋势明显,做假账偷税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三是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赋予了税务稽查更加繁重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决定。正在进行的深化征管改革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查既有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这种形势下,需要我们尽快熟悉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尽快发现税制调整可能带来新的涉税违法活动的规律,以确保正确履行稽查职能,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我们务必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国税稽查工作,努力把握稽查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创新求发展,树立“三种观念”,促进“三个转变”,使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永远充满生机与活力。
  首先,要树立新的任务观,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转变。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和任务就是要通过查处偷逃骗抗税违法案件,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保证税收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改变把查补收入作为税务稽查工作的主要目标的观念,突出重点稽查,搞好专项检查,通过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震慑违法者,教育纳税人。通过稽查发现税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稽查建议,不断提高征管质量,推进依法治税。
  其次,要树立新的协作观,促进稽查办案组织形式从孤军作战向联合办案转变。孤军作战、封闭办案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强系统管理,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步调一致的格局。案发地检查要与全省、全国协查、联查相结合。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国地税协作、警税协作机制,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第三,要树立新的人才观,促进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从一般化向专业化转变。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类型和会计核算体系已经对稽查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过去“万金油式”的稽查人员已很难适应当前和今后稽查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选拔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改变稽查人员“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精”的知识结构,以专业化为重点,建立稽查骨干队伍。
  三、20XX年稽查工作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国税工作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总目标,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强化队伍,增进协调,全面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努力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加大重点稽查力度,狠抓涉税案件尤其是大要案查处,确保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大重点稽查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稽查局的主要职责就是重点稽查。只有集中力量,抓住重点,查深查透,查出声威,才能发挥稽查的威慑作用。今年的重点稽查,既要搞好省局安排的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又要搞好总局统一部署的其他各项专项检查,更要搞好涉税违法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件的查处,任务十分艰巨。
  认真搞好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是稽查局的中心任务,是征管法赋予稽查局的权利和义务。不办案,就抓不住稽查工作的主要矛盾;不办案,就不能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不办案,稽查局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有通过有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根据总局部署,今年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重点仍然是继续查处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利用虚假的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的案件,以及利用做假帐、设置几套帐等手段进行偷税的案件,争取今年在这几类案件的查处工作上有新的突破。要建立大要案首查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案发地和协查地、开票企业所在地和受票企业所在地都必须认真落实责任,对办案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大要案报告制度,涉税案件必须归口稽查局上报,其他部门上报涉税案件也应经稽查部门审核,避免一案多头上报,产生矛盾。对不报、瞒报或迟报重大案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充分曝光,以震慑犯罪分子,警示教育纳税人。
  认真稿好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按照省局年初的工作安排,今年要以省局稽查局为执法主体,抽调200余名稽查骨干,于5至6月和8至9月间分批、分片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制药、电力、化工、石油等行业中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但年纳税额少于500万元的企业,检查户数不少于150户。检查时间范围一般为20XX年度和20XX年度税款缴纳情况,如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要通过检查达到三个目标,即通过查处重点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促进重点企业所属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通过发现、剖析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通过大兵团式作战,查训结合,火线炼兵,进一步提高稽查队伍的实战能力。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是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的具体体现,也是求真务实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各级国税局领导特别是分管稽查工作的领导必须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要积极选派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稽查人员参加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全力支持省局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并为省局检查组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参战的全体稽查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工作,勇克难关,严格执法,文明稽查,并在实践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不辜负省局的期望和重托。
  认真搞好总局布置的其它专项检查。总局已经正式发文对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作了部署,其重点是货物运输业、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房地产行业、汽车市场和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情况。今年总局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不多,但环节不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稽查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内外协作尤为重要。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应由各级国税局统一部署组织,“票表”比对工作由征管部门负责,发现有问题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实施医药生产及销售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不仅要检查医药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而且要检查医院,其难度可想而知。国税部门只有加强与医药管理、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涉税问题。特别是实施货物运输业税收专项检查,是机构分设以来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第一次全面的大规模协同作战,意义重大,只准成功,不许失败。各级国税稽查局要主动与同级地税稽查局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齐心协力,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在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赢得破案先机。
  关于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还要强调几点。一是总局依照征管法规定赋予稽查局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的职责,意在归口管理,有利于避免多头出击,重复检查,忙乱无序,有利于集中优势兵力及时发现并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因此,各级稽查局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的任务。二是牵头组织、归口管理绝不是全部包揽,有些工作总局、省局已经明确由管理部门承担,管理部门也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专项检查组可以由稽查与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以稽查局为执法主体开展检查,这样就可以加强检查力量,加速检查进程。三是总局布置的专项检查要在今年5月至10月完成,而省局安排的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也在这个期间,这就需要我们精心策划,统筹兼顾。在人力安排上,要兵分两路,先后打响两大战役,同时取得两大战果。在时间安排上,原则上遵照总局要求确定先后顺序,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以便在总局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单项检查总结及报表。四是为加强对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局成立了明普同志任组长,我和邱总任副组长,省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稽查局,培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国税局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以“精品稽查局”创建为载体,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夯实稽查基础工作。
  在去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省局对开展“精品稽查局”创建进行了动员布置,年底又以省局名义印发了考核验收标准。全省各级稽查部门积极行动,因地制宜,突出稽查特色,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增添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抓住创建这一载体,加强稽查基层建设,夯实稽查基础工作。
  深刻理解“精品稽查局”的内涵和创建意义。崇明局长在乐山视察工作,谈到如何抓好国税系统基层建设时指出,抓基层工作就要大力加强基层分局建设,用科学的理念,创建“精品分局”。省局把“精品稽查局”创建作为抓稽查基层建设和夯实稽查基础工作的一个总的抓手,植入“过程”控制理念。要求在创建这个“过程”中,发现、锻炼、培养稽查人才,造就一支专业型、专家型的稽查人才队伍,达到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在一流机制体制和一流的管理下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以高水平的稽查执法、规范的纳税服务来提升稽查效能,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树立一流的综合形象,真正把稽查局建成打击偷逃骗税的战斗堡垒,本级主管局税收征管质量建设的情报部、参谋部和服务部。因此,省局提出了用3至5年时间,有步骤分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创建成一批“精品稽查局”,使其成为稽查战线的标兵、样板。
  注意克服创建中两种情绪。经过近一年努力,创建工作在一些地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发现创建工作在面上发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种情绪:一是盲目乐观情绪。认为硬件已达到甚至超过考核标准,工作也还过得去,像其它创建一样,到时迎接检查就行了。因而,看不到差距,找不准目标,不思进取。二是畏难情绪。主要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硬件设施较差的稽查局,认为办公环境不好,人员年龄偏大,计算机设备达不到一人一机的要求,因而丧失信心,缺少创建动力。这两种情绪都源于没有真正理解创建内涵,把“精品稽查局”创建完全等同于其它文明创建。不论从省局印发的考核验收标准中“业务一流”8个项目占50分,还是从一开始省局就不下指标、不搞照顾等都可以看出,“精品稽查局”创建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重在实实在在抓工作,重在创建这个“过程”。今年初通过考察,确定了16个稽查局为省局稽查局创建联系的重点单位,上报了人员结构情况,9个县(区)稽查局长今天也参加了会议。在今年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要进行业务“大比武”,每个创建联系单位抽调3至4人组成一个检查组,独立查一到两户企业,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年考核验收的重要方面。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机会、施压力,快速打造全省国税稽查系统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锐部队”、“王牌师”,真正成为稽查战线乃至全省国税系统的亮点、标兵。
  夯实稽查基础工作。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精品稽查局”创建过程,既是加强稽查基层建设的过程,同时也是夯实稽查基础工作的过程。一是要夯实队伍建设基础。首先要重视并强化稽查局班子建设,要选拨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稽查局长,市级和县级稽查局班子中至少要有一人是查账能手、办案高手,真正懂财会、懂税政、懂法律。其次,要调整充实稽查人员,要把那些讲政治、懂业务、执法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充实到稽查岗位。近年来全省国税稽查人数下降过大,有的市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后,在城区范围内由过去的四五个稽查局100多人变成了现在的一个稽查局20多人,怎么能够承担重点稽查和系统业务指导管理的职能?有的县国税稽查局只有5、6个人,怎么能够进行“四分离”?请在坐市、州局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再次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不要只停留在书本上,要更多地采取在稽查实践中培养人才的作法,还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讲评、组织办案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稽查人员的查账办案能力,达到“三懂四会一过硬”的要求。二是夯实稽查业务工作基础。按照省局的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应做到三点:首先基本政策熟悉。准确掌握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提高涉税问题处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其次纳税人基本情况清楚。再次征管基础工作扎实。做到基本征税政策、优惠政策清楚,基本数据真实统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基本税源变化明了,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基本制度执行逗硬,基本协作配合良好。三是夯实行政管理工作基础。上级稽查局要切实转变作风,为下级稽查局服务,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联系沟通,指导基层工作。下级稽查局要增强系统业务意识,对上级稽查局负责,确保政令畅通,按期保质保量向上级稽查局报送工作报告和数据资料,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围绕稽查职能,创新完善稽查工作制度。
  要紧紧围绕稽查职能,探索创新稽查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以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完善大要案件管理办法。认真调研、修改整合《四川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四川省国税系统涉税大要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大要案件的报告和查办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查必透、查必果。认真解剖案例,分析特点,把握规律,提供借鉴。
  建立完善协作办案机制。要树立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完善稽查内外部工作协调机制,体现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目标同向、措施同向、工作运作同向,真正形成合力,发挥系统整体作战优势。要加强与征管、税政、法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合作和信息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同时,严格依法履行稽查业务自身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职能,不能任意割裂。要拟定《四川省国税地税稽查协作暂行规定》,探索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联合检查和情报交换机制。要继续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展交流渠道。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工作协作暂行规定》,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探索建立稽查预警系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稽查预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建立稽查预警系统。要依托现有金税工程网、国税行业网、稽查信息专网,利用重点税源数据库和涉税违法大要案数据等信息资源,了解掌握全国、全省范围内偷逃骗税新动向、新手段、新特点,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各级稽查局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定期通过预警系统发布并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及领导,为重点稽查服务。
  加大落实稽查建议制度的力度。稽查工作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建议是加强征管的重要措施。崇明局长对稽查建议制度多次批示,并强调一要长期坚持下去,二要逗硬落实,三要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举一反三,查一儆百,以利发挥稽查发现漏洞、推进管理的特殊职能作用。各级国税稽查部门要围绕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总目标,进一步挖掘、整理、利用专项检查和稽查案件信息资源。要注意进一步筛选问题,抓住重点,击中要害,对个别有分歧的问题,可事先作些沟通,以防建议不准而影响建议的权威性。省局稽查局在年终对稽查工作目标进行考评时,要把稽查建议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考核。各级国税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抓出实效。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进程中,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让我们团结一致,继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再创我省国税稽查工作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