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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人才培养协议书 20**年.11.17

“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甲方针对乙方的人力资源规划的需求,双方共同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合作,利用合作双方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乙方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本着“工学结合、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展 “订单式”人才培养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结合乙方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情况,负责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职人才培养规定结合乙方所提出的用人标准及要求,在乙方的协助下,调整现有专业的教学计划,按需设置专业方向,科学地制订课程教材及教学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以适应“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需要。

3、负责组织好该专业学生到乙方实习(训)场所进行实训以及毕业环节指导工作;参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4、跟踪乙方使用毕业生的情况反馈,及时调整、修正专业培养计划。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提出所需求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含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汉语水平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技能要求),协助甲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

2、参与甲方进行相关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提供专业选修课、职业技能课的师资(课酬由甲方按照学校规定支付);参与学生实习、实训课程的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3、负责对“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的实习岗位的落实;负责安排实习期间学生的住宿。

4、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训)期间的教学指导、管理与考核工作。

5、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结合社会用工实际情况与甲方商议,给予实习学生合理报酬。

6、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负责安排学生就业。

三、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