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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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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关系

作者:李龙

来源:《卷宗》2013年第08期

摘要: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导”教学目标、"导"学习方法、“导”师生情感和"导"个性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在教学中如何让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

关键词:主体;客体;同一性;斗争性;内因;外因

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相结合是教学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从教学运动的主体和客体、同一性和斗争性、内因和外因的互动关系上作理论和实践上的辨析,有利于确立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实践中的地位,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促使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更有效地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

关于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实践中的地位问题的探讨,有四种最基本的观点:一是“教师中心论”,二是“学生中心论”,三是“教师和学生双主体论”,四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教育领域曾经盛行的“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由于存在着严重的思想缺陷,人们已对其进行了深刻批判。虽然“教师和学生双主体论”思想得到了人们极大认同,但它在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难于操作的缺陷。因此,就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进行关系辨析,不仅必要,而且对教师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相结合是教学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人们在对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和作用的处理上总会出现一些偏差。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理论上的辨析。

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的结合,其实质就是两个能动性的统一。在教学中只有同时发挥了两个能动性的作用才能达到教学的真正目的。

1 心中有学生

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是教学的一个重要依据。教学就是要适应并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改变忽视学生或“目无学生”的传统做法,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和“目中有学生”,切实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来确定教学法。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年龄特征、性别差异以及兴趣、爱好、动机、性格、气质、能力等个性差异的研究,加强对学生已有知识结构和对现有知识的感知、接受、理解、应用等方面的研究,这不仅有利于因材施教,而且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 目的性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