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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程序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程序

一、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持下列资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悬挂在现场办公室醒目位置);

2、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见附件一)。

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二); 5、签订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书(2份)(见附件三) 6、签订贺兰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现场责任书(2份)(见附件四)

7、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份) 见附件五)

8、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承诺书(4份) (见附件六)

上述资料齐备后到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二、现场勘验(工程动工建设前):

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共同签署自查意见,向住建局申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

申请资料:1、贺兰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及开工条件审查表(二份)(见附件七)

2、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二份)(见附件八)

建设单位在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勘验合格后持《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相关资料到建管股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监督检查程序(施工单位按时报安全自检自评,如未按时报停止质量监督):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进行到下列进度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按照标准,组织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自检自评,并将自查情况3日内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自评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表)。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基础施工阶段:

1)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和顶板浇筑前; 2)人工挖孔桩工程在施工进行到50%时; 3)浅基础工程基础施工完成时。 2、主体施工阶段:

1)高大模板工程混凝土浇筑前;

2)10层及其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

3)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外,还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进行一次。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10层及其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和70%时;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60%和90%时;

3)单独报监的装饰工程在施工完成工程量的30%、70%时; 4)外脚手架拆除前。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 1、工程开工1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15%时;

2、工程每进行2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70%时; 3、工程即将全部投入使用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六层以下(含六层)房屋建筑工程抽查不少于2次; 2、六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各不少于1次;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1个月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次抽查时,对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

四、安全评价打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内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见附件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定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等级(凡未申请安全评价的项目不得组织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及钢筋检查),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对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综合评价结论有异议的,3日内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一式四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

五、施工安全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持《贺兰县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见附件十)及备案表内要求的资料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施工安全竣工备案,凡未办理施工安全竣工备案的建管股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六、安全监督部门:城区工程:建管股;乡镇范围的工程:质监站。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一: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表一览表

附件二: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表

附件三: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书

公司 工地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项目经理与贺兰县住建局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技术规范、标准。

三、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项目经理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五、项目经理必须加强对安全人员的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六、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和排除隐患发生,

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七、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施工生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管理单位: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负责人:

责任单位: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附件四:

贺兰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现场责任书

为加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与贺兰县住建局就 工地签定以下责任书:

1、施工现场周围在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必须砌筑2.5米高的砖围墙,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1.8米高的砖围墙,并粉白。翻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规格为1.2×0.6米,主要进出口设封闭式大门。围栏打好后由县住建局验收后方可进行土建施工。

2、沿街建设工程应全封闭施工。

3、围墙外应清洁卫生,作到无乱堆放;无建筑弃土;无交通阻碍;无污水流淌。

4、围墙内施工机具、建材按施工平面图放置整齐,道路畅通。用电线路架空、整齐,电器使用安全;废水、污水需经沉淀,且有组织的排入窨井或下水道;场内不得随地大小便,修建的临时厕所不得污染环境,并应经常打扫冲洗。

5、各种建材和弃土不得到处遗洒、飞扬在街道。

6、施工现场进出口因装卸建材及车轮带泥,或因施工造成的污染应采取措施,及时清扫,冲洗干净。

7、施工现场进出口处的绿化带应保护好,严禁损坏。

8、工程竣工后,正常情况下半月之内即时清理各种建材,清除建筑

垃圾,拆除临时设施和围栏。

9、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住建局、建设单位各一份,同《施工许可证》配套使用。

罚则按《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的条款办理。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建筑施工重大生产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控制。

(三)为实现省、市、县下达的控制指标,所承担工程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责任内容

(一)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制度。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

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三)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年及各阶段的工作做到有计划布置、有检查整改、有总结评比,并及时报送总结、报告、简报等材料。

(四)依照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由负责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后妥善保存。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企业每季度、项目每周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结合项目施工进度组织进行安全自评,并申报安全监管部门评价;检查评价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六)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高坠、防机械伤害”等专项治理,加强对所承担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卸料平台搭设、起重机械安拆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搭设和验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七)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公示,明确监控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三、目标考核

(一)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动态管理办法》对企业和“三类人员”安全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以通报表彰,在网上加分;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扣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上网上报公布。

(二)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下达责任目标单位: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 李成均

责任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附件六: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强化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范建筑施工较大生产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特签订以下承诺书。

一、责任目标承诺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机构健全,专(兼)职监督管理人员到位、履职。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有序开展,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

(三)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以及银川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不污染周边环境。

(五)本项目按照___级标准化工地标准建设。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进

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1、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按“三级教育”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建设工程施工前,本企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4、由本企业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保证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管理职责,并根据其资质类别、等级、生产规模和项目管理的需要,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抽查,落实带班检查制度,要有检查记录和整改回复,留置施工现场备查。工程项目要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四)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继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未经论证通过的,不得组织实施。

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等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要亲临施工现场,挂牌监督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

要结合企业(项目)的实际,对存在的突出安全生产问题有目标、有成效地切实抓好专项治理。

(五)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着力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创建环保节能型工地。

三、项目现场管理重点内容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由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签订报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项目责任单位: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签章)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签章)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签章)

四、贺兰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要点

附件七:

贺兰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及开工条件审查表

到监督机构申请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附件八: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

项目名称:

附件九:

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综合评价书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安监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安 全 员: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

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_ 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附件十:

贺兰县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 安 全 部 份 )

档案馆、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