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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制度1

17村工作组请销假制度

1、轮休规定。

在保证“4人同时在岗”的情况下,按照“每人每周休息1天”的原则,由麦麦提艾力·多力坤副组长负责拟定轮休计划,通知到每个人,并报牙甫泉镇“三民”办公室审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做调整。

2、请假规定。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逐级请假,回来后应及时销假。

1天以内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组长李林同意签字后,报牙甫泉镇“三民”办公室审批。

1天以上3天以内(含三天),需要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组长李林同意签字,报牙甫泉镇“三民”办公室审定,尔后报疏勒县“三民”办公室审批。 3天以上,需要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组长李林同意签字,报牙甫泉镇和疏勒县“三民”办公室审定,尔后上报疏勒县县委主要领导审批。

《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组留存,一份由牙甫泉镇“三民”办公室备案,一份由疏勒县“三民”办公室

备案,以备核查。

3、休假规定。

工作组成员参加驻村工作期间,每三个月休假10天,每次时间以批准时间为准。

申请休假要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才能休假。

4、轮休、请假、休假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队。

5、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超假或者超时,回来后应及时向李林销假。不能按时返回归队的,必须及时向李林报告情况。确要延长假期的,必须提前履行报批手续。

6、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予以追究: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两次在临时党支部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三次上报中院政治部和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