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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申诉平台,"小舞台唱大戏"!

1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推动建设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宣传这一工作机制,最大程度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引导依法理性申诉,规范申诉秩序,4月12日上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新闻发布会,宣布无锡全面启动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将申诉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

  

  发布组成员由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顾铮铮以及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沈仲良、无锡市律师协会会长宋政平和无锡中院立案庭庭长张晖共同组成。

  会上,顾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这项工作举措的相关情况。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铮铮

  一直以来,当事人申诉乱、申诉难、申诉不断的情况较为突出,而传统的涉诉信访接待机制也造成了许多涉法信访人员多年来不断上访,增加了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对于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落实诉讼终结制度、减缓涉诉信访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随后,立案庭庭长张晖从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案件范围、律师资质及监督程序等几方面对该暂行办法向大家做了详细的解读。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张晖

  一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的范围律师代理申诉适用于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主要包括: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二明确了申诉代理律师的资质要求

  

  代理律师需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执业过程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具有较高业务水平。

  

  

  

  三明确了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建成的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纽带作用,由服务站值班律师先行接待申诉人,经申诉人同意后,将材料移交律师协会指派的代理律师,案件不得指派给值班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四明确了缴费方式

  

  申诉代理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办理。对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申诉人,给予法律援助。申诉代理收费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上不得协议收费。

  

  

  五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自的职责

  

  人民法院需认真听取申诉代理律师意见、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应对申诉代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监督、指导,监督律师代理申诉专项经费的使用,加强对申诉代理律师的业务培训,对违反规定的申诉代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取消代理资格。

  

  

  六明确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在市律师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律师代理申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管理律师代理申诉专项经费。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发布组也作了详细回答。

记者提问

  

  

  

  律师代理申诉平台,是小舞台、唱大戏,小平台、大作用,但切入点是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的大课题,落脚点是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新常态下推动建立健全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对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丰富国家法理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