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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电子小报交通安全小常识

602 班 林文浩

交通事故伤亡的数量呈逐年上升 趋势, 全国每年约有 2 万多名中小学生 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成 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希望我的小 报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 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 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 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 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 有成年人带领;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 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 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 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 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 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运动证的车辆。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 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首先要使伤者平卧, 了解外伤受力情况,检查伤口, 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脉搏和血压, 如有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抢救。不 可盲目扳动病人,要及时就地取材(如树 枝、木棍、木板、纸板等),对患肢进行 固定;无物可取时,上肢可用布条悬吊并固 定在胸前,下肢可与健侧下肢绑在一起,开 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的皮肤或粘膜破裂,其 骨骼与外界相通)露出的骨头在临时固定时 不要再放回伤口内,以防造成感染。

物 及 油 类 , 以 免 影 响 对 创 面 的 观 察 。

住 上 止 血 带 的 时 间

伤 肢 体 抬 高 , 送 病 。 人 去 医 院 时 要 记

电 线 、 细 绳 子 。 上 带 止 血 前 要 把 受

或 上 肢 腋 窝 处 勒 紧 止 血 , 但 不 能 用

软 的 带 状 物 作 为 止 血 带 在 大 腿 根 部

应 立 即 找 橡 皮 管 、 布 带 或 绷 带 等 较

肢 部 位 有 大 量 血 管 破 裂 , 出 血 很 多 ,

住 伤 口 两 侧 , 中 断 血 流 。 如 果 四

果 伤 口 处 出 血 量 大 , 可 用 手 指 压

许 盐 的 凉 开 水 冲 洗 伤 口 。 如

物 清 洗 干 净 , 然 后 用 加 少

用 清 水 将 伤 口 周 围 的 脏

如 有 条 件 , 要 先

简 单 包 裹 , 避 免 污 染 和 再 损 伤 , 并 迅 速 送 医

院 治 疗 。 切 勿 使 用 有 色 药

以 免 加 剧 创 面 损 伤 。 如 果 伤 面 大 且 重 时 , 要 用 湿 的 清 洁 被 单 、 衣 物 等

烧 伤 后 , 衣 裤 鞋 袜 不 要 强 撕 脱 , 要 先 用 剪 子 剪 彩 开 , 然 后 慢 慢 揭 脱 ,

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 要抱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 的交通事故。 要紧急请求救援,其方式有: 拨打“120”救护电话 拨打“110” “122”报警电话。

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应迅速将其口、鼻内 的分泌物、污物清除,同时解开衣扣,腰 带。上友谊赛准备工作做完后,首先应控 水。控水时,采取头低,脚高的体位,将 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的膝盖上,使用 权其下垂,并按压其背部,使水流出。溺 水者经过控水后,如果效果不明显,应立 即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挤压等措施进 行急救。一般每吹一口气,作四至五次心 脏挤压,在医务人员来到现场前,要坚持 不断进行,不可放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