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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纪检监察网 宿豫:严肃村居"两委"换届纪律

为有效防止和纠正村居 “ 两委 ” 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宿豫区着力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实行 “ 阳光监督员 ” 网格化监督。 充分发挥选聘的 176 名 “ 阳光监督员 ” 的作用,组织部门与 “ 阳光监督员 ” 签订责任状,实行积分制考, “ 阳光监督员 ” 通过电话、 QQ 、短信、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出现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法定程序、环节和时间,随意变更候选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等 10 种情形及时向纪检和组织部门反馈,因监督不力,反馈不及时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解除聘任关系。 同时 加强换届流程和工作纪律的业务培训。 二是设立监督指导组。 向全区 11 个乡镇和两个园区派驻 13 个监督指导组,指导组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派员组成,由区纪委牵头,进驻各乡镇、各村居,通过走访调研、宣传教育、参与选举各环节监督以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渠道加强换届选举监督工作。 三是出台 “ 十个严禁 ” 。 围绕换届错误言论、拉票贿选、弄虚作假、违反选举程序、借换届时机乱发奖励、变相处置资产资金资源、打招呼、搞串联等问题出台 “ 十个严禁 ” 。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影响换届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目前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豫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