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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工程监理项目(品目编号:)。

二、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投资总额在?万元以上(含?万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已完成的实施经历,并附文字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第(二)、(三)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四、技术要求

(一)监理范围: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生效到本整体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二)监理内容:

参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进行投资、工期、质量和技术的综合分析;帮助承担单位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的总体规划、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进行论证和优化,确定项目的设计要求,参与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审定设备造价;帮助采购人制定必要的人员培训计划。

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理和验收;如有分包,确认承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查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审查承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和措施;审查承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承担单位按相关的标准或规范施工,督促其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核实质量文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必要时通知承担单位返工或停工;主持协商项目变更,调和双方争议,必要时处理索赔事项。

组织项目验收准备,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审核与项目配套的技术文档是否齐全并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检查技术培训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出具系统验收报告;负责对规定保修期内项目质量的检查、鉴定以及督促责任单位修正;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帮助采购人制定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协调各个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中的工作关系;协助采购人完成设备的到货确认、安装调试工作;跟踪监督设备及相关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完善、维护项目的文档;协助采购人进行系统验收;在对本项目中软件开发内容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采购人实施项目的全过程控制,包括各个子系统及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及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培训等内容。

1. 项目质量监督

监理工程师应对本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利用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监理规范流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各方进行解决,确保项目达到预计的目标。

2. 项目进度监督

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审核承担单位的进度计划,审核计划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机动性,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

3. 项目投资监督

通过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协助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款项支付工作。

4. 项目变更控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采购人对变更进行管理,确保变更有序进行,变更时要综合考虑对项目的影响,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5. 项目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状况,协助采购人对合同的延误和延期、

合同变更、索赔等方面进行管理。

6. 信息管理和项目文档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理日志、项目大事记、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相关的会议纪要等;对各种技术文档进行管理,为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和文档。

7. 协调与该项目有关的厂商的工作关系

通过协调工作,组织项目各方共同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

(1)监理大纲:依据“四控、三管、一协调”原则,具体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等内容。

(2)人员素质情况清单:拟派监理人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及监理业绩等情况;拟派监理人员的资质情况(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括:投标人概况、公司机构图、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同时须提供本项目监理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三)项目背景:详见项目背景说明书。

(四)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五)中标后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派驻相关监理人员进场服务。

(六)投标人报价应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结合监理内容和自身经营情况确定投标报价。

(七)要求项目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本项目报监理费。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具有长期的本地化服务以及后续维保监理服务能力,外地公司应在本

地设置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办事处,提供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监理公司提供本地化7×24小时监理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应服务。

2. “四控、三管、一协调”。保证监理人员的稳定性,监理工作开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监理工程师,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三)交付要求

1. 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项目完成后30天内交付所有文档和资料, 验收完成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合同款;项目工程竣工初验通过后20日内支付60%合同款,项目工程竣工终验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10%合同余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8〕18号组织验收。

六、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二)网上应答

1. 投标人阅读招标公告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登录网站首页的“我要投标”栏目,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登录后下载“招标项目要求”,并按要求进行应答(投标人进行网上应答前需完成资质备案)。

2. 投标人须保证在网上填报的商品项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一致,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为准。

3. 投标人电子应答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三)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

(四)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到本中心接受审查(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

(五)报价

1. 投标产品的价格信息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在线填报。

2. 报价完成后需在“应答信息总览”中点击“提交”。

3. 请投标人合理选择网上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投标人承诺接受电子投标报价的方式,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5.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应答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解密和开标

1. 2014年11月24日14:15至14:30投标人须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在“电子投标”栏目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进行解

密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解密,超过规定时间段没有进行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2014年11月24日14:30至17: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七、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24分)

1. 投标人实施能力,按照标书2-1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分)

1个案例1分,最多3分

2. 价格(15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 投标人须具备GB/T19001系列或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1分)。

具备:1分;不具备:0分

第二部分 本地化服务(8分)

(1) 投标人是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企业:8分

(2) 投标人在天津设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投资公

司(投资比例须超过50%,提供户卡或验资报告),并在天津市依法纳税满一年的(提供纳税发票复印件):2分

(3) 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常驻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1分

(4) 其他:0分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73分)

1. 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配备情况,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10分)

(1)总监执业资格:6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计算机专业)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6分。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计算机专业)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3分。

其他:0分。

(2)总监代表执业资格,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4分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计算机专业)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4分。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2分。

其他:0分。

2. 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5分)

配置备监理工程师5名及以上的:5分。

配置备监理工程师4名:4分。

配置备监理工程师3名:3分。

3. 监理人员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10分)

(1)项目总监服务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可常驻实施现场并专职本项目监理工作的:5分。

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常驻实施现场的:0分。

(2)监理工程师各阶段服务承诺:承诺其他监理工程师常驻实施现场并专职本项目监理工作的:5分。

监理工程师不能常驻实施现场的:0分。

4. 监理大纲(48分)

(1)总体内容:细致详尽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的进行了阐述,包

括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以及对工程实施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及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的阐述:18分

总体内容细致详尽的:18分。

总体内容较为详尽的:15分。

总体内容一般详尽的:12分。

总体内容不详尽的:0分。

(2)对本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4分

建议合理的:4分。

建议较为合理的:2分。

建议不合理的:0分。

(3)质量控制: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到竣工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的描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6分

描述细致详尽的:6分。

描述较为详尽的:3分。

描述不详尽的:0分。

(4)进度控制: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到竣工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的描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6分

描述细致详尽的:6分。

描述较为详尽的:3分。

描述不详尽的:0分。

(5)投资控制:对监理所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的描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6分

描述细致详尽的:6分。

描述较为详尽的:3分。

描述不详尽的:0分。

(6)安全、文明实施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对安全、文明实施的管理措施及组织协调工作是否全面的描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4分

描述细致详尽的:4分。

描述较为详尽的:2分。

描述不详尽的:0分。

(7)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及实施质检要求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完整的:4分

描述细致详尽的:4分。

描述较为详尽的:2分。

描述不详尽的:0分。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 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 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与网上电子应答内容不一致的。

6. 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10分

1.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 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3. 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4.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五部分 其他

(一)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1]11号)的规定,对于一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5%的减分,二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7%的减分,三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10%的减分。

(二)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八、如公开招标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评定成交的方法如下

(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三)谈判分为两个阶段

1. 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谈判。经谈判小组认定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谈判。

2.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最低报价是指最低评标价)。

(五)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1]11号)的规定,对于一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5%的加价,二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7%的加价,三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10%的加价。

(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 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5.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 )。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并在完成详细的网上电子应答同时,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电子版光盘一份。为便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档案的建立,评标过程结束后,向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文件副本一份。

1. 投标书

2. 供应商综合情况调查表

3.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4. 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5. 近三年监理工程已完成或在建系统项目一览表

6.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7. 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8. 已完成同类建设项目监理业绩一览表

9. 已在(或即将)实施建设项目监理情况

10. 监理报价总表

11. 授权书

12. 真诚投标承诺书

13. 电子招投标承诺书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15.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6. 其他须提供的内容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质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

(五)其他

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至第四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请投标人妥善保管登陆密码,由于保密不慎导致的损失或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5.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中心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6.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7. 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8.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9. 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 )知识平台-地方法规栏目。

11.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天津市?工程监理项目

本项目系天津市?工程的监理项目。对象项目金额工程项目金额约为?万。 *参加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名,提供人员成本明细表(包括每名监理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详细成本核算)。

*监理公司提供本地化7×24小时监理服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监理,则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应服务。

二、监理服务要求及任务:

依据《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要求,严格按照“四控、三管、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对天津市?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投资、工期、质量和技术的综合分析;帮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的总体规划、本期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进行论证和优化,确定工程的设计要求,参与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审定设备造价;帮助业主制定必要的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理和验收;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承建单位按相关的标准或规范施工,督促其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核实质量文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返工或停工;主持协商项目设计变更,调和双方争议,必要时处理索赔事项。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准备,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审核与项目配套的技术文档是否齐全并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检查技术培训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出具竣工验收报告;负责对规定保修期内项目质量的检查、坚定以及督促责任单位修理;督促整理项目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帮助业主制定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协助业主单位对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协调各个项目参建单位的在项目中的工作界面;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确认、安装调试工作;跟踪监督设备及相关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完善、维护项目的文档;协助业主单位进行系统验收;在对本项目中软件开发内容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业主单位对各个分系统、

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软件开发全过程控制。

监理服务的任务包括:

1. 项目质量监督

监理工程师应对本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利用有关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有关的监理规范流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项目的问题,并协调各方进行解决,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计的目标。

2. 项目进度监督

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审核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机动性,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

3. 项目投资监督

通过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款项支付工作。

4. 变更控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是经常出现的,如何应对变更是非常关键,变更时要综合考虑对项目的影响,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5. 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状况,对合同的延误和延期、合同变更、索赔等方面进行管理。

6. 信息管理和工程文档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理日志、项目大事记、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相关的会议纪要等;编写监理周报、月报,及时向用户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各种技术文档进行管理,为业主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和文档。

7. 协调与该项目有关的厂商的工作关系

通过协调工作,组织项目的各方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8. 项目验收

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完成项目工程竣工初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工程竣工终验;督促和协助项目承建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审查验收方案和计划;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应检查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是否满足合同及相关

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计的目标;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 ,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监督检查系统的试运行及试运行记录和报告,提交试运行阶段监理监控报告;监督检查工程是否已经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检查最终交付的?工程是否已经经过验收测试,各项性能、功能是否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进行监理总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包括天津市?项目包含的所有内容,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各方面的内容。

1、网络工程监理

实施质量控制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环境检查、器材检查、设备安装检验、缆线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线缆终接等方面;

实施质量控制工程对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的传输链路、缆线、跳线、终端等并对其进行性能和质量测试。

监理人员检查实施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质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检查的内容包括:

环境检查(实施前)、器材检查(实施前)、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终接检查、对机房的环境进行测试,包括:温湿度、照度、强电、电磁环境等。

2、软硬件设备监理

使所购的系统集成软硬件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开箱后根据产品清单及设备装箱单核对所到物品的型号、配置、数量、随机文档等是否齐全;记录产品序列号,与厂家验证真伪。

通过对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商、版本、数量、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检查与核实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系统软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

数量:满足合同规定的系统软件采购的数量

正确性:所采购的系统软件应是正确的,包括版本、license 数等。

完整性:采购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包括装箱单中所列全部内容。

及时性:采购及时,不能因采购原因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安排。

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质量目标: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工艺图,安装预

案,实施进度预案,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监督承建单位的工作、协助其解决可能发生的问题;

3、系统集成监理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针对全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规范,对承建单位的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成果等所有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并在项目关键控制点上协助用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于系统集成范围较广,牵扯内容复杂,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等要求很高,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集成的过程,从质量、进度、投资、风险等各方面进行监理,使每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成为高效、先进、适用、实用的子系统,同时保证整个系统成为一个高集成的有效整体。

4、机房建设监理

协助业主单位机房建设进行规范的管理;协调项目承建单位在项目工作中的工作界面;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的到货确认、安装调试工作;跟踪监督相机房设备的安装、调试;完善、维护项目的文档;协助业主单位进行系统验收。

5、技术要求监理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理和验收;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承建单位按相关的标准或规范施工,督促其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核实质量文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返工或停工;主持协商工程设计变更,调和双方争议,必要时处理索赔事项。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审核与工程配套的技术文档是否齐全并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检查技术培训是否达到合同要求;负责对规定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检查、坚定以及督促责任单位修理;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帮助业主制定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6、机房割接

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对机房设备进行割接,保障机房改扩建过程中机房内设备不间断运行。

四、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监理大纲:依据“四控、三管、一协调”原则,具体包括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等内容。

(2)人员素质情况清单:拟派监理人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及监理业绩等情况;拟派监理人员的资质情况(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括:投标人概况、公司机构图、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同时须提供本项目监理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参与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的项目经历。

人员素质情况清单:拟派监理人员的职称、年龄结构及监理业绩等情况;拟派监理人员的资质情况(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括:投标人概况、公司机构图、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

投标人须出具可供本项目应用的信息系统检测分析工具和仪器设备清单(不包含租借等形式)。同时须提供本项目监理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