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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搭建协议

展台搭建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009第四届xxxxxxx展览会展台搭建工程;

2、 工程地点:北京XXXXXXX号馆,XX展位;

3、 工程内容:展台的设计与搭建;

4、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5、 施工面积:6米X 9米=54平米

6、 工程结构:

二、工程质量:

三、工期:

1、工程期限:2009年8月31日至9月1日

2、工程延误:展台搭建工程必须在预定的时间2009年X月X日开工,于2009年X月X日展会开幕前竣工并布展完毕。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工程价款

1、本展台搭建工程价款总计: 元。

2、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部价款支付乙方。

五、材料设备提供

1、乙方提供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展台搭建的全部材料及设备,并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2、双方约定将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所用材料及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相关资料;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需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有权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3、甲方有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监督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负有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进度计划的义务;

3、负有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的义务;

4、负有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的义务,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的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5、负有在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负有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等义务;

7、负有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义务;

8、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应遵守“2009第四届XXXXXXXXXXX展览会”《参展商手册》中有关展台搭建的条文,违反该条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在工程进行中,所产生的展馆管理费、电费;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展台废弃物清运押金及风险抵押金,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有在撤展期对展区废弃物进行彻底清除的义务;

八、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等。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通知乙方同意接受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九、甲方逾期为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十、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成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十一、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将工程款于工程竣工之日起15天之内交予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支付给对方本工程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视为原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