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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

2005 年《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导读 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

一、 气排球竞赛规刷的演变和发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内蒙古呼和浩特集宁铁路分局职工首创了气排 球运动项目后,中国火车头老体协积极在全路推广,并于 1992 年 2 月 召集了专家制定出《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供本路局范围内的比赛 中执行, 规则中条文基本参照了六人制排球的规则内容和框架,定出了 5 章 18 条,规定了:①场地为 6*12 米,网高:男子 2 米,女子 1.80 米; ②发球区局限在端线右侧 2 米内,发球为 5 秒内,发球擦网算犯规;③ 腰部以上允许触球;④扣球进攻不受场区限制;⑤拦网手过网不算犯 规;⑤踩中线不算犯规;⑦四人次换人;⑧发球权得分制,每周 l5 分, 超出 2 分为胜一局,第一部规则的出台,对推广这个项目起到了积极的 促进作用,此后,中国火车头老体协对此规则共进行了 6 次修改, 1996 年 6 月进行第二次修改,内容:①发球区扩大为 6 米;②6 人次换人;③决胜局改为每球得分制超出 2 分为胜场、17 分封顶;④ 超越中线,不妨碍对方,不判犯规;⑤前场区的球击入对方过网时要求 有弧度, 1996 年 10 月进行第三次修改,为 5 章 23 条,修改内容: ①球在 重量由原来 120-150 克改为 l00-120 克;②发球时间 5 秒改为 8 秒;③

超越中线犯规;④身体触网犯规;⑤对方前场区击过来的球不能拦,参 赛队员人数改为 8 名,号码固定为 1 一 8 号, 1998 年 6 月进行了第四次修改,为 5 章 23 条,修改内容:①踏及 中线判犯规;②拦网手不能过网拦网, 1999 年 6 月进行了第五次修改,内容:①6 人次换人;②每球得分 制,决胜局 15 分;③身体任何部分都可以触球;④发球擦网球到对方 场区算好球;⑤对进攻性击球定义,在文字上进行界定;⑤在前场区的 高于网上沿的球不准扣球,⑦前场区过网球要求有一定弧度,③拦网队 员不得将手或手臂伸过网进行拦网(随球过网也不行〉;③不得拦对方 的发球和前场区击过来的球;换人 3 人次自由换入等, 2003 年 11 月进行了第六次修改,为 5 章 24 条,修改内容:①球 重量 110-120 克;②每球得分,21 分制,先到达为胜一局,决胜局为 l5 分,先到达 15 分为胜一场;③对方前场区击过来的球可以拦;④拦 网队员不得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进行拦网,但允许手随球过网;③增加 不良行为的条款和罚则, 2003 年 5 月浙江省老年人体协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浙江省老 年气排球竞赛规则》试用本的编写,并在本省的气排球比赛中试用,为 修订全国统一版本的《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老年人

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2005 年《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的修订原 则

多年来,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竞赛规则,我国带有地方特色的多版 本《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在统一性、规范性和全面性方面存在的缺 陷,已不能适应气排球运动新的发展需要,制约了老年气排球运动的发 展,因此,急需一部全国统一的老人气排球竞赛规则来适应和改善老人 气排球运动发展的状况,来推动技战术的提高,来沟通全国之间的交 流,2005 年初由中国老体协牵头组织,委托浙江省老体协负责汇集起 草《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并多次征求各级气排球专家的意见,最 后由中国老体协定稿审定,新规则最大特点是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 则,体现了“人性化”和“服务化”,从内容来讲由浅入深,比较易懂,文 字更加通俗化,从规则角度看,规则条文更加规范,规则条款安排更育 条理,逻辑性较强,结构安排上既有分类又通篇街接,一条条顺到底, 便于通读和理解,这是一部顺应当前全国老年人气排球发展的急需,适 应老人气排球竞赛的规则, 气排球修订原则: 气排球修订原则: 1.以人为本、保证安全和有利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2.具有排球运动的概念、排球比赛的方法和特点,保持气排球运 动特色。 3.有利于保护双方在竞赛中公平均等。 4.有利于运动员技、战术发挥和裁判员临场判定。

5.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非技术性条款,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比赛 中断,增强比赛的连续性、竞赛性和观赏性。 6.力争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扼要,保持规则的连续性。

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部分条文解释 三、2005“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 部分条文解释 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是一个逐步发展、逐渐完善的指导性、法规性文件。通过 对以往的气排球竞赛规则的分析,针对其中一些还不尽完善的内容,进 行了综合、补充、完善,并把各种版本规则中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兼融, 《老年人气排球竞赛规则》条文的修订紧紧围绕规范、统一的目标而进 行,由简到繁,由随意性趋向严谨性、科学性。

第一章

器材与设备

第 1.3 条:每个场区各划一条距离中心线外沿 2 米的进攻线。进 攻线前为前场区,进攻线后为后场区。进攻线外两侧各划间距 20 厘米, 长 15 厘米、宽 5 厘米的三段虚线为进攻线延长线。应理解为增加了中线和延长线 便于判定队员在界外进行进攻性击球的地点(前场区或后场区)。

比赛场地示意图(略)

从上述内容看出,场地的要求仍是规则条文演变的主导内容,不仅 要满足 气排球项目比赛需要,更要从参赛对象的实际考虑,

对场地器材设 施等客观硬 件作出了高的要求,以避免出现意外,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比赛参加者

第 4.1.1 条:一个队最多可有 10 人,包括队员 5-7 人,教练员等成 员。对运动员人数和队的人数作了规定,这样保证竞赛平等。同时也明 确球队席就座对象,余下人数根据各自情况设教练领队或助理教练、队 医,由球队自己操作,体现了灵活性,10 人组队的规定,也便于平时 训练。 第 6.2 条:教练员的职责中增加了“比赛中对本方球队席人员的行为 进行 管理和负责”。球队席的管理非常重要,事关比赛顺利进行和赛场赛 风。比赛中

争吵,大部分由球队席人员引起。现明确对本方球队席人员管理是 教练员职责, 球队席人员出现不良行为,裁判员追究教练员责任。

第三章

比赛方法

第 7 条:记分方法有重大的改变。新规则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特点, 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局 21 分,先得 21 分为胜一局,决胜局为 15 分, 先得 15 分即获得这场比赛胜利(8 分时交换场区)。 第 8.4 条:场上队员的位置明确。当发球队员击球前,同排队员不 能左右越位,前后排队员的站位,不得前后越位。对越位概念更清楚, 规定更简单,便于裁判员比赛中掌握。

第四章 比赛行为

关于特殊击球。 第 10.1 条:关于特殊击球。 在球网附近且高于球网处触及对方从前场区击过网的球,球被触及 后仍在本场区时,作为该队的第一次击球。 对特殊击球概念的确定,是规则中重要的修订内容。其目的,避免 比赛中过多的中断次数,而本方队员在高于球网处将对方从前场区合法

击过网的球挡起后,允许该方可以再击球二次,则保持了比赛的流畅, 突出了比赛的趣味性特点。 关于连击犯规。 第 10.3.4 条:关于连击犯规。 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 要注意规则中的另一规定: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 续触球。某一名队员明显地连续两次触球,而且这两次在球之间没有其 它队员触球,即造成连击犯规。但拦网队员的拦网和接对方击过来的第 1 次击球时,同一动作的连续击球则除外。 关于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第 12.2 条:关于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即为过中线犯规。 对这条规则的理解:即队员的一只脚(手)或双脚(双手)越过中 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脚(手)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 是允许的。除脚和手以外,队员身体的其它部分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 判断过中线犯规应注意的问题: 判断过中线犯规应注意的问题: (1) 要在看准整个脚掌(手掌)全部越过中

线方能鸣哨判罚。 (2) 要区分身体和脚(手)过中线不同概念。 (3) 注意队员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在网下穿越进入对 方空间。 关于触网。 第 12.3 条:关于触网。

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不得触网。应理解:(1)队员击球 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触网应判犯规。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包括 (击球准备阶段、击球进行阶段、击球后阶段)。(2) 拦网队员在拦网 过程中触到网也同样判为触网犯规。在以上二种范围外的无意和不妨碍 比赛的触网行为,可以不判罚。 关于发球后的犯规。 第 13.7 条:关于发球后的犯规。 (1) 如果发球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2) 如果 发球后犯规(例如发球界外、发球掩护等)而对方出现位置错误,判位 置错误犯规。理解为队员发球,球与手接触的一刹那,对方位置已经构 成站位错误犯规,应判对方位置错误犯规。 关于进攻性击球犯规。 第 14.3.2 条:关于进攻性击球犯规。 进攻性击球时犯规的界定:在前场区,进行进攻性击球,球过网时 没有明显的弧度。 要把握构成犯规的三个条件:其一,前场区起跳(站立);其二, 球的整体高于球网的上沿;其三,球整体过网时没有明显的(向上)弧 度。 这一规定,对前排队员在进攻线前将球快速击入、吊入对方场区时 的动作进行了限定。有明显的弧度击球过网,虽然在裁判员的判定上, 其判罚尺度掌握还有些模糊,但就气排球项目特性来说,不失为是当前

较为贴近实际的标准,能起到减少比赛中断、有利于防守起球,增加比 赛趣味性的特定规则之一。 关于击发球犯规。 第 14.3.3 条:关于击发球犯规。 对方发过来的球,在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时,完成进攻性击球。 理解为无论在前场区还是后场区,都不能对对方的发球(在球的整体高 于球网上沿时)进行进攻性击球。 关于拦网的定义。 第 15.l 条:关于拦网的定义。 拦网应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在本场区上空被动 阻碍对方进攻性击球的行动。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阻挡应理解 为是被动阻挡,任何以手臂、手腕动作完成拦网都被判为犯规。 拦网是气排球竞赛中裁判员临场判罚的难点和重点,由于气排球比 赛实行五人制,前三后二,本身就存在攻防上的不平衡,前排三人拦网, 靠近球网形成一堵人墙,给对方造成扣球进攻的困难,气排球比赛的场 地小,加上球飞行的速度慢,如果不在拦网动作上的规范,势必造成进 攻吃亏,防守有利,而要保持双方的攻防平衡,一方面利用规则限制、 缓解进攻性扣球的力度;二是限定不能以手臂、手腕动作

完成拦网,事 实是,限定了强攻扣球的开网距离,促使拍手的击球点向后推移,大大 降低了扣球强度,为防守成功创造了条件。而限定拦网队员只能在高于 球网处被动阻挡对方扣球,避免了过多死球中断比赛,达到从根本上提 高比赛观赏性的目的。

第五章 比赛间断与延误比赛

关于正常间断的次数。 第 16.1 条:关于正常间断的次数。 一局开始前允许请求换人,应计算换人次数。每局每队可以换人 5 人次。换人可以自由换人,但换人必须在换人区一对一进行。比赛开始 前,第二裁判员核对上场位置表,若发现位置表与站位队员号码不符 时,应予纠正。如教练员要坚持,要按程序进行换人并计算换人次数。 如果要替换一名以上的队员,则必须在提出请求换人的同时用手势 表明换人的人数。替换时,队员一对一对相继进行。 关于暂停。 第 16.4 条:关于暂停。 暂停时,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这 条规定在基层比赛中裁判员掌握不太好,大部分暂停时教练员对队员场 外指导都在场区内进行,这样妨碍场地管理员清理场地。 关于受伤。 第 18.1 条:关于受伤。 如受伤队员不能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则给予受伤队员 3 分钟 的恢复时间。一场比赛中同一队员只能给予一次恢复时间。3 分钟后仍 未能进行比赛,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不同情况的处理:(1) 场上出 现队员受伤,裁判员应立即鸣哨暂停,受伤队员被替换下场,该次替换 包括在五人次内。(2) 场上出现队员受伤,该队又不能进行合法换人 (理

解为该队五人次换人已用完)时,则给予受伤队员 3 分钟的恢复时间, 3 分钟后仍不能进行比赛,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3) 一场比赛中同 一队员只能给予一次恢复时间。 关于被拖延的间断。 第 18.3 条:关于被拖延的间断。 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 2 小时。 (1)在原场地恢复比赛,应按原间断时的比分,场上队员位置继 续比赛,已打完的各局比分有效。 (2)改在另外场地比赛,间断时的这局比分取消,重新比赛。但 不再抽签,应按开始的双方阵容位置表站位,重新比赛。但已打完的各 局比分有效。 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超过 2 小时,则全场比赛重新开始。 关于交换场区。 第 19.2 条;关于交换场区。 决胜局中某队获得 8 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休息,队员在原来的 位置继续比赛。如果没能及时交换场区,应在此错误被发现时立即进行 交换,保留交换场区时两队已得比分。

第六章

不良行为

关于不良行为。 第 20 条:关于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条文设立是加强赛场的管理,保证比

赛顺利进行。不良 行为判罚对象是球队成员(领队、教练、队员、随队人员)。判罚依据“事 实清楚、警告为主、判罚适度、谨慎处理”的原则,不能激化,尽量保 证比赛正常进行。 对轻微、无意的应以“劝阻”“警告”为主。 1. 对轻微的不礼貌言行、裁判员用口头或手势通过场上队长,对其 “警告”。2. 粗鲁行为:违背道德原则和文明举止,有侮辱性表示,任一 成员第一次 出现,裁判员出示黄牌,判该队失 1 分。同一成员再犯,出示红牌, 判罚其出场,取消其该局比赛资格。该队可进行合法换人。 3. 冒犯行为:诽谤、侮辱的语言或形态。任一成员(多人)出现, 裁判员 (同时)出示红黄牌,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判该队失 1 分。该以可 进行合法换人。

裁判员的职责和法定手势

第 23 条:第一裁判员职权与职责 1.第一裁判员是比赛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他决定比赛的一切事务, 包括中未规定的事项,他的判定是最终裁决。

2.比赛前负责检查场地和设备,主持抽签并掌握双方准备活动。 3.比赛时掌握比赛进程,认真执行规则,及时鸣哨,准确判定,对 判定有不同意见时,只接受队长的请求并作解释。 4.第一裁判鸣哨中止比赛,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l)发球队 (2)犯规性质 (3)或犯规队员(必要时)

第 24 条:第二裁判员职权和职责 1.第二裁判员是第一裁判员的助手,站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执行其职 责。 2.比赛前及局间隙掌握比赛用球,掌握暂停和换人次数,拒绝不合 规定请求,可用手势指出其职责外的犯规,发现不良行为应向第一裁判 报告。 3.在每局开始时,决胜局中交换场地时核对双方队员位置表,比赛 中对接发球位置错误,触网、触障碍物,后排队员拦网犯规,过中线和 发现队员受伤,必须鸣哨做出手势。 4.第二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l)犯规性质 (2)犯规队员 (3)跟随第一裁判员指出发球队。

第 25 条:裁判员的职责及手势 新的规则增加了司线员,明确了临场裁判员的职责与权限,统一了 与国际排球规则一致的裁判员手势等。

同先前的规则相比较,增加了裁判员人数,有利于对比赛事实的准 确判断。同时,明确了裁判员的权利,加强了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执法力 度。规范了裁判员的手势,这些都是组织大型比赛的客观需要,是气排 球运动健康发展的保证。 第 26 条:记录员职权和职责 1.比赛前和每局前按规定程序登记有关比赛情况,并取得双方队长 和教练 员的签字。根据位置表登记上场阵容。比赛中掌握记录表的各项记 录工作,并 及时核对和报告场上比分。 2.发现发球位置错误,及时通知第一

裁判员。 3.比赛结束后,在记录表接名。取得双方队长签名,然后请裁判员 签字